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6—2018年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专项资金(第四批)的通知
时间:2017-10-23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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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62018年新时期精准扶贫

精准脱贫专项资金(第四批)的通知

各村委:

为加快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根据《广东省精准扶贫开发资金筹集使用监管办法》(粤财农2016166)和《关于我省财政支持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资金筹措方案》(粤财农2016216),省级、对口帮扶市以及梅州市各级财政已下达我县精准扶贫开发资金,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将2016—2018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资金(第四批)安排给你们(详见附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资金安排标准为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对象按每人8000元(其中前三批共安排每人7000元),人数按2017913日建档立卡系统有劳动能力的人数计由各镇统筹安排使用并负责组织实施,其中,分配给散居贫困人口的资金拨付到镇,给相对贫困村的资金由镇拨付到村。各镇资金下拨应填写《五华县****村扶贫开发资金使用方案》(华扶领〔201610号)

二、各村要加强项目实施的日常管理和督促检查,按以规划定项目、以项目定资金,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的要求安排使用,健全完善工作台账,落实公告公示制度,加快推进贫困户项目建设进度,尽快发挥社会效益。其中:

1.实施产业发展项目。根据贫困户贫困程度、家庭人员结构、劳动力状况等因素,合理安排产业帮扶资金。各村要立足本地资源和产业基础,选准主导产业和主导产品,实施一村一品,连片规划、连片开发,建设一批现代农业示范基地。产业发展项目涉及数额较大的,要在镇三资交易中心统一进行招标,并按相关要求做好项目合同、验收签名、工程结算、资金拨付等资料并整理装订成册。对贫困户无法实施产业发展项目的,在贫困户自愿的情况下,签订委托投资协议,由镇村统筹资金投入光伏、水电、门店等扶贫项目,建立资产收益扶持机制。

2.实施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项目。以镇或村为单位组织实施,采取宣传发动、分类指导、统一培训的方式,通过聘请专家、教授或者有培训组织机构单位对贫困户进行适用技能培训,并按相关要求做好培训计划、参训人员签名造册、培训材料及现场照片等相关资料并整理装订成册。

3.实施扶贫贷款贴息项目。对符合贷款条件的贫困户提供5万元以下、期限3年以内的小额贷款给予担保和贴息;对直接吸纳贫困户务工、参股、带动增收效果好的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农业合作组织和企业给予政策支持(详见华扶领〔201612号)。建档立卡贫困户用于发展产业的扶贫小额贷款利息和保证保险费可在下拨到镇的帮扶资金中支付。

4.改善农村贫困地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项目。在确保贫困户实现脱贫的情况下,由各村结合贫困村实际需求合理安排资金,微小型建设项目金额一般不应超过20万元。对安排资金在10万元及以上、20万元以内的项目,要在镇三资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程序组织招标工作,确定中标单位。项目报账资料主要包括:工程招投标手续、工程合同、验收签名、工程预算和结算、完税发票、项目照片等相关资料。

三、各村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完善工作台账,严格按照《广东省精准扶贫开发资金筹集和使用监管办法》规定使用并按照省财政厅《广东省财政支农专项资金报账制实施办法》(粤财农〔2005117号)有关规定实行报账制管理,并分类整理装订成册,妥善保管备查。

四、建立最严格的扶贫开发资金违规使用责任追究制度,县财政、扶贫、民政、教育、人社、审计等部门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扶贫开发资金筹集、分配、使用中违反有关规定的,依法依规从严惩处,并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27号)》的有关规定追回扶贫资金,给予相应的处罚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纪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1.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资金(第四批)安排表

2.支持扶贫开发帮扶对象提高技能和实现就业安排表

                                      

河东镇人民政府

20171023

附件1

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资金(第四批)安排表

 

相对贫困户总户数

相对贫困人口

总人口数

安排资金(元)

走马村

59

165

130000

增塘村

47

134

92000

苑河村

43

101

79000

苑堂村

61

213

180000

澄塘村

28

68

57000

东溪村

37

104

90000

太和村

62

235

180000

沙渴村

51

120

103000

宝瑞村

48

169

153000

下村村

31

101

90000

下一村

57

161

109000

高榕村

51

235

230000

下二村

55

201

150000

黄湖村

93

289

240000

河口村

81

215

160000

牛石村

51

159

132000

赛洞村

44

119

100000

布头村

76

200

150000

油田村

49

165

120000

油新村

23

66

53000

下陶村

41

142

122000

化裕村

59

144

103000

和民村

57

175

134000

浮湖村

24

81

73000

再新村

24

57

37000

 

相对贫困户总户数

相对贫困人口

总人口数

安排资金(元)

高车塘村

82

267

227000

大嵩村

50

170

140000

洋坑村

21

51

35000

万华村

41

152

100000

再坑村

18

61

52000

三田村

56

195

178000

桂田村

35

140

120000

蝉塘村

35

111

100000

平西村

55

177

138000

黄坑村

58

219

203000

黄泥寨村

36

121

109000

桂岭村

27

80

60000

联岭村

106

380

300000

平东村

41

98

66000

罗塘村

38

125

100000

林石村

35

106

94000

枫林村

47

149

120000

黎塘村

67

247

226000

 

2100

6668

5435000

说明:1.按有劳力1000/人的标准发放资金;

2.各村实施项目的可行性及进度由镇政府统筹发放资金;

3.如有村不能实施项目由镇政府收回统筹,增加贫困户和村集体收入;

4.各村项目超过10万元,必须到镇政府“三资”交易平台进行招投标。

附件2

支持扶贫开发帮扶对象提高技能和实现就业安排表

 

户 数

安排资金(元)

 

户 数

安排资金(元)

走马村

39

7800

和民村

33

6600

增塘村

26

5200

浮湖村

20

4000

苑河村

30

6000

再新村

15

3000

苑堂村

60

12000

高车塘村

54

10800

澄塘村

24

4800

大嵩村

40

8000

东溪村

54

10800

洋坑村

19

3800

太和村

46

9200

万华村

23

4600

沙渴村

40

8000

再坑村

20

4000

宝瑞村

40

8000

三田村

42

8400

下村村

32

6400

桂田村

41

8200

下一村

29

5800

蝉塘村

29

5800

高榕村

47

9400

平西村

42

8400

下二村

41

8200

黄坑村

47

9400

黄湖村

89

17800

黄泥寨村

40

8000

河口村

63

12600

桂岭村

45

9000

牛石村

64

12800

联岭村

93

18600

赛洞村

39

7800

平东村

30

6000

布头村

71

14200

罗塘村

34

6800

油田村

32

6400

林石村

25

5000

油新村

25

5000

枫林村

35

7000

下陶村

28

5600

黎塘村

57

11400

化裕村

30

6000

 

1733

346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