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府〔2024〕5号
龙村镇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消防安全基础,有效防范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根据省、市、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印发《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年)》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力争通过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四大工程,化解一批重大安全风险,整改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培育一批消防安全明白人,建立健全重点行业领域“一件事”全链条消防安全监管机制,镇人民政府、行业部门和社会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坚守消防安全红线的意识更加强烈,削减重大火灾风险、消除重大火灾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重点行业领域消防安全风险防范能力显著提升,城乡消防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高,全镇消防安全工作持续稳定向好。
二 、主要任务
(一)消防工作提质增效工程
1.强化政府统一领导责任落实。
(1)进一步优化明确政府领导分工负责工作机制,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和行业部门消防工作职责分工,制定党政领导干部消防安全“职责清单”和年度“工作清单”,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监管执法等方面明确各行业领域消防工作职责任务,常态化研究部署消防工作,建立健全定期联合督导检查、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闭环机制,结合行业领域特点针对性强化消防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推动建立完善各类发展规划消防安全风险评估会商机制。
(2)进一步优化完善消防安全委员会议事协调机制,充分发挥议事协调平台作用,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通报情况, 研究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消防救援中队要依法行使消防安全统筹协调职能,加强火灾预防、消防监督执法、消防宣传教育以及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有关工作,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检查,向行业部门通报行业系统火灾情况和突出问题,并发出风险提示函、工作建议书。
(3)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意见》,因地制宜制定出台支持本地消防综合治理体系和消防救援力量建设发展的政策措施。具体完成时间节点待《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意见》印发后另行确定。
(4)着力优化完善政府消防工作考核方式,进一步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建立健全消防工作督办督改工作机制,完善消防安全逐级约谈机制,对发生有重大影响火灾以及火灾多发的地区,及时约谈督办,细化明确火灾隐患督改责任分工、跟踪问效和整改销案工作规程。加大消防安全预期性指标在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中的权重,将消防工作履职情况作为对政府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事项。
2.强化部门依法监管责任落实。
(1)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已经明确监管职责的行业领域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结合机构改革和职责分工,将消防安全融入各项业务工作的具体内容和程序环节中,全面落实行业管理、直接管理、源头管理“三个责任”。
(2)涉及监管责任模糊地带和新兴业态、新型场所,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原则,依法明确行业监管部门。2024年,针对辖区电化学储能电站、旅游精品民宿、网约短租房、演艺新空间、中央厨房、电竞酒店等新业态,结合本地实际明确具体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职责分工,2025年至2026年根据辖区经营业态发展,动态调整其他新兴行业领域监管责任分工。
(3)全面推广运用消防政务服务平台,动态汇聚部门监管工作动态信息,实现消防工作“一网通办、 一网协同”,着力提升消防安全联合监管效能。全面提升行业部门人员消防工作履职能力,推行行业部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外聘技术专家等方式,辅助开展行业领域消防安全检查的工作机制,充分利用外部专业力量提高行业领域消防工作质效,进一步提升部门消防工作履职能力 。
3.强化基层属地监管责任落实。
(1)融入省委“1310”具体部署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推动 镇、村(社区)落实日常管理、防火检查、隐患督改等工作职责,压紧压实属地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发动综合执法队、网格员队伍等基层力量,针对辖区人口、产业、建筑和经济发展等特点,靶向整治突出风险隐患,切实把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措施压到基层末梢。
(2)通过“授权+委托”执法方式,科学合理将高频率、易发现、易处置或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够有效承接的消防行政执法事项赋权各镇,并加强基层执法能力建设。大力培育消防技术检查员队伍,参与消防监管执法,切实提升基层消防监管能力。2024年,根据机构改革进程,镇街实现消防授权或委托执法,明确具体执法机构和人员,建立健全基层常态化消防监督执法机制; 镇街委托执法人员一级消防监督执法岗位资格考试通过率达到80%以上。2025年,镇街委托执法人员一级消防监督执法岗位资格考试通过率达到90%以上,2026年达到100%。
