棉洋镇关于完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机制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
时间:2022-11-10 来源:棉洋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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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化乡镇街道体制改革、持续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结合省委《关于深化乡镇街道体制改革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意见》(粤发〔2019〕27号)、《中共广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粤法治办发〔2020〕3号)等文件精神及市委、县委关于深化乡镇街道体制改革、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系列部署要求,有计划、有目标、有步骤地推进棉洋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特制定此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进一步优化完善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健全相关工作机制,打造一支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群众满意的专业化、规范化、制度化综合执政执法队伍,推动构建切合实际、高效有序的综合行政执法体系,确保我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有序推进,从而有效助推我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稳步提高。

二、机构设置

  镇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负责指导全镇综合执法各项工作,下设如下机构。

  (一)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主  任:张志旭

  副主任:赖望星

  成  员:薛  亮、曾德活、陈伟文、胡阔轩

  部门职责:主要负责统筹协调镇域所有综合执法案件办理,接收到综合行政执法各中队巡查人员、镇属部门移交的案件线索、接受群众信访举报案件并办理,负责开展现场执法,按照案件卷宗目录完善询问笔录、证据链等,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好相应执法工作,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落到实处,并通过网上公示平台及时主动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积极配合上级开展案件卷宗评估。对涉及未下放权限的案件,依职权移交上级主管部门。

  (二)综合行政执法一中队

  中队长:张剑强

  成  员:朱  锋、张新强、钟嘉伟、曾水波、张胜文、刘盛茂、胡锦东、王志平、曾德龙、曾威龙、张柳丹、陈访标、张韶冲

  部门职责:主要负责自然资源、城乡规划、国土管理等方面的日常巡查监管,维护城乡建设秩序,依法打击乱占耕地建房、乱搭乱建、偷采矿产资源等行为,做好执法公示平台关于上述领域行政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征用、行政强制的公示工作。

  (三)综合行政执法二中队

  中队长:曾  云

  成  员:曾俊凡、曾环豪、廖胜扬、彭杰荣、胡阔轩、张远威、杨耿豪、陈志强、宋冬枚、谢永联、张君明、张春兰、宋世航、冯文锋、张宝花

  部门职责:主要负责农业农村、环保、水务等方面的日常巡查监管,依法打击偷采河砂、排放污染物、制售假种子等行为,做好执法公示平台关于上述领域行政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征用、行政强制的公示工作。

  (四)综合行政执法三中队

  中队长:赖望星

  成  员:陈伟文、周新禄、刘庆华、彭钶元、梁丽珠、刘水中、曾德活、张锦城、宋迅富、曾德活

  部门职责:主要负责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管理、文化旅游体育等方面的日常巡查监管,依法打击制假售假、违规经营、违反食品安全、文刊出版、互联网服务经营活动规定等违法行为,做好执法公示平台关于上述领域行政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征用、行政强制的公示工作。

  (五)综合行政执法四中队

  中队长:张立中

  成  员:刘德新、谢汉涛、曾德活、刘绍竞、黄卫章、江炜彬、廖声朋、薛  亮、温  炬、李  敏、黄育君

  部门职责:主要负责林业、应急、消防、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巡查、监管,依法打击违规野外用火、破坏林地、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等行为,做好执法公示平台关于上述领域行政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征用、行政强制的公示工作。

  (六)综合应急队

  队  长:陈中兴

  成  员:刘赵捷、陈举业、刘广苑、刘永玉、陈新茂、张  伟、陈善良、张新雄、曾发胜、曾剑锋、李湘雄

  部门职责:主要负责圩镇规范经营、六乱整治等工作,参与行政强制行动,配合各中队做好各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由综合执法队长直接指挥调度,在执法过程中服从中队长安排。

  (七)法制审查室

  主  任:魏文锋

  成  员:赵  超

  部门职责:遵循公正、公平、合法、及时的原则,对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坚持应审必审、有错必纠,确保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适当。

三、工作机制

  1.建立日常巡查监管机制

  各执法中队长负责统筹中队工作人员,做到定人定岗定区域,细化责任网格,确保“无死角,全覆盖”,各中队负责的巡查监管领域,应遵循但不少于上级部门对巡查监管频次的要求,巡查监管发现各类违法行为,应第一时间制止并取证移送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同时,要强化日常监管,防止违法行为继续扩大,同时做好相关巡查台账。对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行政规范性文件明令禁止,未达刑事标准,且容易因执罚引起行为人误认为以罚代批的违法行为,如小面积的乱占耕地建房、毁林建坟等,有相应职权的中队应立即报告分管领导启动行政强制程序,做到即查即拆,决不姑息。各中队应加强联动协作,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非职权范围内的违法行为,应通知有相应职权的中队前往处理。

  2.建立案件线索移送机制

  各中队负责日常巡查,收集案件现场证据和记录事情发生经过,填写《棉洋镇综合行政执法案件线索移送函》,注明线索来源、案件的时间、地点和对象等要素,并附相应现场证据(相片、视频等),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应在接到线索单15个工作日内完成案件办理办结程序,并书面复函移送中队,如未能形成有效案件,应书面向移送中队说明原因,并抄送镇党政主要领导。在实施自由裁量权时,应提前征求相应职权中队意见,结合实际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同时,各中队应主动配合并跟进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办理案件,及时传达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行政规范性文件,为案件执罚提供相应法律条款。涉及刑事案件,由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核定后,以综合执法队的名义按照程序移送公安机关,坚决杜绝以罚代刑。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于每月28日前梳理汇总各中队移送线索情况和办结情况报镇党政主要领导。

  3.建立联合执法机制

  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在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需要各中队提供认定、技术鉴定或咨询意见的,应书面向相应中队提出协查函,注明需要提供的材料及提供时间,如林地面积等。相应中队应积极配合出具,对需聘请第三方技术鉴定的、情况复杂的或需报请上级业务主管部门鉴定检测的,由各中队负责协调解决。对于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及社会影响大的案件需要上级主管部门协作执法的,由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以综合执法队的名义,书面通知相关县级行政主管部门。

  4.建立举报投诉信访受理机制

  对于涉及行政处罚事项的举报、投诉、信访,率先接到举报、投诉、信访的中队作为第一责任人予以受理。但明确不属于本中队职能,应移送给有相应职权的中队。各中队接到群众举报、投诉、信访的,应及时受理。经初步核实未发现违法行为的,由各中队直接答复举报人、投诉人或信访人;经核实涉嫌违法的,应依法进行处理;经核实需要实施行政处罚的,形成相关书面材料3个工作日移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处理。

  5.建立职责分工争议协调机制

  各中队之间发生职责分工争议的,由双方在对违法行为先予协同处置的前提下,由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按照统一效能、权责一致、不推诿、不扯皮原则进行协商解决。

四、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实现各中队与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间的高效协作配合,是推进依法行政,强化基层治理的有效手段。各分管领导、各中队和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要高度重视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工作,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扎实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2.强化责任分工。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和各中队要围绕全局,主动作为,认真学懂弄通县级下放权限事项和相应法律法规,明确工作目标、任务,积极开展对接,厘清日常监管与动态巡查、行政处罚的责任,确保形成中队间无缝衔接的监管机制,避免出现职责交叉重叠或监管盲区,造成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的行为。

  3.强化执法监督。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和各中队应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促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要落实日常监管与动态巡查,不断完善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机制,切实提高综合行政执法水平和效率,对不按职责分工履行职责,拒不履行技术支撑、信息共享、执法协助等协作配合义务的行为,严格按照《广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广东省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棉洋镇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