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村镇关于加强基层治理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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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村镇关于加强基层治理的实施意见

各村(居)、机关企事业单位党支部: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基层工作会议和县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从源头上减少基层矛盾纠纷发生,规范基层社会治理秩序,夯实基层基础,提升基层治理水平,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加强基层治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县的部署要求,充分认识基层治理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把基层治理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树立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和日常管理的理念,以问题为导向,以规范化、制度化和法治化为方向,落实镇、村和职能部门的主体责任,着力加强农村基层治理。对重点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分门别类,逐层推进,综合施策,有序解决,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治理与建设并举,促进基层干部作风转变和基层治理水平提升,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保障全镇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二、目标要求

加强农村基层治理,是转变基层干部队伍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利益的迫切需要和重要举措,是发展稳定的必然要求,也是关系政权巩固的长远之计和固本之基。结合当前深入开展镇领导干部驻点普遍直接联系群众工作,从管好资金、资源和资产入手,突出问题导向,选取资金量较大、资源较集中、问题较突出的村进行重点治理和规范,通过落实整改、查办案件,以点带面,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规范农村基层运作。

三、重点治理任务和措施

坚持以加强农村基层党建为目标,以解决当前农村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逐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涉农补贴和涉农专项资金、矿产资源的使用管理,维护基层和谐稳定,整体提升基层治理工作水平。

(一)加强农村三资管理

1.规范资金发放和监管

一是严格规范涉农补贴资金的发放和管理。加大补贴资金的申报、审核和发放等公示力度,通过镇政府信息网和镇村政务公开栏,将低保救助补助、五保供养补助、优抚对象补贴、医疗救助、生态公益林补偿、泥砖危房改造补贴等27项涉农补贴的项目、对象、标准和金额等有关信息向群众及时全面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规范涉农补贴资金发放程序,建立补贴资金分配、发放明细、汇总审核等工作台账,实行资金一户管、服务一站办、补助一折发、核算一本账的“四个一”规范资金发放程序,保证资金及时、足额、便捷发放到户。(责任领导:李杜强;牵头部门:财政所;参与部门:镇纪委、村帐镇管办、民政办、农业服务中心及其他涉农部门,各村)

二是加强对涉农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监管。2014年以来上级拨付到村或施工单位的农村道路硬底化建设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奖补专项资金等专项资金开展专项检查。对新上项目要全面落实项目资金管理报账制和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公告公示等制度,设立专账管理,独立核算,做到专款专用。严格实施项目审计制度,工程完工后,及时验收结算,由村帐镇管部门对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保障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项目建后管理和维护,及时办理工程项目资产移交手续,明确产权主体,落实管理责任和经费,确保项目长期发挥效益。同时,对农村财务管理中合同不规范、制度执行不到位、收支不公开、票据账目混乱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对财务管理混乱的村进行集中整顿;完善镇村财务管理制度,整合财政所和村账镇管办资源,落实村级财务审计和财务档案管理制度。(责任领导:李杜强;牵头部门:财政所;参与部门:镇纪委、村账镇管办、农业服务中心及其他涉农部门,各村)

2.规范农村资源管理

一是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及林地确权登记颁证。按照保持稳定、依法规范、民主协商、因地制宜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及林地确权登记颁证;加大土地、林地权属纠纷的调处力度。(责任领导:温舜初;牵头部门:农业服务中心;参与部门:综治办、国土所、村建办、财政所,各村)

二是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依法有序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推动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保障农民合法权益。集中开展农村土地“三乱”问题专项治理,对2014年以来农村乱占、乱卖、乱租土地问题进行摸底排查,从严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坚决遏制农村土地“三乱”现象,切实规范土地管理秩序;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土地历史遗留问题,也要建立档案跟踪解决。(责任领导:温舜初;牵头部门:农业服务中心;参与部门:国土所、村建办、财政所、派出所、各村)

