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龙村镇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01-29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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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委发〔202142

  关于印发《龙村镇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镇四套班子领导成员、村(居)

  经镇研究决定,现将《龙村镇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贯彻落实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迳向长办公室反映。


  龙村镇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方案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立持续、健康、长效的林业发展机制,提升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一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贯彻实施《森林法》,立足新发展阶段,落实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要求和省、市、县关于强化生态保护和建设的工作部署,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体系,进一步压实我镇党委、政府及各村的主体责任,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管理、全域覆盖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长效机制,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扩绿、提质、增效(即:扩大森林覆盖率、提升森林质量、增加森林三大效益)为抓手,以强化各级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责任意识为核心,建立镇、村两级林长制体系,切实保护好绿水青山,为我镇振兴发展提供高质量的森林生态屏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为主。牢固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维护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物多样性,提升林业生态服务功能。

  ——坚持党政同责、部门联动。加强党委领导,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镇村两级林长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职责。强化部门协作,统筹各方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人人有责任的工作格局。

  ——坚持依法治林、机制创新。规范林业执法行为,提升林业执法能力,严格依法治林管林,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长效机制。深化林业重点改革,创新发展体制机制,提升我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坚持绿色发展、生态惠民。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强化森林、湿地等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积极推进生态产业和林业新业态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生态产品的需求,助推我县林业振兴发展。

  ——坚持因地制宜、特色发展。围绕构建“绿色富民·能源兴镇”目标,发挥优势、主动对接,举全之力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全心全力推动我镇振兴发展。针对我现有资源和发展定位,走适合我发展特色之路,打造特色森林生态品牌,实现林业综合效益最大化。

  (三)目标要求

  20217月底,建立镇、村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建立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初步建立林长制考核办法、林长制责任追究办法、护林员管理办法等林长制相关制度,推广使用智慧林长综合管理平台,构建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各部门协同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林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到2025年,全面建成配套制度完备、运行机制顺畅的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建成以全面推行林长制为总抓手的现代林业治理体系、以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为代表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以国家森林城市为引领的国土绿化和生态修复体系、以提供优质生态产品为导向的现代林业产业体系,实现县级“国家森林城市”建设目标作出龙村贡献

  二、主要任务

  (一)严格实施森林资源监管

  建立林长巡林制度,及时发现处置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问题。严守生态红线,严格执行林地定额管理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加强森林资源督查,强化对森林、湿地的用途管制。加强森林资源动态监测和数据衔接整合,科学编制实施森林资源保护的各项规划。完善生态公益林、天然林、古树名木和珍稀树种的管护政策,构建保护长效机制。加强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工作,推动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走在全前列。强化执法监督,严厉打击破坏林业生态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加强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林业工作组能力建设,充分发挥护林员等管护人员作用,实现网格化管理。

  (二)严格实施森林资源灾害防控

  坚持森林防灭火一体化,落实地方首长负责制,加强野外火源管控,进一步夯实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生物防火林带、森林防火隔离带建设力度,切实提升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建立健全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地方政府负责制,将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纳入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加大除治松材线虫、松毛虫、薇甘菊等工作力度,健全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监管和联防联治机制。

  (三)高质量开展国土绿化和生态修复

  持续推进级森林城市建设,建设具有龙村特色的“森林城镇—森林乡村”级森林家园体系,推动国土绿化提质增效。精准化实施高质量水源林(水土保持)、碳汇林营建工程,集中对城镇周边、河流两岸、大中型水库周边、高等级公路两侧第一重山等重点区域的林相进行改造提升。实施森林质量提升工程,加强森林分类经营,开展中幼林抚育,积极培育珍贵树种,实施大径材示范基地建设,大力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加大重点区域特别是牛肝土的生态修复力度,提高乡土树种占比,进一步优化森林生态环境。

