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林镇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根据《五华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参改人员情况
梅林镇参改人数共42人,其中正处级0人、副处级0人、正科级2人、副科级15人、科员级24人、科员以下其他人员1人。
(二)涉改司勤人员情况
1.司勤人员编制情况。共有司勤人员编制0个,在编人数0人,空编数4个;
2.司勤人员用工情况。梅林镇涉改司勤人员共0人,其中在册正式司勤人员0人,非在册正式司勤人员0人。
(三)涉改车辆情况
1.车辆编制情况。共有车辆编制4个,其中一般公务用车编制4个、执法执勤用车编制0个、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编制0个。
2.实有车辆情况。实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二、涉改司勤人员安置
(一)在册正式司勤人员。梅林镇依据保留公务用车数量拟设置司勤人员的岗位数0个;拟通过竞聘上岗、内部转岗、提前离岗、自谋职业等方式分别安置的人员数量分别是0人。
(二)其他司勤人员。非在册正式司勤人员0人,其中合同到期终止合同0人,合同未到期依法解除劳动合同0人,合同未到期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0人, 未订立劳动合同依法解除劳动关系0人;拟清退的借调、退休返聘等其他用工形式的司勤人员0人。
三、涉改车辆处置
(一)保留车辆数量。
根据《五华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精神,梅林镇申请保留车辆4辆,具体如下:
1.保留机要通信、应急用车4辆。
2.保留执法执勤用车0辆。
3.保留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
(如保留车辆未超出《实施方案》规定数量,可不写保留理由及依据)
(二)取消车辆数量。
除上述保留车辆外,其他车辆予以取消。取消车辆详细情况见附表6《封存车辆信息统计表》。
四、组织实施
本方案经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附表:1.《乡镇机关车改基本情况汇总表》
2.《公务交通补贴发放人员信息统计表》
3.《现有车辆信息统计表》
4.《保留车辆编制申请表》
5.《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司勤人员安置情况汇总表》
6.《封存车辆信息统计表》
7.《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司勤人员信息统计表》
梅林镇人民政府(盖章)
2015年11月26日
(联系人:温肖华;联系电话:13826623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