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委发〔2017〕36号
关于印发《龙村镇环境卫生督查管理办法》的通 知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镇属各部门:
《龙村镇环境卫生督查管理办法》已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龙村镇委员会
龙村镇人民政府
2017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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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 送:镇四套班子领导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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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村镇党政办公室 2017年7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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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印100份)
龙村镇环境卫生督查管理办法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打造梅州市文化旅游特色区的要求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洁净乡村工作的指示精神,为确保我镇环境卫生考核工作有序推进、长期有效,不断改善和提升我镇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宜居美丽乡村,经我镇党委政府研究,制订了《龙村镇环境卫生督查管理办法》,对各村(居)进行督查考核,具体办法如下:
1.机构:是否成立以各村(居)书记为小组长的环境卫生整治小组,小组成员名单是否已上交至镇人居办。
2.资金:各村(居)是否有设立卫生基金,资金来源由财政下拨及各村(居)负责筹集,主要用于本村(居)环境卫生的日常保洁。
3.宣传:各村(居)是否有悬挂横幅、宣传标语,村(居)干部有无到每家每户广泛宣传洁净乡村的重要性,切实提高村(居)民的保洁意识。
4.措施:各村(居)是否有结合自身实际制订各种行之有效的卫生整治措施,措施有无形成文字提交镇人居办。
5.行动:各村(居)有无采取行动,各种脏乱差等现象有无改观,环境有无改善。
6.督查内容:对公路沿线18个村(三湖、湖中、塘湖、金龙、龙村、樟华、宫前、洞口、睦贤、大坑、梧溪、留畲、下滩、登畲、硝芳、柏溪、水南、兴民)重点考核,对其他各村抽查考核。镇督查小组每个月将对各村(居)进行督查,督查主要针对生活垃圾点、卫生死角,凡发现一堆以上生活垃圾,该次督查即为不合格。
7.奖惩标准:督查小组每月对各村(居)督查3次或以上,督查结果以现场拍摄的相片为依据,各村(居)考核结果列入当月和年度绩效考核。奖惩细则如下:
(1)该村(居)该月有一次不合格,对该村(居)进行警告并责令其进行整改;该村(居)该月有两次不合格,扣除该村(居)该月500元奖补资金,同时该村(居)该月绩效考核不达标。三次或以上督查不合格的对该村(居)支部书记进行诫勉谈话,驻村(居)团队负连带责任。诫勉谈话后仍不改正的,免去支部书记职务,并追究驻村(居)团队责任。
(2)如被市、县督查组发现有环境卫生问题的村,则该村(居)该月直接扣除500元奖励金并倒扣500元奖金,且该村(居)当月绩效考核不达标,并扣除该村(居)驻村(居)领导和干部(包括组长、组员、计生指导员)的当月下乡误餐补助。
(3)一年累计两次被市或县督查不达标或一年内累计三个月被镇考核不达标的村(居),则免去该村(居)支部书记职务,并追究驻村(居)领导、干部连带责任,同时建议县委调整领导岗位。
8.本考核办法从2017年8月1日起实施。
附件:龙村镇村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评分标准
附件:
龙村镇村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评分标准
五华县 镇 村 测评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测评项目 | 测评内容 | 分值 | 评分 方式 | 评分办法 | 测评 得分 | |||
1 | 保 障 机 制 (12分) | 经费落实 |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 4 | 查阅资料 | 发现挪用专项资金的扣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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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宣传发动 | 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相关宣传教育活动。 | 3 | 测评当季未按要求开展活动的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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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检查督促 | 对日常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有专人检查督促。 | 3 | 测评当季对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未有专人进行检查督促的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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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村规民约 | 制订了维护环境卫生的村规民约并有效执行。 | 2 | 现场查看和查阅资料 | 未制订维护环境卫生村规民约的扣2分; 制订但未有效执行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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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村 容 村 貌 管 理 (17分)
| 村庄秩序 | 主要村道两侧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现象。 | 5 | 现场查看 | 每发现一处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现象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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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小公园或小广场 | 主村内有小公园或小广场 | 2 | 主村内无小公园或小广场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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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道理及路灯照明 | 主村内有路灯照明,道路硬底化 | 2 | 主村内无路灯照明的扣1分,道路未硬底化的扣1分。 | |||||
8 | 建房管理 | 编制了行政村村庄规划。 | 2 | 现场抽查和查阅资料 | 未编制行政村村庄规划的扣2分(规划未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或过期的扣1分)。 | ||||
9 | 新建房屋符合规划要求,违法建房得到有效控制。 | 6 | 对在建房屋进行检查,发现违法违章建筑进行扣分(其中,有土地使用证而无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每宗扣0.5分,无土地使用证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每宗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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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垃 圾 治 理 (71分)
垃 圾 治 理
