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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县文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时间:2020-09-11 来源:龙村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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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和《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35号),建设项目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期间应征求公众意见。现将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 、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五华县文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五华县文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址:梅州市五华县龙村镇湖中村铁钳塘

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建设30栋猪舍以及相关配套设施,建成后各类猪年存栏量5万头,其中保育猪1.2万头,育肥猪3.8万头,肉猪年出栏量10万头。

项目拟定员工100人,均在厂内食宿,工人每天工作3班,每班8小时,年工作天数为365天。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五华县文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梅州市五华县龙村镇湖中村铁钳塘

联系人:钟总

电子邮箱:136*****339@139.com

联系电话:136*****339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编制单位:广州浔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文华

联系电话:136*****886

电子邮箱:80****59@qq.com

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迴龙路8号第二层BC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见《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中的《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网络连接为: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可选择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

我公司将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反映,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六、公示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五华县文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2020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