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梅林镇整治非法堆放经营河砂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居)委、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用地行为,改善城乡环境,加强河砂市场监管,明确部门职责,依法打击非法堆放经营河砂行为,维护河砂市场正常秩序,经研究,决定成立梅林镇整治非法堆放经营河砂工作领导小组。现将具体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张国标(镇 长)
副组长:黄足文(常务副镇长)
成 员:刘献聪(水管所所长)
何碧模(派出所所长)
张振标(司法所所长)
刘申仅(国土所所长)
曾天龙(工商所所长)
杨 丹(监察室主任)
古盛桂(村建办主任)
李启灵(林业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水管所,由刘献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和协调工作。
五华县梅林镇人民政府
201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