(3)按照“工作有人管、隐患有人查、执法有人办、火灾有人救”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统筹结合,加强镇消防专业力量建设,提升消防安全检查、防火宣传培训和初期火灾扑救能力,完善基层治理工作闭环管理体系,规范消防工作运行机制。建立党建引领下的村(居)民委员会消防工作协调运行机制,加强群防群治、联防联治机制建设,统筹调配本区域各类资源和力量,组织开展消防工作。2024年,建立健全符合实际的基层消防力量建设标准、运行机制、保障办法和管理制度,基层消防工作专业力量基本实现辖区全覆盖;2025年,基层消防工作规范化,形成完善高效的基层消防工作运行机制。
4.强化单位主体责任落实。
进一步完善火灾风险隐患“自知、 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制度,督促社会单位对照《广东省火灾风险点指南(试行)》(粤消安办〔2019〕7号)《火灾防范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指引》(粤消安办〔2020〕19号)《社会单位火灾隐患自查自改指引》(粤消安办〔2020〕20号),全面运用广东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平台,实施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常态化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建立隐患台账,落实闭环管理。社会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带队至少开展1次检查,并向县消防救援大队和主管部门报告情况。2024年,镇人民政府“粤商通” 消防安全线上承诺完成率不低于80%;广东社会消防管理应用平台注册率不低于辖区建筑总数(非生产经营村民自建房除外)的35%,已注册广东社会消防管理应用平台的建筑内社会单位场所应用率不低于80%,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平台应用率应达到100%。2025年,镇人民政府“粤商通”消防安全线上承诺完成率不低于90%;广东社会消防管理应用平台注册率不低于辖区建筑总数(非生产经营村民自建房除外)的70%,已注册广东社会消防管理应用平台的建筑内社会单位场所应用率不低于90%,新调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平台应用率应达到100%。2026年,镇人民政府“粤商通”消防安全线上承诺完成率不低于100%;广东社会消防管理应用平台注册率不低于辖区建筑总数(非生产经营村民自建房除外)的95%,新调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平台应用率应达到100%。
(二)本质消防安全提升工程。
5.强化“十四五”消防工作规划执行。深度融入国土空间规划执行、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运用和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等工作,进一步推动“消防安全风险防范能力提升工程”“消防救援能力提升工程”“消防科技支撑能力建设工程”“消防信息化建设工程”“消防安全文化体系建设工程”落地,定期通报“十四五” 消防工作规划执行落实情况,对工作推进缓慢的单位进行约谈、提醒,并下发督办通知。具体工作完成时间节点按“十四五”消防工作规划既定要求执行。
6.强化火灾防控精准施策。
(1)镇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行业部门,要依托广东省“数字政府”和消防政务服 务平台,主动运用广东省火灾监测预警预判平台信息,进一步健全落实信息共享、风险监测、预警发布、协调联动等机制,强化火灾事故延伸调查,坚持定期研判与专题研判相结合,分析本地区、本行业消防安全风险,找准最不放心区域、最薄弱环节、最突出问题,每年开展分析研判和调研评估,提出针对性防范对策措施,强化评估结果运用,提示社会单位、告知居民群众采取防范措施。
(2)深化火灾预警预判和社会消防管理平台等“智慧消防” 建设成果应用,运用物联感知、图像识别、视频巡查等手段,加强火灾高风险单位等物联网监测管理,实时动态感知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和消防安全管理信息,汇聚物联感知数据、行业系统数据和消防业务数据,融合历史数据和现实数据,构建火灾防控专题库,针对建筑、单位、城市、城市群、重点区域等不同维度,建立智能火灾风险评估模型,开展动态化火灾风险评估,推动将消防信息化、物联网技术、智慧消防等纳入城市生命线工程建设,构建“能监测、会预警、快处置”的消防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鼓励社会单位运用物联网技术提高消防安全自主管理水平,实现对初起火灾的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2024年镇人民政府完成各类感知数据汇聚,2025年基本建成智慧化火灾防控体系。
7.强化行业单位示范引领。开展新业态新领域消防安全管理示范创建活动,督促新业态新领域行业单位按照《广东省火灾防范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指引》,运用“健全管理团队、网格责任细化、教育培训务实、风险隐患上账”等消防安全管理模式,打造一批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单位,提升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2024年培树电化学储能电站、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单位,镇人民政府结合辖区实际,在旅游精品民宿、演艺新空间、中央厨房、电竞酒店中选择1-2类场所打造消防安全管理示范单位,并召开现场会推广建设经验。2025年培树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托育机构、医养结合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单位。2026年培树电竞酒店、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单位。
8.提升居民住宅抗御火灾能力。推动居民住宅安装家庭联 网式报警装置等早期火灾报警装置和灭火装置,推广居民住宅家 庭配备缓降器、防毒面具、手电筒等辅助逃生器材,确保一旦出现火情早发现、早预警、早疏散、早处置,进一步提升居民住宅抗御火灾能力。2024年,将早期火灾报警装置和灭火装置明确 作为新建住宅楼院建设标准,发动老旧住宅小区安装早期火灾报 警装置和灭火装置;2025年,发动高层住宅、经营性自建房、 家庭作坊安装早期火灾报警装置和灭火装置;2026年,发动所 有居民住宅小区安装早期火灾报警装置,实现早期报警和灭火装置安装比例显著提升。
