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和《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经我单位审查,以下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符合有关要求,拟颁发《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5年5月27日至2025年6月3日止。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被公示的申请人和食品小作坊的资质、条件等与食品安全相关事项有异议的,可以向公示部门提出异议。
联系电话:13536718626,联系地址:龙村镇人民政府,联系人:李赐安。
小作坊名称 | 地址 | 食品种类 | 负责人 | 联系方式 |
五华县龙村镇温姑娘食品加工厂(个体工商户) | 梅州市五华县龙村镇水南村承裕楼 | 粮食加工品:大米酿造 | 温丽娟 | 188****16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