   三是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确权及征收补偿工作。结合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加快推进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地上物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规范农村集体土地、滩涂、水面等资源的开发利用,确保集体资源长期发挥效益。同时,做好被征地农民的征地补偿款,及时支付到位;全面落实好被征地村集体留用地问题;切实解决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落实问题。(责任领导:黄益宁;牵头部门:国土所;参与部门:农业服务中心、人社所)

3.规范农村资产管理

一是建立健全农村资产台账。今年内完成对村级“三资”清理清查登记工作,完善村(居)离任审计制度,重点清查核实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各种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台账,明确产权属性,同时对集体资产的变动情况及时进行变更登记。(责任领导:黄伟雄;牵头部门:民政办;参与部门:镇纪委、村帐镇管办、财政所,各村)

二是加强农村资产经营和管理。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原则,采取多种经营方式,实行有偿使用,确保资产保值增值。农村集体资产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经营者。集体资产经营方式的确定、变更和主要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必须经村民(经济联合社或经济合作社社员)代表会议审议通过,集体资产的经营收益应及时纳入账内核算,同时定期对集体资产经营情况进行审计。加强对集体资产实行承包、租赁、出让经营合同履行的监督检查,及时公开合同履行情况,定期对集体资产的使用、维护和收益进行检查,各种经济合同及有关资料应当及时归档并报镇备案。(责任领导:黄伟雄;牵头部门:民政办;参与部门:镇纪委、村帐镇管办、财政所,各村)

4.加快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建设

2015年底前完成县、镇、村三级联网的农村“三资”管理服务平台建设,逐步建立“统一平台、统一规程、制度健全、管理动态、交易阳光、监控实时、信息共享”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新模式,实现农村“三资”管理的实时化、全面化和全程化。发挥镇级农村集体“三资”交易平台作用,协调、指导、监督、管理好农村集体“三资”的招标采购、交易管理等相关服务代理工作;各村(居)要做好集体“三资”的清查核实工作,对已纳入账内核算的资产资金资源,登记好有关明细账,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确保农村集体“三资”底子清、核算准。(责任领导:李杜强;牵头部门:财政所;参与部门:村帐镇管办、各村)

(二)加强矿产资源管理

1.规范河道采砂管理。严格按照《五华县加强河道采砂源头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华府办函〔201578号文)要求,全力遏制违法违规采砂行为。巩固整治非法堆放经营河砂工作成果,充实完善专责工作组人员和巡查制度,加强对河砂堆场的日常巡查监管,杜绝出现新的非法堆放经营河砂点。(责任领导:邹焕模;牵头部门:水管所;参与部门:国土所、工商所、派出所、交警中队、安监办、供电所,各村)

2.加强稀土、瓷土、石材等资源管理。落实国土资源部门巡查监管责任,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稀土、瓷土、石材等矿产资源行为。规范持证矿场开采秩序,严肃查处超范围开采、超量开采行为。(责任领导:黄益宁;牵头部门:国土所;参与部门:林业站、安监办、工商所、派出所,各村)

(三)推进“平安村居”创建

1.加强基层治安管理。结合开展 “黑恶势力”专项整治,将打击重心延伸到基层,重点打击煽动群众聚众闹事、欺行霸市、强占资源、侵吞公私财产、干扰重点工程施工、寻衅滋事、打架斗殴、故意伤害等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生产生活、危害公共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涉枪涉爆、聚众赌博、盗抢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全民禁毒宣传,加大对制毒窝点的巡查、摸排和打击力度。采取开展严打专项行动与日常整治、群防群治相结合,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治安巡逻防控,不断完善各项配套设施,积极探索治安联防工作模式,努力实现人防、技防、物防于一体的群防模式。(责任领导:温跃胜;牵头部门:派出所;参与部门:各村)

