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河东镇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
《河东镇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镇经管办反映。
五华县河东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8日
河东镇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的通知》(农政改发〔2023〕2号)文件和省、市、县部署要求,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广大农民群众利益,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实现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现就全镇开展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农村工作会议和全省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部署要求,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聚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资产资源管理、经济合同管理、债权债务管控、集体财务管理、工程项目管理、集体经济审计”等关键环节,精准识别管理漏洞和廉洁风险,整治农村集体资产流失行为,完善农村集体资产监管长效机制,持续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二、工作重点
(一)着力解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不规范问题。重点排查是否存在未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涉农村(组),排查已在农业农村部门登记赋码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否规范挂牌;是否按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成立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并在决策、管理、执行、监督集体资产等方面充分发挥作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重要事项决策是否试行“四议两公开”;是否建立健全成员名册,并纳入台账管理;是否在对外签订合同、开展市场经营活动中依法合规使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公章。是否借发展集体经济之名任意整合和平调集体资产。
(二)着力解决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重点排查是否扎实开展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工作,清产核资后新增资源资产是否纳入账内(台账)管理,查清查实资源性、经营性、非经营性资产存量及利用情况;是否存在农村集体资源资产运营处置不规范问题,是否存在违法侵占的集体资源资产未收回问题。确权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扶贫项目资产是否及时纳入集体资产台账并录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农村集体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是否规范运行,依法依规制定相应的流转交易、价格评估等业务制度,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档案。2022年11月份以来,农村集体资源资产流转等涉及农村集体利益的重要事项是否进入县级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平台公开、规范交易;农村集体资源资产是否录入县惠民信息平台公开公示。严肃查处滥用职权侵占、挪用、截留、私分集体资产行为。
(三)着力解决农村集体合同不规范问题。全面清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各类集体经济合同,有无按照《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工作导引》进行开展逐件核查合同合法合规情况。对合同条款缺失、含糊不清、表述不确切的,采取签订补充协议、修订完善有关条款或重新签订合同等方式进行规范;对承包期限超过法定期限的合同,要通过双方协商、修改租赁期限或者签订补充协议等方式,对合同进行规范;对承包租赁费过低、显失公平、严重损害集体经济组织和成员利益的问题合同进行纠正;对双方认可且实际正常履行权利义务的口头协议,要按照规范合同文本签订书面合同。对长期欠缴承包租赁费的,要依法催缴,拒不缴纳的可以通过诉讼等方式解决,依法解除合同并重新发包租赁;对不按合同约定擅自改变资源资产用途的,对承包租赁方予以纠正,拒不配合纠正的,可依法解除合同并收回,情节严重的由相关执法执纪部门查处;对其他违法及侵害集体利益的合同,通过司法渠道予以变更、撤销或解除。重点排查农村集体资源资产承包合同等信息是否全部录入广东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平台和县惠民信息平台,实现数字化管理。严肃查处集体资源资产发包、租赁、拍卖和工程项目建设等合同中的“垄断包”“人情包”“权力包”问题。
(四)着力解决农村集体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重点排查财务制度落实不严格问题,民主监督机制落实不到位问题。重点排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否独立且只开设一个银行基本存款账户,用于办理日常转账结算;是否全部实行农村集体资金非现金支付模式,实现整个资金操作全程留痕、往来可查。是否存在违规支出、瞒报漏报、公款私存、坐收坐支、抵顶发票入账、账外账问题,票据使用不规范问题,虚报套取、截留挪用、贪污侵占村集体收入或转移支付、专项补贴资金问题,是否存在违规发放各项补贴行为,以及集体成员收益分配落实不到位问题。全面整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不及时、内容不完整、流于形式等问题。
(五)着力解决农村集体债权债务管控不严格问题。以村集体账簿为依据,全面查清债权、债务相对人及数额、形成时间、用途等情况,建立健全债权债务台账,逐笔登记,实行动态管理。强化村级债务管控,坚决遏制新增不良债务,严肃查处举债兴办公益事业行为,特别是举债用于改善人居环境、修建道路、办公场所和文体卫生设施等建设项目;对吃喝招待、请客送礼、滥发补助等非生产性开支形成的债务按照“谁招待、谁经手、谁承担”的原则处理。严肃查处村干部长期拖欠村集体资金挂账不还问题。充分发挥镇司法所和村法律顾问作用,依法依规、积极稳妥通过清收债权还债、核销债务减债、以经营收入还债、降息还本减债、规范财务处理减债等方式分类妥善化解债务。
(六)着力解决集体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排查工程项目未按规定采购或招投标行为,包括违规发包村级工程,以化整为零、肢解拆分等方式规避应当依法依规采购或招投标行为。排查工程管理混乱行为,包括项目程序不合规、票据资料不齐全、支付不规范、合同签订不规范等行为。严肃查处村干部利用工程项目套取资金、收受贿赂、违规承揽和转包本村工程行为。
(七)着力解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走过场问题。重点排查审计发现问题后限期内未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问题。对集体经济体量大、工程项目建设多、廉政风险高的村加强审计监督,对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财务收支和收益分配等群众反映强烈的方面进行专项审计,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开展任期和离任审计,将新增债务作为重点审计内容。
(八)着力解决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排查对农村集体资产动态管理不及时、监督检查不到位、审核把关不严格问题;执行村级财务管理、村务公开、承包经营等政策制度打折扣、搞变通,弄虚作假、欺上瞒下问题;优亲厚友、吃拿卡要,对待群众方法简单、作风粗暴问题。重点检查2021年、2022年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排查问题整改情况。
(九)着力解决其他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方面问题。重点排查整治当地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日常工作中发现的其他突出问题。
三、实施步骤
全镇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从2023年6月开始,至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30前完成)。各村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推进措施、工作要求、时间节点及责任分工等,动员部署开展专项行动,确保行动内容落实落地。
(二)自查自纠阶段(8月底前完成)。各村要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充分利用农村集体资产清查成果,对照行动主要内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查出的问题,要逐村建立问题台账,通过边查边改、集中整改、依法处置等方式,将问题整改到位;对一些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问题,要有阶段性的工作成效。
(三)建章立制、总结报送阶段(12月前完成)。我镇针对发现的问题,对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财农〔2021〕121号)、《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实施细则》(粤财农〔2022〕102号)、《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的指导意见》(华农组办〔2022〕14号)、《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农村集体资源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法规及政策性文件,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构建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领会行动精神。开展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是农业农村部为贯彻中央一号文“关于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和“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体系”作出的重大决定,是落实纪监委关于加强农村集体“三资”领域监督执纪执法工作的重大举措,是全面提高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水平、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健康发展的有效路径。各村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确保此次行动扎实深入开展。
(二)迅速组织专项行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面广量大点多,各村要围绕本次农业农村部确定的行动内容,结合农村集体资源资产规范管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和落实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要求,要加强组织保障,抽调专门力量,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实行时间倒排、责任倒逼,切实把这项工作抓好、抓细、抓实,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严明工作纪律。各村要严肃查处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中的违规违纪问题,对发现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及时按程序移交镇纪检监察机关。深入抓好农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督促村集体经济组织要主动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发挥好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群众积极性,切实维护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群众和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夯实乡村治理基层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