棉洋镇贯彻市县主要领导批示精神落实森林防灭火“十个一”工作方案
时间:2023-03-23 来源:棉洋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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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村(社区)、镇属相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按照市委马正勇书记对森林防灭火工作作出的指示批示精神及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贯彻落实市委主要领导批示精神落实森林防灭火“五个一”的通知》(华森防〔2023〕5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近期森林防灭火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加强巡查执罚、警示教育,加大宣传力度,扫清防火盲区死角,开展“五清”活动等,实施森林防火“十个一”工作措施,多措并举,全镇参与,确保我镇不发生火警火情。

  二、工作措施

  1.召开一场法治宣传课:由各包片民警、各中小学负责,以学校为单位,在各中小学召开一场全校师生和全体家委会成员参与的法治宣传课,进行一次森林防火主题案例警示教育。会上再次印发《棉洋镇森林防火承诺书》,发挥“小手拉大手”作用,由学生家长阅读签名后交各学校存档。

  2.召开一场村民代表会:由各挂村领导牵头,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负责,在近日上午8时至9时内,组织开展一场村民代表、党员、村民小组长、村监委会全体成员会议,进行一次森林防火主题案例警示教育。

  3.召开一场户代表会议:由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牵头,由各包村干部具体组织,利用夜晚时间,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由村民小组长负责召集开展一场户代表会议,进行森林防火主题案例警示教育。

  4.开展一次“五清行动”:以各村(社区)为单位,对辖区范围内的所有神坛社庙、坟地、基站、水电站、山边、路边等周边范围的杂草等可燃物进行一次大清理。由镇驻村工作团队、各村(社区)全体“两委”干部负责,向辖区居民发放《关于做好住宅周边杂草等可燃物清理的通知书》,要求其对住宅范围内“山边”“林边”“路边”及房前屋后的杂草等可燃物进行一次大清理。

  5.组织一次游行宣传:以各村(社区)为单位,充分发动志愿者、妇联、学校师生,通过举横幅、放喇叭、发资料的形式,由村“两委”干部带头,开展一次从村头到村尾全覆盖宣传游行活动。

  6签订一份承诺书:全体镇村干部落实一线工作法,逐村逐户逐人开展“敲门行动”,深入田间地头,确保签订《森林防火承诺书》全覆盖。

  7.开展一期“猎火”行动:本日起至2023年4月30日,开展野外用火专项执法行动,由镇领导分别带队,镇林业、城监等部门负责,全天候持续加大野外违规用火执罚力度,

  8.进行一次装备检修:各村(社区)、全体护林员、镇森林防灭火应急队队员于3月10日(星期五)上午下班前,将各自需检修或更换的防灭火装备,统计报送给镇林业站,由林业部门负责进行一次装备检修。联系人:曾德活,联系方式:138****1885。同时,由城监队负责,全面整理镇防火、防汛、民兵物资,由林业站仓库搬至消防应急队(原国税大楼)物资室分类摆放整齐。

  9.开展一轮专项督查:近期,全体镇村干部实行“三集中一边倒”,一律到责任区域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由镇纪委牵头,以“四不两直”的方式,到一线开展森林防灭火专项督查,对全体镇村(社区)干部职工、护林员到岗到位情况及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抽查、调查,对思想不重视、行动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启动追责问责。

  10.举办一场主题活动:由镇文教旅体服务中心负责联系,通过送戏下乡等形式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引导各村在各类纪念活动中增加森林防火主题宣传内容。

  三、工作要求

  (一)镇属相关部门负责准备各项行动所需资料及设备,指导好村级组建人员队伍,按要求开展好各项工作。

  (二)挂村领导、镇驻村团队负责协助村级规划好行动时间、路线、人员,分片分时段有序进行。

  (三)各村(社区)“两委”干部负责对照相关活动要求(详见附件1-4),高标准完成好森林防火各项工作,大力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动员辖区党员、妇女干部、人大代表、学生及退役军人群体,积极参与到各项行动中来,同时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附件:

  1.《五华县森林火灾(情)案件警示通报》

  2.《棉洋镇“守好防火线 共筑防火墙”森林防火承诺书》

  3.《关于做好住宅周边杂草等可燃物清理的通知书》

  4.《森林防火游行宣传标语》





附件1

  五华县森林火灾(情)案件警示通报

  各位村民(朋友):

