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府发〔2018〕1 号
关于印发《河东镇岁末年初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相关部门、经营单位:
《河东镇岁末年初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河东镇人民政府
2018年1月2日
河东镇岁末年初危险化学品安全
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活动,规范我镇危险化学品安全秩序,消除安全隐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请结合实际组织实施。
一、成立检查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做好岁末年初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河东镇成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岁末年初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叶定思(镇 长)
副组长:江志彤(常务副镇长)
成 员:范汉秋(安监办主任)
薛 颖(专职安监员)
李梅青(专职安监员)
李燕婷(专职安监员)
姜 波(专职安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监办,办公室主任由范汉秋同志兼任,负责大检查的日常工作。联系人:范汉秋,电话:13826621169。
二、检查对象
全镇范围内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
三、检查内容
1.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主要包括:是否落实“五落实五到位”,是否与岗位职责相匹配;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的落实情况;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无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
2.企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和落实情况。主要包括:从业人员是否熟练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等特殊作业管理、审批和执行情况。
3.企业自动化配置或改造情况。主要包括: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自动化监控措施是否到位;液体储罐的防超温超压、防串料跑料以及高、低液位报警、联锁是否适用;重大危险源的温度、压力、液位、流量、组分等信息的不间断监测系统以及可燃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情况。
4.企业有无建立工艺变更管理制度情况。主要包括:有无随意更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及设施工艺流程和工艺参数的情况,有无超温、超压、超液位运行的情况。
5.安全设备设施维护保养情况。主要包括:是否建立设备安全设施巡检、保养和定期检测制度,确保装置设施处于正常适用状态;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中和、防雷、防静电、防泄漏等安全设施及设置情况。
6.生产场所和储存设施的现场管理情况。主要包括:现场是否存在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行为的情况;生产场所是否违规堆放物品、材料,逃生通道是否畅通,生产设备是否存在“跑、冒、滴、漏”现象。
7.企业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情况。是否建立风险管理制度,组织辨识本企业的风险点危险源,建立风险公告、岗位安全风险确认和安全操作“明白卡”等制度,落实各项风险管控措施情况;企业建立和执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情况,有无对重大隐患进行自查自纠。
8.事故应急处置情况。主要包括:是否完善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并加强应急演练;是否建立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配备专门装备和物资等。
9.今年以来各类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隐患整改情况。
四、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2018年1月10日)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文件要求进行自查自纠,要求根据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大检查实施方案,迅速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大检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按照“五落实五到位”要求进行整改。
(二)检查督查阶段(2018年1月10日至2018年2月5日)
河东镇将成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检查领导小组对辖区内对属于危险点风险源红色等级的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检查,对属于橙色等级和其他重点的企业进行抽查。
(三)集中整改阶段(2018年2月5日至2018年3月10日)
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将督促企业进行彻底整改,做到不留死角和盲区。对发现存在的非法违法行为,依法立案从严查处。
请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超填报《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台账》(附件1),于1月31日、3月5日前分别将本次开展大检查第二、第三阶段的书面情况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表》(附件2)报镇安监办(传真电话:4422169,邮箱:whhdzajb@163.com)。
附件:1.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台账
2.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表
河东镇人民政府
2018 年 1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