关于印发《河东镇扶贫资产收益项目分配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8-01-10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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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河东镇扶贫资产收益项目分配

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

《河东镇扶贫资产收益项目分配方案》业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东镇人民政府

 2018110

河东镇扶贫资产收益项目分配方案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实施意见》(粤发〔201613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进我镇精准脱贫工作,健全完善扶贫资产收益扶持体系,建立长效脱贫机制,加强扶贫资产管理,保证38个村和贫困户的资产收益,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与目标任务

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以来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按照三年攻坚、两年巩固,到2020年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目标要求,立足本地资源和产业基础,强化脱贫攻坚政策支撑,通过资金支持和政策引导,大力推进农村三变改革,探索建立资产收益扶持机制,在不改变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将财政专项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投入农业、林业、养殖、光伏、水电、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资产,按固定收益比例或折股量化分配给贫困村和贫困户;或以土地、房屋、农业设施、林地、林木等资源(资产)作价入股,按股份分享经营收入,增加贫困村和贫困户收入,确保全镇每个有劳力的贫困户至少参与1个资产性收益项目。

二、预期收益和分配原则

(一)项目预期收益。

据统计,到2017年底,全镇共有38个村1241户有劳动能力贫困户参与广东启辰云数据存储有限公司投资合作项目建立资产扶贫收益分红。投资期限为5年,即:从201811日至20221231日止。采用投资保障收益,广东启辰云数据存储有限公司每年定期按实际投资金额的8%支付甲方固定收益。各村预期收益如下表:

1 五华县河东镇扶贫资产收益项目收益分配明细表

 

有劳动能力户数

投入资金(元)

预期收益(元)

走马村

39

880220

70417.6

增塘村

21

591500

47320

苑河村

23

505000

40400

苑堂村

52

1383000

110640

澄塘村

18

388500

31080

东溪村

24

615000

49200

太和村

46

1323000

105840

沙渴村

37

703000

56240

宝瑞村

34

1054500

84360

下村村

22

642000

51360

下一村

24

613000

49040

下二村

41

1326000

106080

黄湖村

59

1593000

127440

河口村

57

967500

77400

牛石村

34

835000

66800

赛洞村

28

717000

57360

布头村

52

1218000

97440

油田村

32

925550

74044

油新村

15

389000

31120

化裕村

27

709000

56720

和民村

31

603000

48240

浮湖村

17

514300

41144

再新村

10

271000

21680

大嵩村

38

1070000

85600

洋坑村

9

245000

19600

万华村

23

806500

64520

再坑村

13

370000

29600

三田村

42

750000

60000

桂田村

31

900000

72000

 

有劳动能力户数

投入资金(元)

预期收益(元)

蝉塘村

28

536500

42920

平西村

32

949500

75960

黄泥寨村

30

704000

56320

桂岭村

13

409490

32759.2

联岭村

93

1296500

103720

平东村

21

452350

36188

罗塘村

33

740400

59232

枫林村

35

870600

69648

黎塘村

57

1000000

80000

 

1241

29867910

2389432.8

(二)分配原则。

1.精准分配原则。收益资金全部用于提高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和帮助贫困人口增收,实现稳定脱贫。

2.动态管理原则。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对县级扶贫资产收益项目的收益分配实行动态管理模式,适时开展受益对象动态调整。用于资产收益扶贫的财政资金投入所形成的资产,所有收益权全部分配给38个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保障贫困村、贫困户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切实使贫困村、贫困户成为资产收益的使用者和受益者。

3.统一标准原则。按照扶贫资产收益项目收益金额,并结合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要求,实行三个统一,即统一将筹措扶贫资金投资净收益项目建设或入股扶贫项目,统一将扶贫资金投资收益权量化到村到户,统一按量化到村到户收益权向贫困村、贫困户发放资产收益。

三、分配方案与管理

(一)扶贫资产收益项目的收益是指镇级统筹财政扶贫资金投资广东启辰云数据存储有限公司投资合作项目所取得的收入,并扣除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税费后的净收益。

(二)受益对象为全镇38个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资产收益重点用于:一是优先安排有劳动能力因需照顾家庭中老弱病残不能从事产业发展的家庭;二是因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产业帮扶失败的家庭;三是因病、因灾、因学等原因,新纳入的贫困户;四是全镇38个村新农村建设项目的运营和维护等费用。

(三)扶贫资产收益项目的收益不得用于以下情况情形:

1.工作经费和项目管理费;

2.行政事业单位(行政村)基本支出;

3.各项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

4.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和偿还债务;

5.购置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

6.其他与促进建档立卡贫困户增加收入以及新农村建设无关的任何支出。

(四)分配计划。镇级统筹扶贫资金建立的资产收益项目,收益权分配给全镇38个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按固定收益比例或折股量化进行分配。根据脱贫情况,适时开展受益对象动态调整,对于脱贫农户,经过一段时间的巩固期并核查认定已稳定脱贫的,不再享受针对贫困户的扶持政策,调整出的资产收益分配给按规定新纳入的贫困户或用于新农村示范村建设项目的运营维护费用。

1.2020年年底前,镇级扶贫资产收益项目的收益全部用于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增加经济收入,全镇38个村按建档立卡系统全部有劳动能力贫困人口家庭享受收益分。

2.2021年以后,镇应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的要求将投资本金进行相应处理。

(五)组织实施。由镇扶贫办负责牵头,会同镇财政所等单位根据扶贫资产收益项目的收益金额(扣除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税费后的净收益),制定收益分配计划,内容主要包括:扶贫资产收益项目的全部收益、贫困户和贫困村的应得收益等。分配计划及受益对象名单在镇的政府网站以及镇村公共服务中心(站)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