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林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林镇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
现将《梅林镇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五华县梅林镇人民政府
2016年9月28日
梅林镇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为切实解决我镇城乡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梅州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的会议精神,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各项指标任务,层层落实城乡环境的主体责任,深入开展环境专项整治。
二、工作目标
1、加强对圩镇范围内乱搭乱建、乱拉乱挂、乱摆乱卖、乱贴乱画、乱堆乱放等违章行为的专项整治,进一步改善我镇圩镇市容环境;
2、对圩镇环境卫生实行划区域包干制,各包干单位要落实到位,确保无任何卫生死角的存在;
3、各行政村要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并形成长效机制,全面改善村容村貌。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李万年
副组长:张坤祥 廖旭辉 古汉红
组 员:张小玲 李华中 刘发胜 温肖华 张秀华
宋振团 陈活祥 廖仲权 吴志平 黄学道
何碧模 古盛桂 李锦禄 甘飞峰
各村(居)支部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古盛桂同志担任,廖文基、甘飞锋、魏昆城、甘志忠为办公室成员,办公地点设在镇村建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综合整治期间的日常工作。
同时为进一步做好我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强化各落实各单位责任主体,镇政府将成立两个督查小组:
第一小组
组 长:廖旭辉
组 员:古盛桂 魏昆城 甘志忠
第二小组
组 长:古汉红
组 员:廖文基 甘飞锋
两个督查小组将负责对全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对责任落实不到位、任务完成情况不好的单位(个人)将予以通报批评。
四、职责分工
(一)全镇各企事业单位负责片包干区域,实行网格化管理责任制,于每周五下午清扫本单位所负责的包干区域。具体区域划分及分工参照表1-1。
(二)由镇村镇建设办公室牵头,会同居委会、工商所、安监办和城监队,对圩镇范围内乱搭乱建、乱拉乱挂、乱摆乱卖、乱贴乱画、乱堆乱放等违章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三)各村(居)委会要制定相应的规划,对自己所辖区域环境卫生进行整治。镇政府将对各村(居)委会的工作成效进行考核。
五、时间安排
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共分三个阶段进行,分别是宣传发动、集中整治和检查监督。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2016年9月28日前)
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广泛的宣传和发动工作,对存在城乡环境问题的单位发出整改通知,限期整改。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2016年9月28日- 11月8日)
各单位根据镇党委、政府的部署,对自己所负责的整改区域进行集中整治。同时,镇政府将于2016年9月29日组织1200多人参与的全镇范围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大行动,具体工作部署如下:
1、圩镇规划区将由镇政府组织所有商户、各企事业单位员工、镇政府全体干部职工和中小学学生对圩镇规划区环境卫生进行一次大规模综合整治,确保不留一个卫生死角,街道整洁卫生。
2、各村要以村为单位,组织村“两委”全体干部和集中居民区的群众、村里小学高年级学生统一对村道路两旁垃圾、河道漂浮物等垃圾、堆积物进行全面清理。
第三阶段:检查监督(2016年11月9日-12月30日)
城乡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将采取抽查的方式,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责成相关责任单位或个人限期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并在规定时间内回复整改情况,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成员单位要对照专项整治的要求,在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小组的领导下,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共同完成专项整治任务。
2、强化宣传。通过张挂宣传标语、公益宣传等各种有效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良好的创卫氛围,让创卫成为全民的自觉行动。
3、强化责任。各成员单位要按照镇党委、政府的有关要求,明确责任,制定好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案,措施要落实到位。
4、加强协调。各成员单位在综合整治期间要密切配合,对重大问题或需要跨部门共同解决的要加强沟通和协调。同时,要将每个阶段的整治情况向镇环境整治小组办公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