2.化解涉农矛盾纠纷。通过开展镇领导干部驻点普遍联系群众工作,出台《龙村镇关于建立驻点团队落实调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的实施意见》,滚动式推进涉农矛盾纠纷及不稳定隐患排查,对清查出来的影响基层稳定的突出问题实行一案一策,落实包案领导、专责班子和责任人,进行限期解决。深入贯彻实施《广东省信访条例》,依法推进涉农性历史积案和信访积案化解。加强对土地、山林、劳资纠纷、资源开采和宗族房姓等方面矛盾纠纷的专项治理,对无理取闹和幕后操纵、鼓动他人上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和严厉打击。增强基层干部依法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能力,认真制定群体性事件处置预案,包括做群众工作预案和事件处置预案,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责任领导:温跃胜;牵头部门:综治办;参与部门:司法所,各村)

3.推进基层法治建设。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法治理念和法律素质,扎实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坚持“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推动“法律进乡村”,大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为群众提供法制宣传、法律服务、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服务,引导基层干部依法管理村内事务,引导群众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责任领导:温跃胜,责任部门:综治办,参与部门:司法所、各村)

(四)强化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和执纪监督

1.通过加强日常教育和管理促进作风转变。严格执行镇政府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坚持镇干部“五、四、三”工作制度,严格党员领导干部“8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强化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的日常教育和管理,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激发工作热情,完善民主评议、述职述廉、离任审计等监督管理制度,引导和促使他们扎实干事,依法履职,为民服务。抓好镇村干部的教育培训,重点抓好基层党支部书记的教育培训,加快基层干部作风转变。(责任领导:廖天华;牵头部门:组织办;参与部门:民政办,各村)

2.通过落实镇领导干部驻点直接联系群众制度促使作风转变落到实处。通过全面加强督促检查,严格实施镇领导干部驻点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实行村干部“坐班制”和镇、村、组、党员四级“代办制”,加强和规范党代表工作室建设,促进党代表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强化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增强基层组织班子的组织教育,促使基层干部队伍作风转变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抓好现代远程教育网络阵地建设。(责任领导:廖天华;牵头部门:组织办;参与部门:镇纪委、民政办,各村)

3.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惠民政策落实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重点查处虚报、冒领、套取、截留、挤占、挪用、贪污惠农资金,侵占征地补偿款等专项资金,以及插手参与资源开采和土地、山林、房产屋迹等利益纷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逐步完善相关制度、促进规范管理。加强典型案例宣传,有针对性地加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廉洁履职教育。(责任领导:张秀华;牵头部门:镇纪委;参与部门:财政所、民政办、村帐镇管办、派出所及涉农部门,各村)

(五)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1.加强组织建设

一是增强村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强化村党支部的核心领导和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基层党组织对村(居)和其他基层组织的统一领导。提高村支部书记及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和“交叉任职”比例。(责任领导:廖天华;牵头部门:组织办;参与部门:民政办,各村)

二是整顿基层软弱涣散党组织。每年排查、整顿一批基层软弱涣散党组织,落实镇领导挂村帮扶制度,采取“一村一策、一事一策”推进整顿转化。加强对整顿工作的督查考核,严格责任追究,形成常态化的整顿机制。(责任领导:廖天华;牵头部门:组织办;参与部门:各村)

三是做好基层党组织带头人的培养选拔工作。健全机关干部挂职锻炼制度,健全新招录公务员到村(居)挂职锻炼制度。全面实施“五强书记建设工程”,继续坚持拓宽视野,把党性强、作风好放在首位,注重从村里的致富带头人、外出务工经商及其他乡贤当中选拔书记,到今年底,村“两委”干部中党员能人比例达15%以上,能人村书记、主任比例达25%以上。同时,按照上级部署安排,选派优秀机关干部到软弱涣散村任第一书记。加强村(居)基层组织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至今年10月份,每个村(居)要至少配备2名以上的优秀后备干部,力争2017年村级换届时村干部年龄均在60岁以下,实现以中青年为主的梯次结构。争取用35年时间使全镇村(居)党组织书记队伍大专以上学历的比例提高至50%左右。制定和完善党员发展计划,建立后备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着力解决基层组织后继乏人的问题。(责任领导:廖天华;牵头部门:组织办;参与部门:各村)

