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梅林镇整治非法堆放经营河砂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各村(居)委、各有关单位:
鉴于分管工作的变动,经研究,决定调整梅林镇整治非法堆放经营河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张国标(镇 长)
副组长:古晋怀(副镇长)
成 员:刘献聪(水管所所长)
何碧模(派出所所长)
张振标(司法所所长)
刘申仅(国土所所长)
曾天龙(工商所所长)
杨 丹(监察室主任)
古盛桂(村建办主任)
李启灵(林业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水管所,由刘献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和协调工作。
五华县梅林镇人民政府
2015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