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府发〔2018〕11号
关于印发《龙村镇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
“以奖代补”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村(社区)、相关单位:
《龙村镇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以奖代补”实施意见》业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龙村镇人民政府
2018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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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 送:镇四套班子领导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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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村镇党政办公室 2018年1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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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印100份)
龙村镇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
“以奖代补”实施意见
为扎实推进我镇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切实改善贫困村生产生活生态条件,补齐农村建设短板,促进农民脱贫奔康致富,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要求统领工作全局,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要求,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277个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委办〔2017〕55号)、《五华县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财政资金奖补和使用监管办法》(华财农〔2017〕53号)和《五华县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以奖代补”实施意见》(华办函〔2018〕10号)等文件要求,扎实推进我镇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全面整治村庄环境脏乱差,补齐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提高公共服务和乡风文明水平,把10个省定贫困村打造成为党组织领导有力、基础设施配套、公共服务完善、生态环境良好、农民持续增收、社会和谐稳定、岭南特色鲜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
二、目标任务
围绕“三年攻坚、两年巩固,至2020年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先整治、后提升,按照基础整治期、创建提升期两个阶段分期分步推进。建立“以奖代补”激励机制,充分发挥村民自治作用,激发村民建设新农村的内生动力,以建制行政村为基础,以20户以上自然村(按各村申报的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组建新农村建设村民理事会,制定村规民约,完善议事机制,扎实开展村庄环境整治和公益事业建设。实行新农村申报制度,规定由政府补助的项目,由村民理事会(村民小组、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申报并组织实施,实行“先建后补,以奖代补”。
三、工作内容
(一)奖补范围。我镇10个省定贫困村。
(二)奖补对象。开展创建新农村示范村的村民理事会(村民小组、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
(三)奖补项目。按照村庄整治规划,以自然村为单元,对开展村道、庭院、房前屋后雨污分流沟渠及绿化美化,实行清旧补绿、拆旧建绿,改善村容村貌以及基本生产生活条件的项目给予奖补。主要奖补项目有:村道、村巷道路硬化,排水沟、排污沟以及村巷道、村道绿道透水砖、植草砖辅设,对拆除的危旧房、废弃猪牛栏及露天厕所茅房复植复绿等美化绿化,体育文化广场安装简易健身器材,适当改造村庄可视范围内房屋外立面,小型供水设施等。
(四)不纳入奖补范围的项目
1.工作经费和项目管理费(不含基建财务规则中明确的建设成本)。
2.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3.各项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
4.修缮行政村楼、堂、馆、所,建大公园、大广场、大亭子(牌坊、门楼、栈道)、河边石栏杆、铺大理石、田埂上铺水泥路等大拆大建形象工程。
5.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和偿还债务。
6.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不含垃圾运输工具)。
