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棉洋镇 “无牌无证驾驶”、“超速超载超限运输”、“不带头盔驾乘摩托车”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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棉府发〔2015〕17号









关于印发棉洋镇 无牌无证驾驶超速超载超限运输不带头盔驾乘摩托车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有关单位:



《棉洋镇无牌无证驾驶超速超载超限运输不带头盔驾乘摩托车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经棉洋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棉洋镇人民政府



2015年6月2日







棉洋镇无牌无证驾驶超速超载超限运输不带头盔驾乘摩托车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维护棉洋镇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按照县政府常务会议确定开展十大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与要求,决定从2015年3月底起至年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无牌无证驾驶超速超载超限运输不带头盔驾乘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现结合棉洋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按照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采取强力措施,积极开展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推动全镇城乡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构建平安、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无牌无证驾驶、超速超载超限运输、不戴安全头盔等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提高广大驾驶人的安全意识, 使无牌无证驾驶、超速超载超限运输、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此类道路交通事故明显减少,确保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帆豪  党委委员



副组长:刘德新  安监办主任



成  员:李剑锋   棉洋派出所所长



曾小华   桥江派出所所长



李汉高   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陈庆兴   文教体育服务中心主任



刘进亮   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张志旭   工商所所长



各村(居)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办,主任由卢国柱同志兼任,负责组织、协调及整治情况的收集、整理、汇总等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和宣传发动阶段(3月底至4月30日)。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动员各单位、各部门积极参与,通过开展各类宣传活动,营造整治氛围,在全镇上下掀起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高潮,推动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有序开展。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1日至11月30日)。坚持打击查处和整治管理两手抓,按照工作任务和要求组织力量开展集中整治,全面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



(三)总结巩固阶段(12月1日至31日)。在专项整治结束后,认真对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进行总结,发现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解决方法,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五、职责和任务分工



派出所:牵头组织协调各村、各单位开展无牌无证驾驶、超速超载超限运输、不戴安全头盔专项整治工作;对二手摩托车行要登记管理,对无牌无证摩托车加强甄别检查,对手续不齐、涉嫌盗抢的车辆坚决予以扣留,查明车辆来源。



农业站:协助交警部门对拖拉机和小型农用机的超限超载、非法改装和无牌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进行整治。



水务所:取缔非法采砂点及非法堆放河砂点。



工商所:加强机(电)动摩托车的市场监管,配合公安部门做好其他相关整治工作。



各村(居)和其他成员单位:村(居委)一级成立劝导站,交管办负责对辖区的车辆、驾驶员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加强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劝导站负责对无证驾驶、酒后驾驶、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进行劝阻纠正,向村民宣传交通安全知识等。其他成员单位结合各自职能配合公安部门做好与专项整治”相关的各项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居)、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强力推进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



(二)科学安排,周密部署。各村(居)、职能部门要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突出重点,统筹兼顾。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村(居)、职能部门要在专项整治期间,充分利用会议、横幅、宣传栏等平台,广泛发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曝光典型交通违法案例,迅速掀起宣传高潮,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