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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五华县梅林镇圩镇道路扩容提质工程建设的通告
时间:2023-01-17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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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优化梅林镇圩镇面貌,改善居民的生活品质,梅林镇党委、政府积极推动梅林圩镇内街升级改造,至目前项目已完成工程设计、立项、施工招投标等工作,即将开始工程施工建设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梅林圩镇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改造范围和内容

  五华县梅林镇圩镇道路扩容提质工程,项目位于五华县梅林圩镇,起点始于梅林镇红色印象街入口,终点至梅林华美自然村入口处。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旧混凝土路面,沥青道路修复、人行道街砖铺设,路侧石,柏油路面,雨水井埋设,照明用电线路桥架铺设,人行道照明路灯等设施工程。

  二、改造施工时间

  2023年1月9日至2023年5月31日

  三、施工期间的工作要求事项

  (一)各商(住)户以店门(墙体)为界,商品一律在店内经营,严禁占用人行道、通道等公共地方乱摆乱卖,实行“门前三包”,确保工程队无障碍施工。

  (二)施工期间施工路段实行交通管制,驾驶员须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文明谨慎驾驶,减速慢行,服从现场交通指挥人员指挥。

  (三)凡在工程建设范围内的各种管线及配套设施等,其权属单位需迁移或改造管线、设施的,应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30天内配合完成。

  (四)凡在工程建设所在地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要树立全局观念,支持和配合圩镇项目改造,不得阻挠或妨碍施工,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服从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凡在梅林镇圩镇道路扩容提质工程建设范围内因工程建设需要拆迁的违法建(构)筑物,单位和个人要自觉服从,不得以任何借口阻碍工程施工,对不服从的单位和个人,经说服教育仍不执行的,将依法予以强制执行。

  (六)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在五华县梅林镇圩镇道路扩容提质工程建设范围内不得抢建、扩建、改建建(构)筑物。违反本通告的,将由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法定职责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五华县梅林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