  (四)全面构建自然保护地体系

  全面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初步构建以自然保护区为基础、以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进一步打造生态保护新高地。全面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管,推动实现自然保护地规范化、法治化建设管理,全面保障自然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安全。建立保护地执法监督机制,明确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执法主体,建立自然资源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高效联动的综合执法合作机制。

  (五)全面深化林业改革

  继续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提高林业经营综合效益。深化林业“放管服”改革,创新营造林、森林经营、林木采伐等体制机制,积极引导社会、金融资本参与林业生态建设,加快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培育,全面释放林业发展活力。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林业行动”,加快绿色生态产业发展,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培育壮大地方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加快森林旅游、森林康养、自然教育等新业态发展,加大优质生态产品供给,全面实现生态惠民。

  (六)创新推进“智慧林长”建设

  借助数字政府建设成果以及5G、物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将“智慧林长平台”优化为集森林资源管护、科学决策、责任制考核、政务服务于一体的高效、共享、智能的综合管理平台,推动林业信息化系统互通、数据互通,实现林业“一网通管”。同时,依托智慧林长管理平台,加强对公众的引导,充分发挥“公众林长”系统在政策法律宣传、监督林长履职、搭建沟通桥梁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畅通公众反映问题的渠道,建立激励性的监督举报机制。

  (七)全力提升依法治林水平

  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林业行政管理行为。理顺执法体制,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拓宽监督渠道,强化林业行政执法监督。加强林业普法和法制研究,夯实依法治林基础。

  (八)创新森林管护机制

  切实将森林资源保护重心向源头转移,建立森林资源网格化管理体系,整合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林业工作组等林业基层管理力量建立林业监管员队伍。构建行政村林长、基层监管员、护林员“一长两员”的森林资源源头管理架构,确保每个山头地块的森林都有林长、基层监管员、护林员负责管理。充分调动林地、林木经营者的积极性,明确其管护责任。

  三、组织体系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全面建立镇、村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形成责任明确、监管有力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网格。

  (一)分级设立林长。建立区域与自然生态系统相结合的镇、村级林长体系。龙村镇设立林长和副林长,分别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党委、政府、人大有关负责同志担任。村设立林长和副林长,分别由村党组织书记、主任和委员担任。同时,构建以村级林长、基层监管员、专职护林员为主体的“一长两员”森林资源源头管护架构,实现“山有人管、树有人护、责有人担”。

  (二)落实林管员和护林员。按林区不同类型,每3000—5000亩确定一个护林员负责专管,人员由镇、村落实,经费由县统筹解决,做到森林资源管护全覆盖。以挂钩到村的镇领导或工作组人员作为该村的林管员,负责管理该村的森林资源发展保护工作。

  (三)建立林长会议制度。级建立林长会议制度,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级林长会议由林长、副林长组成。各村书记为联络员。级林长会议由林长负责召集,镇级林长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村级林长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调度林长制工作进展情况。

  (四)设立林长制办公室。设置林长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常务副主任由林业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林长办公室工作人员担任。办公室设在林业,承担林长制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

  (五)工作职责。

  1.林长职责。镇、村级林长和副林长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建立基层护林组织体系,加强林权人权益保护和责任监管,确保专管责任落实到人。各级林长制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由林长会议确定。镇级林长每月对责任区域巡查不少于一次,村级林长每周对责任区域巡查不少于一次。

  2.林长会议职责。研究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的有关重大问题;制定林长制的总目标、主要任务;协调解决推行林长制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制定林长制相关的配套工作制度和办法;组织开展执法监督和综合考核工作。

  3.林长制办公室职责。承担林长制实施工作的具体日常事务和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林长会议确定的决策事项和林长交办事项的督办落实;负责制订林长制相关制度。

  四、工作步骤

  1.准备阶段(20213月—20215月)。召开专题会议开展相关调研,制定工作方案,做好资金预算。

  2.实施阶段(20215月—20217月)。出台建立林长制的实施意见(细则、方案)以及相关制度措施和考核办法,稳步推进林长制工作。

  3.总结阶段(20218月)。对林长制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找出存在问题,研究制定解决办法,召开总结大会。

