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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五华县梅林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3-2035年)》听证会的公告
时间:2025-03-19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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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等文件的要求,我镇组织开展了《五华县梅林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3-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的编制工作。为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2020修正)相关要求,拟召开《规划》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4月9日(星期三)上午9:30。

        地点:五华县梅林镇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

        二、听证会组织

        (一)听证代表

        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9人。在五华县内居住或工作且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从事与国土空间规划相关工作或与规划工作有利害关系的社会组织代表、专家学者、行业代表、行政管理相对人等均可申请。

        (二)听证旁听人

        本次听证旁听人名额5人,可自愿报名或从报名听证代表但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三、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一)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的报名时间为从即日起至3月29日。

        (二)报名人员可通过邮件形式进行报名。邮件请发送至whmlzf@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五华县梅林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3-2035年)听证会报名”字样)。

        (三)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填写《听证会报名信息表》,并附身份证扫描件。

        四、听证会参会通知

        梅林镇人民政府将于3月30日前核实和确定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名单,并通过电话形式告知。

        五、听证须知

        (一)听证代表一旦被指定,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二)听证代表应忠于事实,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三)听证代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听证纪律。

        本次听证会的相关事宜,可以来电咨询,咨询电话:15219180100。

        特此通告。




五华县梅林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9日 

附件:听证会报名信息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