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梅林镇镇村生活垃圾专项
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各有关单位:
现将《梅林镇镇村生活垃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五华县梅林镇人民政府
2015年5月19日
梅林镇镇村生活垃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全面加快新型城镇化发展步伐,努力营造整洁优美、规范有序、文明和谐的城乡人居环境,提高农村管理水平,加快我镇“和谐美丽镇村”创建步伐,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目标,加强农村垃圾污染治理,完善垃圾处理体系,倡导文明卫生的生活习惯,建立环境卫生长效机制,逐步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家园。
二、工作目标
根据县委、县政府确定的目标要求,扎实开展镇村生活垃圾专项整治,促使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居民环境卫生意识明显提高,逐步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技术支撑体系、统筹治理体系、资金保障体系,使环卫保洁和垃圾清运及时,垃圾积存问题基本解决,达到生态美、环境美、村庄美、生活美。
三、工作机构
为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保证工作有序开展并取得成效,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国标
副组长:温全瑞 陈志坚
成 员:张坤祥 黄足文 李来泉 吴志平
邓玉芳 刘发胜 温肖华 陈慎清
温云青 古晋怀 古盛桂 刘申仅
彭华安 刘献聪 刘咏汉 李启灵
李锦绿 古育美
各村(居)委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村建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陈志坚同志兼任,古盛桂同志任副主任,具体负责专项整治期间的日常工作。
四、整治内容
(一)开展农村垃圾大清理行动
由村(居)委会负责结合实际组织对辖区内垃圾开展大清理,具体工作内容和标准如下:
1.清理辖区内各条道路及两侧,对脏乱死角进行全力清理,保证道路干净整洁。
2.清理河道、水圳、池塘等漂浮的垃圾,保持水体清澈。
3.清理房前屋后的卫生垃圾,消除蚊蝇滋生地,改善环境卫生。
4.彻底清除圩镇内及周边积存的垃圾,严禁市场垃圾露天乱倒乱放和燃烧。
5.清理绿化带、田间地头积存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白色污染和枯树残枝。
(二)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长效管理机制
1.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
结合地形条件、交通状况和经济基础等综合因素,村原则上按照“户投放、村收集”的模式,加强对农村生活垃圾的收集处置,切实解决农村环境卫生问题。
“户投放”:各单位、农户负责将自产垃圾自备垃圾袋盛装好,并按规定的时间存放于自家门口或规定的垃圾投放地点。
“村收集”:各村保洁员按规定路线,定时、定点上门将农户的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到镇指定的垃圾中转站或垃圾填埋场。
结合实际,人口分散和交通不便的偏远山村,可在不影响人畜安全,不造成第二污染的前提下,就地填埋,实行村处理。
2.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机制
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农村生活垃圾上门收集机制。原则上按照常住人口每500人左右的标准配备1名卫生保洁员,负责本村生活垃圾上门收集和清运工作。每个村配备一台清运车辆,配足配齐收集、清运工具。安排保洁员定时清扫本村道路、河沟圳道及其它公共区域,并转运处理垃圾池(桶)内的垃圾,保持村辖区内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各村要建立有偿服务机制,以户为单位进行计算,与农户签订上门收集垃圾服务协议,向每户农户收取每月5-8元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处理费(具体收费额由各村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每个村制定一套由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的村庄环境卫生管理村规民约,并公开张挂。引导农户将建筑垃圾自行清运到垃圾收集点(垃圾填埋场),或与镇村协商收费处理。
五、职责分工
镇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1.各村(居)委会:负责本辖区内生活垃圾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做好农村日常生活垃圾清理收集转运;负责组织搞好农村环境卫生,推行无害化卫生厕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完善镇村环卫、道路、路灯等配套设施。
2.镇村建办:负责协调各单位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相关工作,指导农村生活垃圾的分类,负责协助各村对垃圾收集点选址规划和设计。
3.镇水管所:负责主要河道环境整治、垃圾清运工作,指导监督各村辖区内河、溪、圳、道的卫生保洁工作。
4.镇农业站:负责结合推广沼气、太阳能新型能源应用,提高生活垃圾处理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
5.镇林业站:抓好村镇美化绿化活动,指导和督促各村(居)委清理山边周围垃圾。
6.镇卫生院:负责开展卫生防病知识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卫生防病意识,改变不卫生的行为习惯。
7.中、小学:抓好学生爱国卫生教育活动,培养学生爱护环境,抓好校园内外的环境卫生。
六、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采用“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方式,由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牵头,负责统筹规划、总体协调,各单位和各村(居)委密切配合开展工作,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1.全面部署阶段:5月5日~5月15日。
按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各相关单位和各村(居)委制定整治方案,全面部署生活垃圾专项整治工作。
2.综合整治阶段:5月16日~7月10日。
按照专项整治主要工作内容和标准,各相关单位和各村(居)委开展整治工作并进行考核验收。
3.完善提高阶段:7月11日~7月31日。
镇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核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完善整治措施,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整治成果,并建立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七、保障措施
(一)宣传发动到位。各相关单位、各村(居)委要积极组织人员利用宣传栏、广播等形式打造声势,大力宣传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意义、目标、措施,提高广大群众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使专项整治工作深入人心,提高群众积极参与的自觉性,从而营造全面动员,人人参与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责任落实到位。各相关单位、各村(居)委要切实增强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层层落实责任制;要抽调精兵强将,成立专门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整治工作。要细化工作方案,明确整治任务和时限,做到任务上账、进度上墙,将任务量分到每天、落实到每个人。明确村(居)委干部责任区和保洁员的工作区,实行公示制,以便于监督管理和责任认定,每月要对保洁员完成保洁任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落实奖惩。
(三)投入力度到位。各相关单位、各村(居)委要全力保证对整治工作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要宣传到户,落实到人头,做到家喻户晓,做到人人动手、户户参与,推行门前三包和庭院整洁。各村(居)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大力筹集资金投入生活垃圾整治。
(四)检查考核到位。实施“周检查、旬通报、月考核”制度。加大巡查力度,逐村定标准,逐街抓验收。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对整治进度定期组织检查,对措施得力、行动迅速、按时、高质量完成任务的部门和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部门和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同时,将此整治工作纳入季(年)度考核中,对未完成工作任务的,不能进入评先进行列;在年终考核工作中不能评先进,按照相应的考核指标核减分数;未完成任务的各相关单位、各村(居)委干部,年终不能评为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