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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县永鹰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时间:2020-03-01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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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和《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35号),建设项目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期间应征求公众意见。现将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五华县永鹰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五华县永鹰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址:梅州市五华县龙村镇兴民村上黄塘小组

  建设内容: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环保投资500万元,占地面积125000m2,建筑面积50000m2,年存栏母猪4000头,年出栏肉猪100000头。二期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环保投资500万元,占地面积125000m2,建筑面积50000m2,年存栏母猪4000头,年出栏肉猪100000头。

  共有员工80人,均在厂内食宿,工人每天工作8小时,年工作天数为365天。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五华县永鹰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梅州市五华县龙村镇兴民村上黄塘小组

  联系人:黄总    

  联系电话:0753-46***68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编制单位:深圳中鹏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 人:施工      

  联系电话:138*****368

  电子邮箱:107****383@qq.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园岭街道上林社区八卦七街八卦岭宿舍区4208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见《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中的《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网络连接为: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可选择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

  我公司将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反映,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五华县永鹰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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