9.强化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1)改善城乡消防安全基础条件,将城市公共消防基础设 施建设纳入城市更新统筹推进。依托乡村振兴,结合城中村改造和乡村房改、水改、电改、灶改、路改等工作,有计划地改造防火间距不足、木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深入开展老旧场所消防设施升级改造。2025年基本实现城镇建成区消防供水全覆盖,存在安全隐患自建房整治全覆盖;2026年基本完成乡村电气线路、炉灶、燃气管线等用火用电安全改造升级和消防水池、市政消火栓、消防取水点等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公共消防设施明显改善。
(2)建强基层灭火救援力量,推动行政村、社区实施微型 消防站提档升级,建设最小灭火救援单元,打通灭火救援“最后一公里”。2024年,行政村、社区微型消防站全面配齐配强人员和装备,实施全员联勤联训,建立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机制,灭火救援实战能力有效提升;2025年,将全部微型消防站纳入城市消防智能接处警平台和智能指挥平台,实现统一调度指挥,构建完成主城区“5分钟”灭火救援圈、偏远地区“15分钟”灭火救援圈。
(三)突出问题综合治理工程。
10.聚焦突出风险和重点领域。
(1)紧盯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宾馆饭店、商市场、 学校、医院、养老服务机构、文博单位等“大单位”,按照既定分工要求,巩固前期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整治成效,持续开展火灾隐患综合治理,重点排查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占堵生命通道等突出问题。紧盯城中村、城乡接合部、连片村寨等“旧区域”,重点排查占堵消防车道、消防水源不足、安全意识不强等突出问题。
(2)紧盯经营性自建房、“九小”场所等“小场所”,推广安装联网式报警装置等早期火灾报警装置和灭火装置,提升场所设防等级。发动镇消防所、综合执法队、网格组织等基层力量加强检查巡查,重点排查违章搭建、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等危险行为,及时纠治动态火灾隐患,问题严重的,抄报移交相关单位部门。
(3)深化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结合国家、省两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等工作,动态纠治锁闭安全出口、占堵疏散通道、门窗违规设置障碍物等违法行为,常态清理影响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面和消防救援窗口的违章搭建构筑物、摊位、铁桩、水泥墩、架空管线、户外广告牌、灯箱等固定障碍物和占道停放车辆,并实施标识化规范化管理。2024年,人员密集场所疏散设施障碍物基本清除;2025年,公共场所疏散设施障碍物基本清除;2026年,建立落实常态化消防生命通道管控机制。
11.集中开展重大火灾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1)镇人民政府要全面完善政府挂牌督办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机制,将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纳入城市更新、乡村振兴等统筹推进,分县、镇逐年挂牌督办一批火灾隐患重点地区,实施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2026年,全镇区域性消防安全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2)镇人民政府要全面完善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机制,分县、镇逐年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施重点整治;要紧盯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重点排查督改责任不落实、防范措施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行业部门要建立落实本行业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督促整改和审核把关销号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外聘专家等方式加大专业指导力度,逐级约谈,签订整改承诺书,落实整改责任,确保重大火灾隐患闭环整改到位。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火灾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火灾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
12.强化消防信用监管手段。对逾期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 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列入消防安全领域失信行为,依法录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对造成人员死亡或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严格倒查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存在严重违法失信的纳入“黑名单”管理,依法录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失信惩 戒措施基础清单, 相关行业部门要依法实施联合惩戒,作为信用评定、项目审批、银行贷款、星级评定的重要依据。探索建立“保险+信用”新型消防管理模式和消防安全领域“吹哨人”制度,广泛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四)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13.开展火场逃生能力提升主题活动。深化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和“一畅两会”能力建设,聚焦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加强消防演练,全员掌握消防安全常识和自救逃生能力。推动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半年至少1次),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形成常态化机制。