垃 圾 治 理 | 领导机构 | 每位村“两委”干部分片包干网格化管理,实行分片包干责任,负责监督督促保洁员对所负责的地域垃圾的清扫,确保干净整洁。 | 8 | 现场抽查和查阅资料 | 村“两委”干部未按照分片包干网格化管理制订网格化管理制度的扣2分; 有制订网格化管理制度的,但未落实分片包干责任负责监督督促保洁员对所负责的地域垃圾的清扫,确保干净整洁的,每发现一位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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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 垃圾收集设施完好,布局合理。 | 3 | 现场抽查 | 每发现一个自然村无垃圾收集设施的扣1分; 自然村常住人口超过600人,生活垃圾收集点设置少于600人/个的,扣1分; 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破损严重无维修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 如实行垃圾上门收集的,查阅当地政府或村委相关文件、与专业保洁公司或个人签订的协议等,并查看现场是否落实该项措施。无该项措施有效证明文件的扣11分;有证明文件但发现村民房前屋后有垃圾堆放未放集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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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收集点密闭整洁。 | 3 | 发现不密闭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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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收集点周围无垃圾散落、污水积存、苍蝇滋生现象。 | 3 | 发现周围垃圾散落、污水积存、苍蝇滋生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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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收集车辆密闭,无撒漏现象。 | 2 | 每发现一辆收集车辆不密闭的扣0.5分; 有垃圾渗滤液或垃圾撒漏现象的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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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生活垃圾投放设施 | 村域广场、公共场所需设置垃圾投所(分类)设施。 | 1 | 现场查看 | 发现村域广场、公共场所未设置垃圾投放(分类)设施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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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清扫保洁 | 垃圾日产日清。 | 4 | 现场查看 | 每发现一处当日垃圾未收集清运的扣1分,扣完为止。 | 如实行垃圾上门收集的,查看现场是否落实该项措施,发现村民房前屋后有垃圾堆放未收集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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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主要村道、公共场所环境整洁,无明显垃圾积存。 | 3 | 每发现一处积存垃圾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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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田边无乱抛乱堆生活生产废弃物现象。 | 3 | 每发现一处乱抛乱堆生活生产废弃物的扣0.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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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河道等水体无明显垃圾、杂物和死禽畜等漂浮物。 | 3 | 发现有明显垃圾、杂物和死禽畜等漂浮物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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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村域范围无露天焚烧现象。 | 3 | 发现一处露天焚烧现象的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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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保洁员配置 | 每1000常住人口配备1名专职保洁人员。保洁员实行网格化管理分片包干。 | 10 | 现场查看和查阅资料 | 未按要求配备专职保洁员的扣10分(如实行市场化保洁,达到保洁效果可不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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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签订相关合同(协议)。 | 5 | 未签订合同(协议)的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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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明确保洁员工作岗位职责。 | 2 | 未制定保洁员工作岗位制度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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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生活垃圾费 征收 | 开展生活垃圾清洁服务费征收工作。 | 15 | 查阅资料 | 未收取生活垃圾清洁服务费的扣15分; 垃圾清洁服务费收取率低于60%的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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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垃圾分类 | 推进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有相应的垃圾分类配套设施。有相关分类减量管理措施,并有效落实执行。 | 3 | 现场查看和查阅资料 | 卫生保洁管理文件无明确分类减量管理措施的扣0.5分,未落实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的扣0.5分;可回收物未进行分类投放、收集的扣1分;惰性垃圾未就地进行掩埋的扣0.5分;有机易腐垃圾未进行资源化利用的扣1分;无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设施的扣1分;未建立完善的分类减量统计台账的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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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0分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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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惩罚扣分 | 环境卫生黑点 | 现场查看 | 1、在上述评分的基础上,被明查暗访、领导乡贤设诉、媒体曝光卫生死角,视为当月测评考核不合格。 2、被当月测评领导小组,发现一次卫生死角,扣500元。对上月检查未整改,翻倍处罚,依次类推。(费用从下拨经费、办公经费中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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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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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本考核总分共100分,奖补资金以得分的百分比发放,达标80分,60分以上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