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和《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35号),建设项目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期间应征求公众意见。现将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 、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五华县文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五华县文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址:梅州市五华县龙村镇湖中村铁钳塘
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建设30栋猪舍以及相关配套设施,建成后各类猪年存栏量5万头,其中保育猪1.2万头,育肥猪3.8万头,肉猪年出栏量10万头。
项目拟定员工100人,均在厂内食宿,工人每天工作3班,每班8小时,年工作天数为365天。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五华县文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梅州市五华县龙村镇湖中村铁钳塘
联系人:钟总
电子邮箱:136*****339@139.com
联系电话:136*****339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编制单位:广州浔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文华
联系电话:136*****886
电子邮箱:80****59@qq.com
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迴龙路8号第二层B、C房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见《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中的《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网络连接为: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可选择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
我公司将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反映,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六、公示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五华县文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0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