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棉洋镇2014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5-01-09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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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棉洋镇2014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企事业单位:

    《棉洋镇2014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经棉洋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棉洋镇人民政府

                                    2014年8月21日

 

 

 

 

 

棉洋镇2014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县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精神,结合当前形势和棉洋镇实际,镇党委、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为确保这次大检查活动取得实效,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和省、市、县领导近期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出的重要批示指示,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和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结合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突出对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全面排查、彻底治理事故隐患,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检查范围

    全镇所有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取得实效,成立棉洋镇2014年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由镇长曾维强同志任组长,党委委员、常务副镇长廖赛增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各村(居)主任、镇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镇安监办主任刘德新同志兼任,负责综合协调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督查工作。

    四、专项检查内容

    主要检查相关行业和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及规程标准等情况。

    1.非煤矿矿山。由安全监管和国土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重点检查督查棉洋镇亨达石场是否按照开采设计要求台阶式开采,边坡角是否大于70度,松、悬浮石是否及时清理,职工安全宣传和教育培训、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汛期非煤矿山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行动落实情况;查处矿山企业无证开采、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行为,整治图纸造假、图实不符等问题。

2.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针对夏季安全生产特点,突出检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夏季防雷、防火防爆、防汛、防高温工作是否到位,事故防范措施是否落实;重点检查督查棉洋镇辖区范围内三家加油站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执行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经过安全培训考核并持证上岗,企业是否建立安全培训相关制度;防雷检测是否合格,静电仪是否有效等;重点检查烟花爆竹批发仓储企业应用流向信息管理系统落实情况和零售经营点布点、安全距离、专人专柜销售、存放量、消防设施等情况。

3.消防安全。由派出所、安监办负责组织实施。重点检查督查推进棉洋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情况,人员密集场所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三合一”、“多合一”、“三小”等场所违法生产经营、违规住人等行为,检查消防行政许可、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装修材料标准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完好、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4.食品药品安全。由食安办负责组织实施。重点检查超市、食品药品经营店、农贸市场、中小型餐饮业等生产经营单位的资质、安全管理情况,销售或存储的米、面、食用油、饮料、奶制品、方便面、肉制品、家禽及其产品有无过期、霉烂变质、假冒伪劣、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情况;有无违法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地沟油等情况。

5.防汛安全。由水利和国土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重点检查督查水利防洪防风工程及地质灾害点防范工作,尤其是山塘水库、电站安全度汛措施落实情况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水库治理及安全管理的情况;河道违法采砂突出河段、采砂量较大河段的整治和安全管理情况;健全完善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工作机制情况。

6.道路交通。重点检查督查剧毒物品、爆炸物品等危险货物运输准运制度执行情况,重点车辆动态监管情况,客车、校车、货车、危险品运输车、农村面包车等“五类车”专项整治情况,打击非法营运行为,整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挂靠经营及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和长途客车夜间违规行驶等问题;开展事故多发路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交通运输部门重点检查督查道路客运、危货企业、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公路危险路段以及以桥梁为重点的交通基础设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道路旅客安全运输情况;道路危险货物安全运输情况;源头治超情况等。

7.建筑施工。由村建办督促检查在建工程;高速公路、桥梁建设由交通部门组织检查。重点以防范建筑起重机械伤害、施工坍塌、高处坠落等三类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检查督查全镇在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排查治理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吊笼、模板支撑系统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和落实防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倒塌措施情况;查处无资质施工行为,整治层层转包、违法分包等问题。加强对隧道、桥梁、水利、电力等重点建设项目在建工程深基坑、高大模板、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施工部位和环节为重点的检查督查。

8.学校安全。重点检查督查学校、幼儿园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校车安全专项整治情况;学生安全教育落实情况及学校暑期防溺水、用水、用电安全教育情况等。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居)、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红线”意识,进一步增加紧迫感和责任感,把集中开展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进一步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扎实有效的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深入一线,到事故多发、易发地督导检查,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实施方案,加强指导监督工作,切实履行监管职责。

(二)落实责任,及时整改。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及“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检查工作责任制,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对易引发群死群伤事故的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政府挂牌督办整改,严格落实跟踪治理和安全监护责任;对可能引发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或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坚决责令停产停业,切实消除隐患。

(三)联动协调,严格执法。镇安监办要树立大局意识,加强联合执法,主动作为,联合工商、派出所、国土等部门,重点打击一批隐患排查不到位、整改不落实和安全生产“非法违法”的行为,重点解决一批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的“老大难”问题,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切实起到震慑效果。

(四)广泛宣传,舆论监督。各村(居)、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宣传标语、横幅、会议等多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目的和意义,普及安全生产知识。要加大舆论监督力度,发动社会各界参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形成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良好舆论氛围。

(五)严明纪律,严格问责。在检查督查过程中,发现各村(居)、有关单位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走过场,事故隐患排查工作不力,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采取措施不当,而引发事故或造成其他不良社会影响的,镇政府将依法依规从操作层面倒查倒逼,一查到底,对涉及的企业责任人及涉及责任人一律依法严格问责、严厉查处。 

(六)认真总结,巩固提高。各村(居)、有关单位在认真、深入检查的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完善单位、企业安全管理台账和规章制度,做好相关材料总结分析,探索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巩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成果,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