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林镇2015年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实施方案
根据县政府、县消防安全委员会统一部署,为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性火灾事故,镇政府决定自即日起在全镇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摸清违章既有建筑、高层建筑、违规住人的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圩镇等整治对象的数量、分布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制定落实针对性措施,从根本上、源头上提高社会抗御火灾整体能力。
二、对象及措施
(一)违章既有建筑整治
重点整治未经行政许可,但已投入使用的违章既有建筑不符合消防安全技术条件的问题。由国土、村建、安监、工商、消防、供电等部门联合行动,摸清未经行政许可投入使用建筑的底数,逐一登记造册,并实行联合执法,进行集中治理。对违章搭建的临时建筑,依法责令立即停止使用,并组织相关部门拆除。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相关部门要依法加强源头监管,严格把关,防止产生新的违章建筑。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依法不能补办相关行政许可手续,但确实需要保留使用的建筑,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对可以依法补办相关行政许可手续的建筑,要尽快予以补办相关手续。对经过整治后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建筑,进一步细化和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加强综合监管,防止产生新的隐患。
(二)高层建筑整治
重点整治高层建筑擅自改变使用性质,建筑防火措施不符合消防技术要求,建筑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日常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对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或无相关行政许可手续擅自投入使用的建筑,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并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实施强制执行。对建筑防火措施不符合消防技术要求的,要督促相关单位逐项明确整改责任、时限和要求,落实限期整改;对不及时消除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应当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予以临时查封。消防部门要组织对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进行开展全面检查和考核,对无证上岗或考核不合格的,立即组织专门培训,确保相关人员熟悉岗位工作要求,熟练掌握应急处置程序和控制设备操作规程。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部门要进行全面检查,督促相关单位使用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系统开展消防管理工作,提高“四个能力”建设水平。
(三)违规住人的生产储存经营场所整治
整治生产储存经营场所违规住人,特别是商场、市场及其周边“三小”场所(小作坊、小档口、小娱乐场所)违规住人“回潮”问题。镇安监、工商、供电、公安派出所要组织生产储存经营场所违规住人专项整治工作“回头看”,认真查找前期整改工作存在的不足。对在生产储存经营场所违规住人的,要责令限期搬离迁出并拆除相关居住设施。对确实需要住人可实施技防改造的场所,要采取防火措施分割住人区域与其他区域,确保符合有关消防安全要求。镇及村居两委要落实“三小”场所监管责任,加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建立“三小”场所管理长效机制,落实动态巡查检查,广泛发动群众通过各种方式举报违规住人行为。
(四)圩镇门店整治
重点整治圩镇门店消防水源不足、消防车道不畅、防火间距不够、用火用电管理混乱等突出问题。村建、国土、公安、供电等有关部门要联合开展对圩镇门店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提出加强和改进消防建设的意见和整治方案。在制订建设规划和城镇房屋拆迁计划时,依据圩镇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从根本上消除消防隐患。要对圩镇门店的消防水源、消防车道进行改造,增建消火栓,拓宽消防车道,满足灭火救援需要。供电部门要认真组织对圩镇门店、老旧居民楼电气线路进行改造,定期检测,排查隐患,防止电气线路老化、用火用电混乱引发火灾。公安派出所要加强对出租屋的监管,建立出租屋消防管理、日常巡查、定期检查和重大节假日检查制度。推行出租屋标准化管理,强化对业主、租户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三、整治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6月10日至12日)
开展动员部署,细化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各部门的责任。
(二)宣传发动阶段(2015年6月13日至6月16日)
向社会通告行动时间、内容和措施,发动社会参与,营造整治良好氛围。
(三)集中治理阶段(2015年6月17日至2015年8月16日)
建立工作台账,认真开展排查,对排查发现的突出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整治,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四)总结巩固阶段(2015年8月17日至9月30日)
总结工作经验,建立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巩固工作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指挥协调
由镇消防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公安派出所、国土、安监、工商、供电等消防安全成员单位联动配合,镇消防安全办公室(日常工作由镇公安派出所负责)负责相关组织协调、检查督促等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镇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配合推进各项行动,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圆满完成各项整治工作任务。
(二)强化督导问责
镇政府将适时对厂、场、生产经营门店等整治情况进行核查,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将整治情况纳入年度消防工作考核。针对检查的情况,镇政府对进展较慢、工作不落实的厂、场、生产经营单位督办;对推进力度不大、失职渎职导致发生重特大火灾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强化长期治理
此次工作的内容均是影响我镇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整治任务重、难度大,各级各部门要善思善为,敢于较真碰硬,善于改革创新,大力推进落实相关工作,坚持长期抓、抓长期,分期、分阶段逐步解决问题,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五华县梅林镇人民政府
201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