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梅林镇开展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5-01-24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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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梅林镇开展市容环境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企事业各单位: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为切实解决我镇在市容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五华县创建“广东省卫生县城”工作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创建“广东省卫生县城”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创建“广东省卫生县城”的各项指标任务,层层落实市容环境的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市容环境专项整治。

二、工作目标

    1、加强对圩镇范围内乱搭乱建、乱拉乱挂、乱摆乱卖、乱贴乱画、乱堆乱放等违章行为的专项整治,进一步改善我镇圩镇市容环境;

    2、对圩镇环境卫生实行划区域包干制,各包干单位要落实到位,确保无任何卫生死角的存在;

    3、各行政村要开展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并形成长效机制,全面改善村容村貌。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市容环境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长:张国标

副组长:温全瑞   陈志坚

  员:何碧模   古盛桂   宋振团  

甘展平   李锦禄   曾天龙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古盛桂同志担任,办公地点设在镇村建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整治期间的日常工作。

四、职责分工

   (一)全镇各企事业单位负责片包干区域,实行网格化管理责任制,于每周五下午430分清扫本单位所负责的包干区域。具体区域划分及分工参照表1-1

   (二)由镇村镇建设办公室牵头,会同居委会、工商所、安监办和城监队,对圩镇范围内乱搭乱建、乱拉乱挂、乱摆乱卖、乱贴乱画、乱堆乱放等违章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三)各村(居)委会要制定相应的规划,对自己所辖区域环境卫生进行整治。镇政府将对各村(居)委会的工作成效进行考核。

五、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共分三个阶段进行,分别是宣传发动、集中整治和检查监督。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2015125日前)

    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广泛的宣传和发动工作,对存在市容环境问题的单位发出整改通知,限期整改。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2015126- 315日)

    各单位根据镇党委、政府的部署,对自己所负责的整改区域进行集中整治。

    第三阶段:检查监督(2015316-415日)

    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采取抽查的方式,对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责成相关责任单位或个人限期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并在规定时间内回复整改情况,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成员单位要对照专项整治的要求,在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小组的领导下,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共同完成专项整治任务。

    2、强化宣传。通过张挂宣传标语、公益宣传等各种有效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良好的创卫氛围,让创卫成为全民的自觉行动。

    3、强化责任。各成员单位要按照镇党委、政府的有关要求,明确责任,制定好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案,措施要落实到位。

4、加强协调。各成员单位在专项整治期间要密切配合,对重大问题或需要跨部门共同解决的要加强沟通和协调。同时,要将每个阶段的整治情况向镇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小组办公室报告。

: 梅林镇开展市容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分组表

五华县梅林镇人民政府

2015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