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村镇人民政府关于禁止下河野游的倡议书
时间:2024-05-16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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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村镇人民政府关于禁止下河野游的倡议书

龙村镇广大群众:

  炎炎夏日如约而至,清凉的河流成为大家向往的地方。到河里戏水,虽然能解一时之凉,但也隐藏着巨大的安全隐患,每年个别地方溺水事故时有发生,教训十分惨痛。龙村镇通过政务新媒体、发放宣传资料、利用广播等多途径、多形式宣传安全知识,禁止在河流中游泳、非法捕捞、垂钓、野外用火等行为。为了大家的生命安全,龙村镇发出以下倡议:

  1、树立安全意识、加强自我保护。广大群众、学生及来镇人员要树立安全意识,提高安全警惕,积极学习防溺水和自救知识,自觉做到不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戏水;积极劝导身边亲朋好友不下河戏水,做文明的倡导者。

  2、宣传教育、预防为主。各村要利用千村千群、广播、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进行安全宣传教育,认识到溺水事故的危害性,及时关注气象信息,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尤其是小孩和老人不要去河里游玩,更不要到河道水流湍急附近逗留观望。

  3、加强监管、各尽其责。各村社干部要加强重点人员、重点时段、重点水域的巡查监管,做好水域安全提示,并发动党员、青年志愿者共同参与;各位学生家长要加强对学生、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和监护,防止进入河道内活动,避免发生溺水等事故。

  4、服从大局、共同抗汛。主汛期来临,汛期禁止任何非防汛组织或个人进入河道洪水区,禁止在河道边摆摊设点、玩耍逗留、种植养殖、垂钓、捕鱼等活动,违者造成任何安全事故将由自己承担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

  广大群众,如果你们发现在龙村境内有人在河道水域戏水,应积极上前劝导,对于不服从劝导者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就近村干部反映或拨打龙村镇劝导电话。龙村镇人民政府:0753-4625339

  请记住“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生命是宝贵的,每个人都只有一次,我们一定要珍惜生命,为自己负责、为家人负责、为社会负责,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筑牢思想防线、安全防线,克服麻痹侥幸心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预防溺水事故的发生,共同扛起关爱生命的新时代使命和责任。




龙村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