7.广场、小公园等应由村内自行解决的场地或设施。
8.虚假投资(入股)、虚假分红、发放借款及平衡预算等。
9.贷款贴息等可能会增加地方政府债务的支出。
10.其他与省定贫困村新农村建设无关的任何支出。
(五)奖补标准
根据省委农办、省财政厅《关于加强2277个省定贫困村创建新农村示范村启动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粤委农工办〔2017〕59号)要求,对率先全面启动“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等的贫困村,可优先安排资金,先启动先补助、不启动不补助。鼓励各地先行先建。
对村民理事会(村民小组、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开展创建新农村示范村的项目进行奖补,具体项目、标准详见附件。
(六)资金筹措及安排
1.资金来源。从省定贫困村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和统筹交通、水利、农业、林业、环保等以及帮扶单位资金中安排解决。
2.资金安排。对10个省定贫困村,每村安排启动资金,启动资金可适当支付“三清三拆三整治”实际发生的机械、运输、农民工工资的实际支出,但不得用于办公及工作经费、镇村干部补助的支出。奖补资金结合各自然村地域面积、人口户数等综合考虑,建设项目按照《省定贫困村建设新农村示范村示范标准》,由村民事理会(村民小组、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组织实施。投资完成额以县财政局工程预结算审核中心(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核结算为依据进行奖补。
四、实施步骤
实行新农村建设项目申报制度,对需要政府补助的项目,由村民理事会(村民小组、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向镇县申报,坚持先申报后补助、不申报不补助。
(一)项目申报。在镇、村以及帮扶单位统一管理指导下,根据村庄整治规划,由村民事理会(村民小组、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提出申请,并明确项目实施内容、完成时间节点、资金概算等,对确定申报的建设项目通过墙报、短信、微信、公共服务平台等多种途径进行公示,经镇驻村负责人、帮扶单位及村干部实地核实并签字确认后,以村为单位,报送镇汇总审核,经镇审核后报县委农办审批,由县委农办组织县创建领导小组下设技术指导咨询组的相关技术专家进行审核批复,并据此建立项目库。
(二)组织实施。项目实施单位依据批复的项目内容,组织开展本地区新农村示范村建设,涉及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的,应按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程序办理相关手续。针对农村建设项目特点,简化招投标程序,为本村村民组成的工程建设团队提供参与建设机会,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增加村民收入。
1.对单个建设项目涉及工程量小、技术要求不高且投资概算不超过100万元的,可通过村民理事会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并组织实施,充分发动村民投工投劳参与项目建设。
2.对单个建设项目涉及工程量较大、技术要求较高且投资概算超过100万元的,由县委农办负责牵头,按相关管理规定,向社会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在建设项目施工公开招标前,所有参与投标的单位,必须提交施工方案,由负责组织招标的政府、部门统一进行公示。
3.项目实施单位负责收集整理报账资料,主要包括合同、预算、结算、验收报告、发票和相关照片等。
(三)镇级验收。项目建设全部完成后,由项目实施单位向村委会提出项目验收申请,各村委会汇总报镇审核,镇在收到验收申请后应及时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现场验收、签名盖章确定,经镇级验收合格后,镇以行政村为单位汇总验收情况书面报送县委农办,并申报县级监督检查。
(四)县级验收。县委农办依据镇提交的申请,组织县创建领导小组下设技术指导咨询组和财务监督管理组的相关人员对镇“以奖代补”项目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经县级检查合格后,由镇向县财政局工程预结算审核中心(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申请项目审核结算。
(五)工程结算审核。县财政局工程预结算审核中心(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各镇工程项目审核结算,并出具审核定案书。
(六)资金发放。镇级考核验收合格及在镇村进行公示后,镇级根据县工程预结算审核中心审定的投资金额核定应奖补金额,报县委农办备案。镇、村张榜公示、镇政府网站公示7天无异议后,由镇通过经济联合总社账户及时将“以奖代补”资金拨付到经联社扶贫专户,再拨付到施工单位账户、工匠个人账户;或者由镇经济联合总社账户直接将“以奖代补”资金拨付到施工单位账户,不得现金支付。
