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五华县新时期精准扶贫产业扶贫“以奖代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部委办局和中央、省、市属驻五华各单位:
《五华县新时期精准扶贫产业扶贫“以奖代补”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五华县委办公室
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1日
五华县新时期精准扶贫产业扶贫
“以奖代补”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五华县委、五华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华委发〔2016〕12号)文件精神,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到村到户到人,培育各具特色的扶贫支柱产业,大力发展农业产业扶贫,拓宽贫困群众增收渠道,有效增加农民收入,建立稳定脱贫的长效机制。结合我县产业发展现状,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精准扶贫工作会议精神,立足本地资源和产业基础,通过资金支持和政策引导,加大农村地区特色资源、优势资源、闲置资源开发力度,大力发展特色种养业,建设一批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做强做大地方特色产业。至2018年,通过实施产业发展扶贫工程,使全县每户有劳动能力和有脱贫意愿的贫困户都能参与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增加收入,确保我县按年度如期实现脱贫。
二、奖补原则
(一)积极参与。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通过公布补贴政策、补贴标准和补贴范围等,符合条件的贫困户根据实际情况,强力推进种植林果品种,建档立卡的贫困户(有劳动能力)必须确保每户种植茶叶或果树1亩以上(含分散种植),其他项目自愿参与。
(二)以奖代补。坚持“先干后补”原则,对自愿参与扶贫产业开发的贫困户,经政府有关部门组织验收,按项目规模给予相应的资金奖励。
三、奖补对象
奖补对象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一)有自我发展能力和脱贫主观意愿;
(二)有干部结对帮扶;
(三)有劳动能力;
(四)建档立卡数据库在册贫困户。
四、资金来源和奖补范围
2016年至2018年期间,县每年将上级下拨的专项扶贫资金按各镇贫困户占比下拨到镇,由各镇根据本地区实际,安排一定额度的奖补资金,重点扶持本镇贫困户自我发展特色产业,加快培育本地区主导产业发展。产业扶贫的范围是直接帮扶奖补对象自我发展的种植、养殖等农业产业。
五、奖补标准
根据贫困户发展农业产业类型,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先自行发展生产,政府按贫困户所种养的品种和数量实行“以奖代补”。奖补对象产业扶贫项目,原则上既要有长期稳定增收项目,又要有短期增收项目。可结合各户的实际,综合采用“一户多策”、“一人多法”的方式,原则上每户每年4500元封顶。单户在种植项目已达到4500元封顶线的,养殖项目不再奖补。
(一)种植项目。
1.新种植金柚、柑橘、李子、龙眼、果合柿、板栗、吊梨、百香果、茶叶等1亩及以上,包括清山、开带、打穴、种苗、种植、施肥等,长势良好且成活率达95%以上的,一次性每亩奖补1500元。
2.新种植油茶、南药1亩及以上,包括清山、开带、打穴、种苗、种植、施肥等,长势良好且成活率达95%以上的,一次性每亩奖补1000元。
3.新种植蔬菜、番薯、花生、甘蔗1亩及以上,包括整地、种子、田间管理(化肥、农药)、收成等,长势良好且成活率达95%以上的,一次性每亩奖补500元。
4.发展其它种植项目,经结对帮扶干部、驻村工作队(组)以及村委论证可行,能达到预期增收效果的,可参照本实施方案奖补标准给予适当的奖补。
各镇要围绕《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五华县发展“特色产业”培育“一村一品”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华府办函〔2017〕60号)要求,积极发动农户参与,扩大茶叶、金柚、龙眼、果合柿、板栗、鹰嘴桃、百香果、李子等优质高效经济林果种植,发展特色产业,打造一村一品牌,通过发展长、短结合的产业项目,确保贫困户长效稳定增收。
(二)养殖项目。
1.养殖水产类。原有鱼塘养殖水面面积1亩及以上,按养殖标准放养,每亩一次性奖补1000元;新开挖鱼塘面积1亩及以上,按养殖标准放养,每亩一次性奖补2000元。放养鱼苗后可申请验收。
2.养殖三鸟类。养殖鸡、鸭、鹅20羽及以上且成活率达80%,鸡、鸭每羽奖补15元、鹅每羽奖补50元。种苗购回1个月后可申请验收。
3.养殖牛。养殖1头牛及以上,每头牛一次性奖补2000元。种苗购回1个月后可申请验收。
4.养殖猪。养殖肉猪2头及以上,每头猪一次性奖补500元。种苗购回1个月后可申请验收。
5.养殖羊。养殖羊2头及以上,每头羊一次性奖补500元。种苗购回1个月后可申请验收。
6.养殖蜜蜂。养殖蜜蜂1箱及以上,每个蜜蜂箱一次性奖补300元。蜜蜂箱制作好后可申请验收。
7.发展养殖其它项目,经结对帮扶干部、驻村工作队(组)以及村委论证可行,能达到预期增收效果的,可参照本实施方案奖补标准给予适当的奖补。
六、实施步骤
(一)项目申报。种养前,由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向所在村驻村工作队员提出发展奖补项目申请,由驻村工作队员及村干部对项目实地核实,经驻村工作队长、村支书、镇驻村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以村为单位,报送镇扶贫办汇总、审核。
(二)核实规模。驻村工作队要做好跟踪服务,收集相关文件材料存档,包括苗木的采购及种植、禽畜种苗的采购及出栏图片、种植面积、养殖规模图片等,图片中须有驻村工作队员合影。关于种植的面积、养殖的数量,镇、村干部一定要深入田间地头,实地清点,进行拍照记录,并详细了解清楚贫困户种养项目的收益情况,确保面积、数量、收益的真实有效。