  近年来,我县因烧田坎草、烧杂等野外违规用火引发森林火灾酿成惨祸的时有发生,造成了森林资源损失。现将相关镇及我镇发生的森林火情和野外违规用火案例予以通报,请各位父老乡亲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梅州市森林火源管理条例》《五华县人民政府高火险期禁火令》等有关规定,杜绝一切野外用火。否则,将依法被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1.胡某,棉洋镇葵岭村人,2022年1月14日,在梅里窝违规焚烧田间杂草,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

  2.田某,潭下镇百安村人,2023年1月31日,在华城镇高华村“高岽首”放火烧山,因其是精神病人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被公安机关采取监视居住措施。

  3.黄某,河东镇万华村人,2021年1月17日,因在荒地烧杂时不慎引发山火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4.刘某,华城镇新二村双下人,2023年2月24日,因在山边抽烟时,将烟头随手丢到地上后不慎引燃杂草导致山火发生,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正在侦查中。

  5.刘某,棉洋镇中新村人,2021年3月25日,因在丧葬用事中燃放鞭炮引发森林火灾,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移送法院审判。

  6.刘某,棉洋镇阳光村人,2023年1月28日,在山上乱丢烟头引发山火,被处以行政拘留15日。

  7.田某,潭下镇上围村人,2023年1月19日,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森林火情,鉴于田某某时年9岁,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林地复绿费及扑火费用合计24940元的民事赔偿费用。

  8.廖某,棉洋镇唐纯村人,2023年3月3日,因在其田埂焚烧杂草引起森林火情,被依法处罚1000元。



  棉洋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






  附件2

  棉洋镇森林防火承诺书

  棉洋镇山地面积大,林业资源丰富,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是镇村干部的职责和义务。防止森林火灾发生,我们应率先垂范,主动作为,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争当森林防火的守护者。为此,我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1.不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火种进山。

  2.不参加祭祀、宗教或者其他民俗活动的用火行为。

  3.做到不燃放烟花爆竹。

  4.不进山吸烟、烧烤、烧黄蜂、熏蛇鼠,不炼山、烧杂草、烧稻草等。

  5.主动学习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与防火知识。

  6.积极宣传森林防火相关知识,做森林防火宣传员。

  7.发现他人在野外违规用火即刻主动劝阻。

  8.发现森林火灾,即时上报,并积极参与扑救。

  承诺宣言:我承诺严格遵守森林防火安全守则,并积极宣传森林防火灭火知识,保护森林资源!



  


  

  附件3

  关于做好住宅周边杂草等可燃物清理的通知书

  各位村民朋友:

  当前天气持续高温干燥,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为最大限度消除森林火灾隐患,保护好您和您家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请您在收到此通知书后,立即对您住宅房前屋后的杂草、秸秆、垃圾等可燃物进行无死角清理,同时请对您住宅范围路边、林边、矿边、地边、坟边、隔离带内的可燃物进行全面清理,确保做到不留隐患、不留漏洞、应清尽清。同时务必注意,清理后的杂物不得在野外焚烧!

  根据《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梅州市森林火源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若因您住宅所属地界内的可燃物引火导致森林火灾,县镇相关部门将依法对个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行政处罚;对引起森林火警火情的,对个人处2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棉洋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






                             

  附件4

  森林防火游行宣传标语


  风大物燥火险高,野外用火不能烧!

  小树成材真不易,用火切莫入林地!

  爱情的火花最甜蜜,森林的火花最无情!

  人人当好护林员!保护绿色大家园!

  毁林可耻,护林光荣!

  山火无情,全民皆兵!

  上午一把火,下午拘留所!

  棉洋是我家,请你爱护她!

  小小火种,能毁万顷森林!

  天柱山下涯家乡,绿水青川荫棉洋!

  棉洋青山是氧吧,男女健康依靠它。

  失火烧山是犯罪,牢房包你吃和睡。

  森林防火添“棉”薄之力 生态筑梦展“洋”洋喜气

  爱情的火花最甜蜜,森林的火花最无情。

  火无情,人有情,森林防火要先行。

  扫墓烧纸不提倡,引发山火徒悲伤。

  天柱山保佑我们,我们保护天柱山!

  祭祀引山火,祖宗不放过!

  天柱有灵,烧山罪人!

  莲花山下绿树成荫,美丽家园共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