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县龙村镇樟华村村庄规划(2023—2035年)》批后公告
经过征求各方意见并修改完善,《五华县龙村镇樟华村村庄规划(2023—2035年)》成果已取得梅州市五华县人民政府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梅州市村庄规划工作指引(试行)》等要求,现予公告。
批准机关:梅州市五华县人民政府
批准时间:2025年12月5日
批准文件:《五华县人民政府关于龙村镇樟华村村庄规划的批复》(华府函〔2025〕101号)。
批准成果:《五华县龙村镇樟华村村庄规划(2023—2035年)》(文本+图集)
附件1:龙村镇第二批典型村批复.pdf
附件2:五华县龙村镇樟华村村庄规划(2023-2035年)(文本+图集)(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