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棉洋镇关于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25批223号案件的调查情况报告
时间:2021-09-24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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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信访案件组:

  2021年9月21日,接中央环保督察组转来信访件,反映棉洋镇红星村、平安村、美田村、琴江村等4个村有10多个养殖场,污水直排伏溪河的信访事项后,县、镇高度重视,迅速赶赴现场进行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工作组现场调查,群众反映的问题情况属实。经我镇工作组现场调处,发现该信访案件与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第16批141号案件中反映四个村的牛蛙养殖场和养猪场污水直排伏溪河的问题基本相同,属重复信访案件,我镇在原来查处的基础上,再次组织对红星村、平安村、美田村、琴江村等4 个村的养殖场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共排查出3家牛蛙养殖点和13家养猪场。

  二、主要工作情况

  在接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五华县协调联络组转来的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信访案件后,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和棉洋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分管综合执法、环保、农业农村等班子成员迅速赶赴现场,对以上养殖场的生产现状和周边环境进行全面调查取证,被反映养殖点的基本情况如下:

  1、琴江村牛角陇牛蛙养殖场。该养殖场建于2020年12月,占地面积约25亩,未办理水域、滩涂养殖许可等证件,未设置环保设施。

  2、平安村汶水河牛蛙养殖场。该养殖场占地面积约2亩,属近期设立的屯售牛蛙养殖点,未办理水域、滩涂养殖许可等证件,未设置环保设施。

  3、红星村新村牛蛙养殖场。该养殖场占地面积约14亩,未办理水域、滩涂养殖许可等证件,未设置环保设施。

  4、美田村新和养猪场。有古艳发养猪场、古映发养猪场共2户养殖户。

  红星村新村养猪场。有胡录宏(胡锦城)养猪场、胡思宏(李运风)养猪场、胡辉贤养猪场共3户养殖户。

  琴江村养猪场。有黄少朋养猪场、黄可兴养猪场、黄桂权养猪场、黄石章养猪场、黄仕权养猪场、黄运湘养猪场共6家养殖户

  工作组分别对琴江、平安、美田、红星村党组织负责同志,及相应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和个别员工进行谈话询问,充分了解日常管理过程,对发现的污水直排和禁养问题进行口头提醒,并要求各养殖场必须按照上级要求,按期整改完毕。

  三、查办情况

  1、牛蛙养殖场已于2021年9月17日全面清理完毕,9月底前完成复耕复种。

  2、美田村新和养殖场于2021年10月10日前全面搬迁。

  3、其他村养殖场按照上级职能部门要求,于2021年11月底前完成“一户一策”整改工作。

  四、存在问题或困难

  结合农村实际,散户养猪的情况较为普遍,基本存栏都在50头猪左右,属于散养户,下一步,镇工作组将会继续大力推进整治,确保如期整改完毕。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接下来,棉洋镇将积极与县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对接,继续做好美田村新和养猪场的清退工作,由镇农业农村部门联合红星村,平安村、美田村、琴江村,“一户一策”做好养猪户的限期整改工作,保持高压态势整治因养殖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全力维护辖区生态环境。一是要全面排查,加强日常监管。按照网格化责任制开展排查,以村为小组, 坚持“一家企业也不遗漏”的原则,对辖区内所有规模化畜禽养殖业进行排查,建立"一企一档",罗列问题清单,加强日常监管。二要部门联动,加大执法检查。按照“属地管理、部门监管”的原则落实职责,加强部门沟通协调,了解畜禽禁养区划定,为执法提供强大支撑;积极与上级先关职能部门沟通配合,加强合作,加大执法力度,形成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一股绳”。三要强化督导,形成长效机制。为确保污染防治取得实效,落实“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建立领导不间断跟踪“督导”、执法人员定期“回头看”、负责人员要以“件件落实汇报”,层层加压的制度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四要送法普法,引导绿色发展。按照"谁监管谁普法"的原则,注重向畜禽养殖企业传达《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条例》及省、市、县出台的一系列禁养限养、污染防治等相关政策,提升企业负责人法治意识,帮助企业精准定位,提前布局、升级改造,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推动畜禽养殖业绿色健康发展。



棉洋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