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县梅林镇共有山地面积137283亩,森林防火工作形势严峻。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的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梅林青山绿水,最低限度地避免和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镇党委、政府充分认识到做好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来抓。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森林防火氛围
一是各村悬挂横额2条,竖森林防火宣传牌5块,张贴标语20条;二是各中小学校上一堂森林防火教育课,老师每周检查学生家长签名防火卡;三是各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森林防火村规民约》,印发至各家各户并张贴,让每一位群众能自觉遵守规定,进山注意防火,不随意用火;四是要求护林员每天身穿迷彩服、车挂小标语坚持每天上午9时至下午6时巡山护林;五是利用宣传车走街串户进行宣传;六是在电视台的黄金时段播放森林防火宣传内容。
二、严格奖惩措施,保障防火安全
(一)凡是发生火警或山火,镇村干部必须半小时内赶到火场扑救山火。发生火警或山火半小时后才上报的,对包片镇村干部、村护林员每人每次扣款100元。
(二)发生火警或山火一宗,受害面积15亩以下,对挂点领导,村书记、主任,包片镇村干部,村护林员各扣款100元。连续超过2小时或受害面积15亩以上100亩以下的,对挂点领导,村书记、主任,包片镇村干部,村护林员各扣款200元并批评教育。
(三)受害面积100亩以上(含100亩)300亩以下的,对挂点领导,村书记、主任,包片镇村干部,村护林员各扣款500元并责令写书面检讨。
(四)受害面积300亩(含300亩)以上的,对挂点领导,村书记、主任,包片镇村干部(包括林业站干部)给予诫勉谈话,启动责任追究制度,并解聘村护林员。
(五)山火扑灭后,村干部必须积极配合林业部门查清原因,无法查清原因的,分管领导、挂点领导、林业站长需说明情况,情节严重的进行纪律处分。同时,对护林员进行责任追究。
(六)发生火警或山火的村,村书记、主任手机不接或关机的,除扣款200元外,还应向党委政府写出书面检讨。发生山火或火警后,村书记、主任组织不力,村干部无重大特殊原因不积极参与扑火的,发现一次扣款100元,并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
(七)在重点防火期间,给予林业站干部、重点巡逻人员每人每月补助巡山油料费。管辖一万亩以上的林业站干部、村护林员,给予每人每月补助巡山油料费300元,管辖一万亩以下的林业站干部、村护林员,给予每人每月补助巡山油料费200元。
(八)防火期间,护林员脱岗一次扣100元,连续2次扣除当月工资,情节严重的给予解聘;护林员擅自不参加扑火的每次扣100元,连续2次扣除当月工资,情节严重的给予解聘。
(九)对全年未发山火的村给予奖励,山林面积5000亩以下(含5000亩)的村奖励1000元,5000亩以上的村奖励2000元,护林员全额发放奖励工资,镇干部全额发放年终福利。
(十)扣除的款项全部用于森林防火及护林优秀奖。
三、明确工作要求,落实责任追究
一是层层落实责任,采取“三落实、三包干、四强化”的工作责任制,即落实领导负责制、责任追究制、包干责任制;二是实行挂村领导包村,镇干部包村民小组,村干部、村护林员包山头和强化野外火源管理、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坚持24小时值班和零报告制度;三是各村成立20名以上的扑火队伍,由林业站干部和护林员带队,坚持每天上午9时至下午6时巡山护林;四是对痴呆傻等特殊人员建档登记并落实监护人;五是狠抓野外火源管理,坚持严罚制度。
梅林镇人民政府
201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