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我镇林业站同护林员在日常森林防火巡逻中发现华新村鹅公塘古某先在山边违规用火,巡逻人员当即将火扑灭,并由华阳派出所传唤调查,按照《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古某先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在此,华阳镇党委政府希望广大的华阳百姓吸取社径村张某香和华新村古某先违规用火被拘留的教训,严禁野外违规用火,一经发现有野外违规用火的行为可以迅速报警,或者联系村干部,镇林业站的工作人员(古正业,电话:13924482599,短号:682599)
下一步我镇将继续加大野外违规用火的巡查力度,一经发生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坚决从速从严从重处置!坚决杜绝野外违规用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