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梅林镇整治非法堆放经营河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时间:2015-02-12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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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梅林镇整治非法堆放经营河砂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居)委、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用地行为,改善城乡环境,加强河砂市场监管,明确部门职责,依法打击非法堆放经营河砂行为,维护河砂市场正常秩序,经研究,决定成立梅林镇整治非法堆放经营河砂工作领导小组。现将具体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长:张国标(镇  长)

副组长:黄足文(常务副镇长)

  员:刘献聪(水管所所长)

何碧模(派出所所长)

张振标(司法所所长)

刘申仅(国土所所长)

曾天龙(工商所所长)

  丹(监察室主任)

古盛桂(村建办主任)

李启灵(林业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水管所,由刘献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和协调工作。

五华县梅林镇人民政府

2015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