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棉洋镇人民政府 > 通知公告
关于反映棉洋镇罗城砖厂挖取周边黏土造成水土流失的信访事项核查情况汇报
时间:2021-09-13 来源:棉洋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号:

  2021年9月10日,接中央环保督察组转来信访件,反映棉洋镇罗城砖厂挖去周边黏土造成水土流失的信访事项,我镇高度重视,迅速组成工作组到现场调查取证,现将核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反映称,梅州五华县棉洋镇罗城村罗城红砖厂挖取周边黏土作为原材料,严重造成水土流失,污染周边环境。经我镇工作组现场核查,罗城砖厂建立年代较久,持有相关证件,现场未发现超面积用地和挖山取土等行为,原材料采取异地购置的途径获取,经专业机构检测,该砖厂排放废气和噪声均在标准值范围内,在现场暂未发现有挖取黏土的情况,也未发现有水土流失、污染周边环境的情况。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在接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五华县协调联络组转来的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关于反映梅州五华县棉洋镇罗城村罗城红砖厂挖取周边黏土作为原材料,严重造成水土流失,污染周边环境的信访案件后,我镇党委政府按照上级关于中央环保督察案件办理流程,迅速行动,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成立专案工作组。接到该信访件后,镇党委书记李权同志第一时间作出批示,成立由党委书记李权同志为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人选李清华同志任副组长,综合执法队、农业农村办林业工作组、农业农村办水务工作组、规划建设、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案工作组,负责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落实。专案工作组即时召开工作会议进行分工,下设现场查看组、材料收集组、调查询问组等,对反映的问题进行全面核实调查。

  (二)奔赴现场查看。工作组联合到罗城砖厂开展调查,对该砖厂的生产现状和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拍照取证,未发现开挖黏土行为。(附件1)

  (三)查验相关证件。工作组对该砖厂持有的所有证件和购买黏土往来记录进行复印扫描存档。棉洋镇罗城砖厂大约于1990年建立,2018年更名为五华县罗城实业有限公司,根据(华府办函〔2018〕149号),该砖厂属五华县保留32间砖厂之一(附件2),持有以下证件:

  1.由五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424MA4UJCAT9U,发证日期为2021年8月27日。法人代表张东良,棉洋镇罗城村人。(附件3)

  2.由五华县自然资源局颁发的《五华县临时用地许可证》(2021)华自然资临用证字第31号,发证日期为2021年7月9日,用地面积2427平方米,土地用途环保设施、工棚、堆料场等。经现场勘查,生产实际使用面积在批准的用地面积范围内。(附件4)

  3.由梅州市生态环境局颁发的《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441424MA4UJCAT9U001V,行业类别为黏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有效期自2021年4月29日至2023年7月22日止。(附件5)

  4.由五华县水务局颁发的《水土保持方案合格证》(华水保审字〔2015〕第020号 证号047),发证日期为2018年10月,最近一次年审为2020年12月29日;(附件6)

  5.由广东辉扬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辉扬检字(2021)第051701号,显示该砖厂有组织废气检测结果、噪声检测结果均在参考标准范围内(附件7)。经查看该砖厂提供的废弃处理设施运行记录,均正常运行维护。

  (四)调查询问核实。工作组分别对罗城村党组织负责同志、罗城砖厂负责人、砖厂管理人员和个别员工进行谈话询问,充分了解该砖厂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经询问及查看该砖厂负责人提供的记录,未发现该砖厂存在就地取土的行为,该砖厂主要采取购置合法来源的渣土等作为制砖原材料。(附件8)

  同日,五华县住建局、五华县自然资源局、五华县林业局、五华县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均到罗城砖厂现场进行核查。

  三、查办情况

  经查,该砖厂持有相关证件,现场未发现超面积用地和挖山取土等行为,原材料采取异地购置的途径获取,经专业机构检测,该砖厂周围无表土扰动,外来废弃土堆放场有雨棚遮盖,管理较好,水土保持设施运行正常,未发现人为的水土流失,排放废气和噪声均在标准值范围内,且县水务、住建、自然资源等行业监管部门均不折不扣履行监管责任,信访反映的问题与事实不相符,我镇将做好信访人的解释和稳控工作。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接下来,棉洋镇将会继续严格按照上级相关要求,切实履行好属地管理责任,全面加强该砖厂用地范围的巡查监管工作,实行村、镇联合网格化监管,齐抓共管的巡查工作机制。一是村干部驻点联系。罗城村指定党组织书记张寿清为砖厂的驻点联系人,每天指派“两委”干部成员到砖厂巡查,抓好砖厂安全生产,负责督促砖厂守法生产经营,坚决杜绝非法取土等行为;二是林业部门不定期巡查。镇农业农村办林业工作部门安排附近的护林员作为砖厂的巡查网格员,不定期到砖厂进行巡查监管。一旦发现非法取土行为,立即进行制止并向镇、村报告;三是综合执法队每月检查。由综合执法队长负责,安排执法队伍不定期到该砖厂进行监督检查,突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的同时,严防非法占耕、挖山取土等行为;四是部门齐抓共管。应急、规建、农业农村办水务工作等部门,在履行日常监督检查职责的同时,加强信息互通共享,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坚决堵塞监管漏洞,确保该砖厂生产规范。



棉洋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