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龙村镇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水体污染整治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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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府发〔2017〕38

关于印发《龙村镇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水体污染整治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员会、企事业单位:

为改善镇村人居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营造整洁优美、规范有序、文明宜居的城乡环境,加快“美丽乡村”创建步伐,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经龙村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将《龙村镇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水体污染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望你们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龙村镇人民政府

2017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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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送:镇四套班子领导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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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村镇党政办公室                2017年11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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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印100份) 

龙村镇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水体污染整治方案

为改善镇村人居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营造整洁优美、规范有序、文明宜居的城乡环境,加快“美丽乡村”创建步伐,结合我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全面推行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实现“设施建设增投入”、“城镇品质上水平”、“美丽村庄更宜居”、“文明新风促和谐”为环境治理目标任务,突出抓好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水体污染治理,建成较为完善的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水体污染收集处理体系,群众的环保意识得到全面提高,打造村容整洁、生态良好的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努力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二、工作目标

(一)加强河道沿线乡镇、村组农村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水体污染治理力度,增加垃圾和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规范垃圾处理和污水处理模式,减少水源污染,维护生态环境。

(二)我镇目前已制定污水、垃圾、水体污染处理设施方案,建设污水处理设施。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通过微信公众号、要求各村悬挂至少10条横幅、部分村制作了宣传画报等方式,主要通过驻村干部与村干部及村民理事会入户宣传,号召群众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广泛宣传相关政策法规,营造良好氛围。

(二)调查摸底阶段。各村对辖区范围内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收集、水体污染处理设施情况进行排查,制定相关整治方案。

(三)集中整治阶段。

1.按照县委、县政府垃圾处理、污水处理、水体污染的相关文件要求,集中实施全镇新建垃圾处理厂1个,垃圾中转站3个。购置若干部密闭式生活垃圾清运车。创新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模式,推行农村生活污水沟渠、管网建设。按照要求指导各村(社区)足额配备保洁队伍,采取政府补贴的方式,在全镇范围内投放生活垃圾收集桶1200个,建立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日运”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治理垃圾乱堆、乱倒,生活污水乱排的现象。

2.各村在人员聚集区新建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配合相关部门大力宣传禁止垃圾乱倒、污水乱排的教育和宣传,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并对垃圾乱倒、污水乱排的现象进行查处。

(四)巩固提高阶段。对前期工作进行梳理总结,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党委、政府是治理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水体污染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要加强对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治理、水体污染的组织领导,履行好长效治理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水体污染的主体责任,把整治工作摆上重要日程,统筹安排部署,逐级分解目标,把各项工作抓牢抓实。

(二)加大资金投入。党委、政府要将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水体污染治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落实相关处理设施的日常运行经费及维护修缮经费;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支持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加大对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水体污染处理设施建设,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整治工作,鼓励社会帮扶、捐赠治理农村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工作。

(三)完善工作机制。坚持高位推进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水体污染治理,把专项整治继续作为镇级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镇村各级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保持全镇上下“党政主导、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镇级要严格实施考核,加大督查和问责力度,对工作推进不力且整改不及时的,按照有关规定严厉问责;同时督促村级建立奖惩制度;镇级河长办、人居办将采取明察暗访、曝光问责等方式,加强对各村的监督考核,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强力推进、收到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