14.强化政府部门业务培训。镇人民政府要将消防安全教 育培训列入党政领导干部的必修课程,突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 治方面的内容,加强经常性教育培训。各行业部门和基层镇街要 定期组织本单位执法人员、工作人员,围绕“两个切实”集中开展消防业务培训,三年内结合消防安全责任人培训活动,开展跟班集中培训,进一步强化提升各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消防业务素质能力。
15.强化单位(场所)自主施训。督促社会单位(场所)严格依法落实消防安全培训制度,指导鼓励社会单位通过广东社会消防教育培训管理系统选择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委托实施分行业、分岗位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并运用广东社会消防教育培训管理系统考试端实施消防安全履职能力考核,提升单位(场所) 自我管理水平。2024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员工培训率应达到100%,经考核取得履职能力合格证明率应至少达80%以上;2025年,除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外其他社会单位员工培训率应达到70%;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员工经考核取得履职能力合格证明率应达100%,其他社会单位员工经考核取得履职能力合格证明率应至少达50%以上;2026年,除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外其他社会单位员工培训率应达到80%以上,经考核取得履职能力合格证明率应至少达70%以上。
16.强化全民参与。充分发挥行业部门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优 势,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精心组织消防宣传月活动,持续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发动群众参与“学习、实操、演练”“三个一”活动。依托消防志愿者和义务培训组织,运用社会化手段和媒体平台,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教育引导群众掌握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常识和火灾自救逃生知识。发动基层网格力量,引导居民开展“三清三关”(清理楼道、阳台、厨房可燃杂物,离人关闭电源、火源、气源)。
17.强化典型引领。镇人民政府要定期剖析群死群伤火灾 事故,重点围绕事故原因、责任追究,查摆问题、剖析教训,以案说法、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主流媒体、门户网站每年集中公布典型火灾案例和组织曝光一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久拖不改的 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公布单位名称、公示具体问题,跟踪报道整 改进程,强力推动隐患整改。深化消防行业职业技能大赛、119 消防奖评选等活动,每年培养一批消防安全领域技能人才,发展 一批热心消防、服务社会的志愿者,发挥榜样作用,强化示范带动,让全社会更加支持消防工作、尊崇消防职业。
三、 保障措施
(一)强化部署安排。镇消安委办公室统筹做好消防安全治 本攻坚三年行动的组织推动。镇消安委负责制定实施本地消防安 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并召开会议动员部署,明确工作目标,细化任务清单。镇消安委成员单位中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部门,应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原则, 分别制定本部门单位的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子方案,细化责任分工和推进措施。镇消安委其他成员单位要在职责范围内为消防安全治本攻坚提供支持保障,共同推进消防安全发展。
(二)强化统筹推进。镇人民政府及镇消安委成员单位要坚持“十指弹钢琴”,对四大工程22项重点任务,区分轻重缓急, 确定时间轴线,有序组织实施。镇人民政府及镇消安委成员单位要定期调度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展情况,及时召开会议研究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并开展经常性调研。镇消安委办公室成立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派员参加,负责行动具体组织实施,建立定期会商研判机制,建立和推动县消安委成员单位的信息共享机制和信息汇总研判机制,协调推动工作开展。镇人民政府及镇消安委成员单位要成立工作专班,加强组织协调,建立日常办公、运行机制,挂图作战,稳步推进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三)强化综合施策。镇人民政府及镇消安委成员单位要将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与《广东省消防“十四五”规划》实施相统筹,以更高站位、更严要求、更实举措加快推进,推动破解深层次突出问题,为消防事业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镇人民政府及镇消安委成员单位要及时总结提炼经验做法,立足长效, 固本强基,强化法治思维,完善法规、标准建设,健全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从根本上解决突出问题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
(四)强化考核督导。镇人民政府及镇消安委成员单位要推动将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纳入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重点,定期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健全督导长效机制,建立完善督导交办制度。对工作推动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地区和单位及时约谈、通报、曝光,对发生较大及以上和有影响火灾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考核巡查、督导督办、责任倒查的各项工作机制,推动三年行动落实落地。
五华县龙村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