2.加强制度建设

一是完善基层党建工作制度。落实“三会一课”,班子联席会议、党群联席会议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健全完善村规民约、村民会议和村代表会议制度,用好村民代表大会和村理事会、一事一议等方式,坚持重大事情公开原则,不断规范村级组织决策、权利运行和监督机制。(责任领导:廖天华;牵头部门:组织办;参与部门:民政办,各村)

二是健全党建及其它工作考评机制。建立镇党委抓农村基层党建的责任清单,制定农村基层党建考核的意见,完善考核的内容和标准,抓好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责任领导:廖天华;牵头部门:组织办;参与部门:镇纪委、民政办,各村)

3.加强村务监督

理顺村务监督运行格局,准确把握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定位,村务监督委员会要自觉接受党组织领导,对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村委会也要自觉接受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不得由村委会成员及其近亲属担任。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加强对村务决策公开、村级资源资产资金管理、工程项目建设、富农惠民政策落实和耕地保护、土地流转工作的监督。严把监委会成员的结构关、素质关,加强监督培训,优化监督队伍,促使村务监督委员会正确履职、依法监督、有效监督,从而进一步提高农村社会治理能力。(责任领导:黄伟雄;牵头部门:民政办;参与部门:组织办,各村)

4.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以整合资源、规范运作、便民高效为原则,在2016年底前,在全镇40个村(居)建成以“文化体育、卫生计生、就业保障、生产安全、食药安全、警务治安、基层党建”等为一体的多功能综合公共服务平台,科学设置服务内容和项目,实现机构人员、场所挂牌、流程内容、信息系统、经费保障“五个统一”,为本地群众和外来人口提供更加有效、快捷的公共服务,打通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推进基层服务工作的精准化。(责任领导:刘文锋;牵头部门:便民服务中心;参与部门:组织办、综治办、民政办、卫计办、人社所、安监办、食药办、派出所,各村)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镇党委基层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农村基层治理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以履职考核、督促检查、奖优罚劣为重要抓手,全力推行农村基层治理工作。各村各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主体主导责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农村基层治理工作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切实履行好一把手责任,把农村基层治理工作抓在手上,形成责任清晰、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责任领导和牵头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在一个月内制订具体工作落实方案,进一步明确时间进度、工作目标和要求,细化工作措施,报党委政府研究同意后实施。

(二)完善治理机制  充分发挥好镇党委“龙头”作用,设置基层治理办公室,专门抓好农村基层工作。树立岗位在村、阵地在村的意识,把工作重心放到抓村上。以推动重心下移为方向,构建村(居)党组织领导下村(居)自治组织为基础,经济组织、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基层社会协同共治格局,培育多元社会治理主体,引导各类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参与村(居)公共服务和管理

(三)加大宣传力度  充分借助广播、政府网站、宣传栏等宣传载体,进行大力宣传和跟踪报道,重点宣传基层治理的目的、意义和工作要求,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宣传部门要加大正面引导、曝光反面典型力度,强化舆论监督。同时,结合镇领导干部驻点普遍直接联系群众工作,做好相关治理工作的宣传和政策解释,形成全民支持、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加大投入力度  进一步优化公共投入,积极争取上级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支持,探索灵活多样的方式筹集农村基层治理资金。各村(居)要全力保证对治理工作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确保治理工作顺利进行。

(五)加强督查考核  建立健全督查督办、绩效考核和奖惩激励机制。镇党委基层治理领导小组将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定期进行督查通报。要把农村基层治理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对基层治理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实、履职不力、阻碍治理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严格实施问责,确保基层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中共龙村镇委员会

2015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