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村镇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5年,龙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业务部门的直接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有关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坚持政务公开常态化,不断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扎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龙村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是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在巩固2024年公开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聚焦重大项目建设、民生实事推进、惠民政策落实、财政预决算、安全生产、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构建主动公开体系。在镇人民政府网站和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上主动发布工作动态、部门文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等信息。全年共工作动态类信息74篇、通知公告类公示信息42条、部门文件2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篇、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2份,切实让群众看得到、看得懂、用得上政务信息。
二是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我单位始终坚持公正、公平、便民、及时、准确的原则,健全完善与群众互动交流的渠道,快速、有效、合理地解决公众诉求。2025年度,全镇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是抓实抓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一要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全信息公开审核流程,强化审核队伍业务培训,明确专人负责政府网站日常运维,全面压实信息工作责任链条,构建起有人抓、有人督、有人干的闭环工作格局。二要强化信息动态更新维护。严格明确各类信息更新频次,政策法规类信息需在上级政策调整后的规定时限内同步更新;民生实事、项目建设进度等信息实行定期动态更新,精准、如实反映工作推进成效。三要严守信息发布审核关口。坚决执行“三审三校”制度,扎实做好政务信息及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全面性和真实性。同时,持续巩固历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果,推动工作提质增效。
四是抓实平台建设。龙村镇人民政府网站是我镇政府信息公开的核心平台,公众可通过网站“信息公开”栏目,查阅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及各部门主动公开信息。栏目同步设置在线申请功能,群众可按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切实保障知情权与监督权。
五是抓实监督保障工作。建立动态监测机制,指定专人跟踪信息时效性,及时排查并清理过期失效信息。运用技术手段强化管控,通过网站后台设置信息有效期预警功能,临近过期自动提醒责任人更新维护。同时,压实责任监督,实行“每日审核、每周检查、每季自查、每年总结”的全周期监管模式,全方位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细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单位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巩固原有组织管理成效、优化工作制度体系的基础上,聚焦群众急难愁盼,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的精准性与实效性,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同时,对照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仍存在以下方面短板:一是三审三校制度执行不够闭环,部分信息审核流程留痕不完整,系统检测截图等关键材料归档不及时;二是内容呈现形式仍显单一,图解、视频等可视化解读产品占比偏低,政策解读的通俗性和趣味性不足,难以满足不同群体的信息获取需求。
为推动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向纵深发展,切实以高质量公开助推法治政府建设,我单位将重点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强化思想引领,提升公开意识
常态化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培训,深化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积极营造主动公开的工作氛围,牢固树立“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理念,鼓励全体干部职工主动参与、积极推动信息公开工作。
(二)聚焦内容优化,提升公开质量
对公开信息内容进行全面梳理优化,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表述,对专业词汇、复杂概念逐一作出详细解读。丰富信息呈现形式,在文字基础上,积极增加图表、视频等可视化载体,增强信息的可读性与吸引力。
(三)畅通互动渠道,回应公众关切
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建立健全公众诉求快速响应机制,精准回应群众关切,提供高质量信息服务。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坦诚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与问题,及时公布整改措施及成效,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严格时限管理,保障信息时效
细化信息更新频次标准:动态要闻类信息确保每周更新,通知公告、政策文件类信息每6个月梳理更新,人事、规划类信息保证每年有更新。建立信息更新台账,定期核查督办,确保公开信息及时准确。
(五)规范审核流程,完善平台建设
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严守“分级审核”“先审后发”原则,全流程把控信息发布质量。加强对政府网站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平台运维能力,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内容,优化平台服务功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我单位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