棉府发〔2015〕17号
关于印发棉洋镇 “无牌无证驾驶”、“超速超载超限运输”、“不带头盔驾乘摩托车”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有关单位:
《棉洋镇“无牌无证驾驶”、“超速超载超限运输”、“不带头盔驾乘摩托车”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经棉洋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棉洋镇人民政府
2015年6月2日
棉洋镇“无牌无证驾驶”、“超速超载超限运输”、“不带头盔驾乘摩托车”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维护棉洋镇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按照县政府常务会议确定开展“十大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与要求,决定从2015年3月底起至年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无牌无证驾驶”、“超速超载超限运输”、“不带头盔驾乘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现结合棉洋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按照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采取强力措施,积极开展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推动全镇城乡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构建“平安、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无牌无证驾驶、超速超载超限运输、不戴安全头盔”等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提高广大驾驶人的安全意识, 使“无牌无证驾驶、超速超载超限运输、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此类道路交通事故明显减少,确保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帆豪 党委委员
副组长:刘德新 安监办主任
成 员:李剑锋 棉洋派出所所长
曾小华 桥江派出所所长
李汉高 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陈庆兴 文教体育服务中心主任
刘进亮 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张志旭 工商所所长
各村(居)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办,主任由卢国柱同志兼任,负责组织、协调及整治情况的收集、整理、汇总等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和宣传发动阶段(3月底至4月30日)。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动员各单位、各部门积极参与,通过开展各类宣传活动,营造整治氛围,在全镇上下掀起“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高潮,推动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有序开展。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1日至11月30日)。坚持打击查处和整治管理两手抓,按照工作任务和要求组织力量开展集中整治,全面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
(三)总结巩固阶段(12月1日至31日)。在专项整治结束后,认真对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进行总结,发现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解决方法,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五、职责和任务分工
派出所:牵头组织协调各村、各单位开展“无牌无证驾驶、超速超载超限运输、不戴安全头盔”专项整治工作;对二手摩托车行要登记管理,对无牌无证摩托车加强甄别检查,对手续不齐、涉嫌盗抢的车辆坚决予以扣留,查明车辆来源。
农业站:协助交警部门对拖拉机和小型农用机的超限超载、非法改装和无牌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进行整治。
水务所:取缔非法采砂点及非法堆放河砂点。
工商所:加强机(电)动摩托车的市场监管,配合公安部门做好其他相关整治工作。
各村(居)和其他成员单位:村(居委)一级成立劝导站,交管办负责对辖区的车辆、驾驶员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加强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劝导站负责对无证驾驶、酒后驾驶、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进行劝阻纠正,向村民宣传交通安全知识等。其他成员单位结合各自职能配合公安部门做好与“专项整治”相关的各项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居)、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强力推进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
(二)科学安排,周密部署。各村(居)、职能部门要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突出重点,统筹兼顾。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村(居)、职能部门要在专项整治期间,充分利用会议、横幅、宣传栏等平台,广泛发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曝光典型交通违法案例,迅速掀起宣传高潮,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