(七)其他。其他用于新农村建设的资金按照《五华县关于加强“村账镇代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华府办〔2015〕36号)执行,由帮扶单位、驻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村“两委”干部以及村民理事会共同组织实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工作要求,建立省级指导、地市统筹、县为主体、乡镇实施、村级创建的分级负责机制。成立建立龙村镇农村人居生态环境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常务副组长,相关主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相关领导、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等组成,强化统筹协调、难题破解、责任落实和督促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扶贫办,负责项目实施的日常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龙夏辉同志兼任。各村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层层签订责任状,把新农村建设的责任传导到镇村基层,确保每个村都有领导挂钩负责。
(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要加强村“两委”组织建设,选好用好新农村建设带头人,以自然村为单位,组建新农村建设村民理事会,推动村民自治与村庄规划制定实施有机结合,完善党务村务政务财务公开、民主议事决策制度等自治制度。积极引导和鼓励群众自主筹资投劳开展村内各项建设,参与项目规划、建设、管理。村内各项公共设施建设必须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三)加强监督检查。镇农办、扶贫办、村建办、人居办等部门要加强督查,定期对省定贫困村“以奖代补”工作实施情况和资金落实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对工作不力、失职渎职和进展缓慢行业严肃问责,对违纪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处理。
(四)加强宣传报道。充分利用政务网、微信公众平台、工作群、喇叭村村响等媒介,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全方位、多角度大力宣传各村的成功经验。引导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参与新农村建设,共同推进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
附件:1.龙村镇创建新农村示范村启动资金安排表
2.五华县创建新农村示范村“以奖代补”项目申报书
3.五华县创建新农村示范村“以奖代补”项目镇级验收表
4.五华县创建新农村示范村“以奖代补”项目县级验收备案表
5.五华县创建新农村示范村“以奖代补”项目补助汇总表
6.建设项目单价汇总表及参考价目表
附件1
龙村镇创建新农村示范村启动资金安排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村别 | 安排金额 | 备注 |
1 | 三湖村 | 200 | |
2 | 湖中村 | 200 | |
3 | 樟华村 | 200 | |
4 | 宫前村 | 200 | |
5 | 洞口村 | 200 | |
6 | 留畲村 | 200 | |
7 | 先河村 | 200 | |
8 | 大梧村 | 200 | |
9 | 营田村 | 200 | |
10 | 南口村 | 200 |
附件2
五华县创建新农村示范村“以奖代补”
项目申报书
镇 村 自然村共 户 人,经村民理事会研究讨论,于 年 月 日召开村民户代表会议(参会 人,应到 人,赞成票 ,赞成率 %)。目前,我村民理事会已完成“三清三拆三整治”工作,现申请本自然村纳入 年五华县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工程建设奖补范围,建设项目详见下表(附件1—1)。我村民理事会保证遵守新农村建设相关规定,于 年 月前完成建设。新农村建设是本村自己的事务,在建设过程中发生财产物权等纠纷由本村民理事会负责处理解决。
申请单位: 镇 行政村 村民理事会理事长:
理事会成员及村民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2—1
五华县创建新农村示范村“以奖代补”项目申报表
创建类别 | 项目 | 数量 | 金额(元) |
绿化美化 项目 | |||
完善基础 设施项目 | |||
村委会意见: (盖章) 经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 驻村工作组意见: (盖章) 经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 ||
镇审批意见: (盖章) 经办人: 分管领导: 主要负责人: 年 月 日 | 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意见: (盖章) 经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
说明:1.绿化美化项目以各村民为单元计,如××村民清旧补绿×平方、拆旧建绿×座×平方,种植×水果×株,购置简易石桌椅×套,健身器材×套等。2.完善基础设施项目主要有村巷道硬化×平方,改造污水排放管道×米,改造垃圾处理设施×处,建筑物外立面整饰×平方等。
附件3
五华县创建新农村示范村“以奖代补”项目镇级验收表
序号 | 创建类别 | 创建内容 | 具体规模及数量 (座、平方) | 投资概算 | 奖补标准 | 申请奖补金额(元) | 所在地(村组、村民) | 镇验收意见 | 备注 |
一 | 绿化美化项目 | ||||||||
1 | |||||||||
2 | |||||||||
... | |||||||||
二 | 完善基础设施项目 | ||||||||
1 | |||||||||
2 | |||||||||
... |
