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县天气持续干燥,森林火险等级高,防火形势非常严峻,为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敬请广大人民群众严格遵守如下规定:
一、严禁燃放烟花爆竹,违者将依法顶格处理。
二、严禁在寺庙、宗祠、神坛社庙等场所燃放烟花爆竹、焚烧香纸烛宝。
三、严禁明火上坟祭祀。
龙村镇人民政府
2021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