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抓好我镇森林防火工作的
通 知
各村委、企事业单位:
目前,已进入森林防火期,为切实做好我镇森林防火工作,严防森林火灾发生,按照围绕“四早目标”,突出“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做到“六个坚持”,实现“六个强化”的要求,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经党委、政府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为做好我镇森林防火工作,加强防火责任制落实,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棉洋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总 指 挥:胡育灵
副总指挥:曾维强、曾映贤、张盛开
成 员:廖赛增、魏炎良、李汉文、刘道信、陈伟华、
杨帆豪、刘翠玉、陈标文、胡山忠、邓 健、
张广秋、李剑峰、曾小华、刘荫普、刘天佑、
廖社谋、曾宪机、张志旭、张定根、谢乃潜
下设办公室:
主 任:张盛开
副主任:陈庆云
成 员:刘远辉、古坤福、宋桥集、黄伟章
各村相应成立领导机构,由村书记(或主任)任组长。同时,按照镇村干部分片包干责任制要求,镇与班子成员、村两委会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确保层层落实责任。实行镇挂村领导包村,驻村镇干部包片,全力做好挂钩村森林防火的相关工作,一旦发生火警,镇驻挂村干部应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并负责该村扑火人员的组织、现场指挥、后勤保障等工作。村干部、护林员包地段、包山头,要求保证白天随时都有人在巡山,在重要节假日(如国庆节、春节、元宵节等)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制度。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镇政府将森林防火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对森林防火工作经费的投入。镇政府每天出动宣传车深入重点防火区、边远山区巡回宣传防火政策法规,并制定防火公约发至各家各户。在公路沿线、集市和人员较多的地方悬挂横幅标语、张贴防火标语。各村应在沿村道两边及进山路口设置防火宣传警示牌、书写固定标语和张贴小标语,必须悬挂一条大横幅标语和张贴30条以上的森林防火小标语;各企事业单位张贴10条以上小标语。中小学校应上好一堂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课,并利用学校校讯通向家长发布森林防火信息,要求家长告诫学生不得随意玩火,严禁携带火种进山,并且坚持布置学生将《中小学生防火手册》带回家给家长签名。同时各村要做好精神病患者与痴呆人员的监护工作,各包户责任人对包户区域的群众进行安全用火、科学扑火知识宣传,使森林防火安全知识家喻户晓。
三、加大执法力度,从重从严惩处
在森林防火期间,村“两委”干部、护林员务必告诫群众严禁携带火种上山,禁止擅自炼山,烧田坎草,烧禾秆,上祖坟烧香点烛,燃放鞭炮等。同时镇将组织镇农业服务中心林业部门、护林员成立巡查执罚队,深入重点林区巡查,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切实管住火源,管住人。对违规用火者,坚决按照《森林防火条例》从重从严进行处罚,一旦发生山火,派出所、林业站及护林员要监控好山火现场,并协助森林公安分局从重从严打击纵火肇事者,不论涉及到谁,坚决从严查处,以起到震慑效果。
四、严肃纪律,确保人员到位
镇成立扑火队伍,分1个突击队和4个扑火小分队,全体50周岁以下的镇干部职工组成扑火队员;各村也应成立20-30人以上的扑火队伍,组成人员要求在50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一旦发生山火,镇所有扑火队员在接到扑火通知后,应在30分钟内赶到指定的集中地点,如有特殊的需向防火总指挥请假。对镇、村干部无故缺席不参加扑火的一次扣100元并通报全镇,全体镇、村干部、护林员在防火期间,手机应保持24小时畅通。扑火队员要加强培训演练,提高快速反应能力,真正实现打早、打小、打了。防火期间实行“零”报告制度,各村必须每天下午4时45分前报党政办,以便统一报县防火办。同时,在天柱山顶设立瞭望台,派专人实行全天候值守。
五、加强检查,严明奖罚
成立森林防火检查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分管林业的领导、挂村领导任副组长,对全镇的森林防火相关工作进行检查,按有关政策要求,实行镇、村干部包村包户制度。镇挂驻村干部、村干部、护林员负责该村防火工作的宣传、巡查。巡查人员必须在重点时段、重点地段巡查到位;巡查组在检查中发现脱岗离岗的,发现一次,镇村干部、护林员扣除30元并通报全镇;发现二次,镇、村干部扣除100元,镇纪委介入调查,护林员直接给予解聘。一旦发生火警或山火,该村的挂驻村干部、村书记、主任应组织扑火队第一时间赶赴山火现场进行科学扑救,并报告镇政府,不得迟报、瞒报、漏报,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对各村未按照党委政府要求做好工作,出现一宗火警或火灾的村,镇挂村领导一次扣除年终福利100元,驻村干部一次扣除年终福利50元,村干部扣除年终福利50元,镇挂驻村干部以及该村村集体和村干部个人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发生重大森林火灾造成重大损失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村,对挂驻村干部、村干部、护林员按照相关文件从严从重处罚,并按要求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给予免职、解聘处分。对全年未发生山火的村,经查未出现巡查脱岗离岗的护林员,管护面积1万亩以下的每人奖励300元,管护面积1万亩以上的每人奖励500元。未发生山火的村集体第一年给予1000元奖励,连续两年未发生山火的村给予奖励2000元,连续三年未发生山火的村给予奖励3000元,连续四年未发生山火的村给予奖励4000元,连续五年未发生山火的村给予奖励5000元,五年以后都未发生山火的村,每年按50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全年未发生山火的驻该村的镇工作组给予1000元奖励。
棉洋镇人民政府
201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