(三)项目验收。项目申请表在所涉及村组公示7天无异议后,由各镇政府组织人员进行项目验收,项目验收合格后,由驻村工作队员填写项目验收表,并整理各村符合产业奖补的贫困户材料,分类妥善保管备查。整理收集资料包括:1.项目申请表;2.项目实施前后相关图片资料以及公示图片等;3.项目验收表;4.补助汇总表;5.五华县**镇**村扶贫开发资金使用方案。
(四)资金发放。各镇扶贫办负责督促指导,完善奖补项目报账资料,统一到镇财政所报账,奖补资金由镇财政所直接拨付到符合产业奖补政策的贫困户“一卡通”账户。
(五)县级抽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相关单位对各镇产业扶贫以奖代补项目开展检查,主要从项目申报、验收、资金拨付等方面对各镇已验收的项目涉及农户按照不低于10%比例进行抽检。对工作不负责任,影响社会稳定的,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分;虚报冒领的,坚决追回扶贫款,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政策宣传。产业扶贫“以奖代补”项目,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支农惠农扶贫政策,各镇各单位要通过广播电视、新闻媒体、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公众微信以及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加大对政策的宣传力度,让广大贫困户充分了解政策的奖补对象、范围和补贴标准,为政策落实营造良好氛围。
(二)强化监督管理。县扶贫、农业、畜牧、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对产业扶贫“以奖代补”工作实施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违纪违规问题,立即按规定严肃查处,并对实施效果进行绩效评估。同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五华县产业扶贫 “以奖代补”项目申报表
2.五华县产业扶贫 “以奖代补”项目验收表
3.五华县产业扶贫 “以奖代补”项目补助汇总表
附件1
五华县产业扶贫 “以奖代补”项目申报表
户主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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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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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镇 村 村小组 | |||||||
户主身份证号 |
| 户主银行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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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养项目 | 种养规模 | 奖补标准 | 奖补金额 | 项目所在地(村、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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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户 意 见 | 本人对填写内容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保证按行业标准种养,其中养殖项目在 月以上。 贫困户(签名): 年 月 日 | |||||||
驻镇或驻村帮扶干部意见 |
经办人(签名): 复核人(签名): 年 月 日 | |||||||
村委会 意 见 |
(公章) 经办人(签名): 复核人(签名): 年 月 日 | |||||||
镇政府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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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 镇扶贫办(签名): 镇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
附件 2
五华县产业扶贫“以奖代补”项目验收表
序号 | 户主姓名 | 种养项目 | 种养规模 | 成活率% | 项目所在地(村、组) | 村自检情况 | 镇验收情况 | 奖补 标准 | 应奖补金额(元) | 备注 | ||
规模 | 成活率% | 规模 | 成活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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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 村(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村委干部(签名): 驻镇或驻村工作队(签名): 镇政府负责人(签名):
附件 3
五华县产业扶贫“以奖代补”项目补助汇总表
镇 村(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村、组 | 户主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一卡通账号 | 种养项目 | 验收实际 种养规模 | 奖补 标准 | 补助金额(元) | 农户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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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扶贫办: 镇分管领导: 镇主要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