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林镇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时间:2015-11-26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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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林镇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根据《五华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参改人员情况

梅林镇参改人数共42人,其中正处级0人、副处级0人、正科级2人、副科级15人、科员级24人、科员以下其他人员1人。

(二)涉改司勤人员情况

1.司勤人员编制情况。共有司勤人员编制0个,在编人数0人,空编数4个;

2.司勤人员用工情况。梅林镇涉改司勤人员共0人,其中在册正式司勤人员0人,非在册正式司勤人员0人。

(三)涉改车辆情况

1.车辆编制情况。共有车辆编制4个,其中一般公务用车编制4个、执法执勤用车编制0个、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编制0个。

2.实有车辆情况。实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二、涉改司勤人员安置

(一)在册正式司勤人员。梅林镇依据保留公务用车数量拟设置司勤人员的岗位数0个;拟通过竞聘上岗、内部转岗、提前离岗、自谋职业等方式分别安置的人员数量分别是0人。

(二)其他司勤人员。非在册正式司勤人员0人,其中合同到期终止合同0人,合同未到期依法解除劳动合同0人,合同未到期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0人,     未订立劳动合同依法解除劳动关系0人;拟清退的借调、退休返聘等其他用工形式的司勤人员0人。

三、涉改车辆处置

(一)保留车辆数量。

根据《五华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精神,梅林镇申请保留车辆4辆,具体如下:

1.保留机要通信、应急用车4辆。

2.保留执法执勤用车0辆。

3.保留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

(如保留车辆未超出《实施方案》规定数量,可不写保留理由及依据)

(二)取消车辆数量。

除上述保留车辆外,其他车辆予以取消。取消车辆详细情况见附表6《封存车辆信息统计表》。

四、组织实施

本方案经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附表:1.《乡镇机关车改基本情况汇总表》

      2.《公务交通补贴发放人员信息统计表》

      3.《现有车辆信息统计表》     

      4.《保留车辆编制申请表》

      5.《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司勤人员安置情况汇总表》

      6.《封存车辆信息统计表》

      7.《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司勤人员信息统计表》

                                   梅林镇人民政府(盖章)

20151126

(联系人:温肖华;联系电话:13826623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