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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
时间:2026-03-11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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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兹有五华县梅林镇敬老院,因原法定代表人保管不善,不慎遗失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与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41424MB2C1874XM,法定代表人为李志宏,证书有效期自2016年11月9日至2021年11月8日。

  特此声明遗失并作废


五华县梅林镇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