镇 村 自然村(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村民理事会(签名): 村委验收人员(签名): 镇验收人员(签名):
附件4
五华县创建新农村示范村“以奖代补”项目县级验收备案表
序号 | 创建类别 | 创建内容 | 具体规模及数量 (座、平方) | 所在地(村组、村民) | 县验收意见 | 县审核项目总金额(元) | 奖补 标准 | 应奖补金额(元) | 备注 |
一 | 绿化美化项目 | 附审核定案书 | |||||||
1 | |||||||||
2 | |||||||||
... | |||||||||
二 | 完善基础设施项目 | ||||||||
1 | |||||||||
2 | |||||||||
... |
镇 村 自然村(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村民理事会/村委(签名): 镇验收人员(签名): 县验收人员(签名):
附件5
五华县创建新农村示范村“以奖代补”项目补助汇总表
镇 村(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自然村 | 补助对象(村民理事会/村民) | 开户行 | 一卡通账号 | 创建项目 | 县审核项目总金额(元) | 奖补 标准 | 应奖补金额(元) | 签名 |
镇经办人: 镇分管领导: 镇主要负责人:
附件6
建设项目单价汇总表及参考价目表
序号 | 建设项目 | 单位 | 参考单价(元) | 项目特征 |
一 | 水沟、砂井 | |||
1 | 水沟 | m | 65.56 | 内空30×30cm,两砌1/2砖明沟墙 |
2 | 水沟 | m | 87.50 | 内空40×40cm,一边砌1/2砖一边1砖明沟墙 |
3 | 水沟 | m | 109.56 | 内空50×50cm,两边砌1砖明沟墙 |
4 | 水沟钢筋混凝土盖板 | ㎡ | 119.75 | 制安砼C20盖板 厚8cm,钢筋底面Φ8@200 |
5 | 水沟钢筋混凝土盖板 | ㎡ | 136.32 | 制安砼C20盖板 厚10cm,钢筋底面Φ8@200 |
6 | 沉砂井 | 只 | 352.52 | 规格70*70cm 高60cm制安砼C20盖板 厚10cm,钢筋底面Φ8@200 |
7 | 排水管包安装 | m | 160-200 | 具体以审核结算为准 |
8 | 排污管(管径30公分波纹管)包安装 | m | 360 | 具体以审核结算为准 |
二 | 行人道、巷道建设 | |||
1 | 透水砖 | ㎡ | 146.45 | 透水砖23*11.5*6cm;含C15垫层10cm厚;原土夯实 |
2 | 透水砖 | ㎡ | 110.47 | 透水砖23*11.5*6cm;含石屑底层 厚度 10cmcm厚;原土夯实 |
3 | 植草砖 | ㎡ | 139.37 | 植草砖25*25*5.5cm;含C15垫层10cm厚;原土夯实 |
4 | 植草砖 | ㎡ | 89.03 | 植草砖25*25*5.5cm;含砂垫层6cm厚;原土夯实 |
三 | 道路 | |||
1 | 道路 | ㎡ | 90.10 | 不行车砼C15 厚15cm;含路床整形;水养生; |
2 | 道路 | ㎡ | 141.82 | 行车砼C25 厚18cm:含6%水泥石屑垫层15cm厚;路床整形;水养生; |
3 | 道路 | ㎡ | 107.76 | 行车砼C25 厚18cm:路床整形;水养生; |
序号 | 建设项目 | 单位 | 参考单价(元) | 项目特征 |
四 | 装饰 | |||
1 | 墙面抹水泥石灰砂浆 | ㎡ | 26.47 | 抹1:1:6水泥石灰砂浆底,1:2.5石灰砂浆面 |
2 | 外墙贴100*100白方砖含底灰 | ㎡ | 94.94 | 外墙贴100*100白方砖含1:1:6水泥石灰砂浆底灰 |
3 | 外墙1:1:6水泥石灰砂浆底灰 | ㎡ | 20.58 | 1:1:6水泥石灰砂浆底灰 |
4 | 外墙4.5米内装饰脚手架 | ㎡ | 11.59 | 4.5米内装饰脚手架 |
5 | 屋顶树脂瓦 | ㎡ | 281.51 | 屋顶树脂瓦 含普通钢架 |
6 | 墙面扫石灰大白浆 | ㎡ | 2.00 | 扫三遍 |
五 | 绿化、果木 | |||
1 | 绿化树木 | 棵 | 200(购买价) | 购买紫荆花、秋枫、盆架子(胸径7~8cm约200元/棵) |
2 | 果木 | 棵 | 20(购买价) | 购买龙眼树、黄皮果、芭乐果(1.2米高约20元/棵) |
3 | 播草籽 | ㎡ | 3.5 | |
4 | 台湾草 | ㎡ | 40 | 包种植包养护 |
六 | 体育健身器材(包安装) | |||
1 | 透明篮球架(配透明板、圈、网) | 半付 | 1480 | 具体单价按生产品牌、规格定。 |
2 | 高单杠 | 1付 | 1480 | 具体单价按生产品牌、规格定。 |
3 | 低单杠 | l付 | 1350 | 具体单价按生产品牌、规格定。 |
4 | 肋木架 | 1付 | 1580 | 具体单价按生产品牌、规格定。 |
5 | 平梯 | l付 | 3380 | 具体单价按生产品牌、规格定。 |
6 | 爬杆爬绳 | l付 | 3380 | 具体单价按生产品牌、规格定。 |
7 | 双人漫步机 | l件 | 2896 | 具体单价按生产品牌、规格定。 |
8 | 双人坐磴 | 1件 | 2680 | 具体单价按生产品牌、规格定。 |
9 | 三人扭腰器 | l件 | 2480 | 具体单价按生产品牌、规格定。 |
10 | 双人肩关节训练 | 1件 | 2280 | 具体单价按生产品牌、规格定。 |
11 | 双人浪板 | 1件 | 2480 | 具体单价按生产品牌、规格定。 |
七 | 其他 | |||
干彻石 | m³ | 280 | 具体以审核结算为准 | |
浆彻石 | m³ | 330 | 具体以审核结算为准 | |
网格石 | m³ | 550 | 具体以审核结算为准 | |
水泥混凝土 | m³ | 480 | 具体以审核结算为准 | |
竹篱笆 | ㎡ | 50 | 具体以审核结算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