  4.巩固阶段(20219月)。完善林长制工作运行体系并加以巩固,作为日常森林资源保护的一项重要制度。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党委、政府是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要把建立林长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牢记使命担当,狠抓责任落实,细化工作进度安排,出台建立林长制的实施意见以及相关制度措施,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明确承担具体工作的部门及责任人员,做到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和督促检查,确保林长制工作顺利实施。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森林资源动态监测体系,定期公布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情况;建立工作协调制度,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履职尽责,合力推进林长制工作;建立工作督察制度,加强对林长制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建立工作约谈制度,约见未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到位的人员,倒逼责任落实;建立投入保障制度,完善公共财政支持林业的政策措施。

  ()强化社会监督在森林分布区显著位置竖立林长公示牌,标明林长职责、森林概况、保护发展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加强林长制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强化评估结果运用。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强化舆论引导,增强社会保护改善生态环境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附件:1.龙村镇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

  2.龙村镇镇级林长责任区域

  附件1

  龙村镇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

  镇四套班子领导成员、各村:

  根据省、市、县关于实施林长制的工作要求和部署,为切实加强我镇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的统筹协调,经镇党委研究,决定成立龙村镇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长:曾映贤(党委书记)

  李冬强(党委副书记、镇长人选)

  副林长:黄赐奎(人大主席)

  刘锡贤(党委副书记)

  黄锡冠(党委副书记)

  李嘉彬(党委委员、副镇长人选)

  蓝坚华(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人选)

  甘永锋(党委委员)

  魏碧珍(党委委员人选)

  魏 裕(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组组长人选)

  刘晓宇(人大副主席人选)

  钟友清(副镇长、党政综合办主任)

  廖永铎(副镇长人选)

  余崇兵(副镇长人选)

  胡景雄(副镇长人选)

  张德权(副镇长人选)

  斌(副镇长人选)

  温跃胜(一级主任科员)

  黄伟雄(一级主任科员)

  黄 龙(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主任)

  员:各村书记(主任)

  下设镇林长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林业站,办公室主任由李嘉彬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古优胜同志担任,成员由镇林业站工作人员担任,主要承担林长制实施工作的具体日常事务和组织协调工作。

  附件2

  龙村镇镇级林长责任区域

姓名

职务

行政职务

责任区域

曾映贤

林长

党委书记

全镇

李冬强

林长

党委副书记

镇长人选

全镇

黄赐奎

副林长

人大主席

洞口村、大坑村、睦贤村

刘锡贤

副林长

党委副书记

金龙村、龙村村

黄锡冠

副林长

党委副书记

塘湖村、三湖村、湖中村

李嘉彬

副林长

党委委员

副镇长人选

杜坑村、老田村、营田村

蓝坚华

副林长

党委委员

武装部长

抽调学习

甘永锋

副林长

党委委员

大梧村、榕溪村

魏碧珍

副林长

党委委员人选

柏溪村、新艳村、云溪村

魏裕

副林长

党委委员人选

纪委书记人选

南口村、南中村、南洞村

刘晓宇

副林长

人大副主席人选

翻新村、梅蓄新村

钟友清

副林长

副镇长

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先河村、吉祥村

廖永铎

副林长

副镇长人选

硝芳村、水南村、兴民村

余崇兵

副林长

副镇长人选

梧溪村、樟华村

胡景雄

副林长

副镇长人选

下滩村

张德权

副林长

副镇长人选

登畲村、留畲村

徐斌

副林长

副镇长人选

潭溪村、石溪村、公联村

温跃胜

副林长

一级主任科员

水口村、黄洞村

黄伟雄

副林长

一级主任科员

宫前村

黄龙

副林长

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主任

龙村居委、硝芳居委

登畲居委

  



  中共五华县龙村镇委员会

  五华县龙村镇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