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委发[2015]5号
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岐岭镇领导干部驻点普遍
直接联系群众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党支部:
《关于建立岐岭镇领导干部驻点普遍直接联系群众的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岐岭镇委员会
2015年3月4日
联系群众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改进领导干部作风,实现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全覆盖,根据《中共梅州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镇街领导干部驻点普遍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梅市明电〔2015〕7号)精神,现就建立我镇领导干部驻点普遍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原则
(一)总体要求。忠实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党的群众路线,以维护群众利益为核心,以直接联系为主要方式,以弘扬苏区干部好作风为主线,以“五定五联五保障”为载体,以了解群众、学习群众、服务群众、引导群众为主要任务,以强化责任为保障,全面推行我镇领导干部驻点普遍直接联系群众,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更好地发挥村(社区)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为加快推动岐岭振兴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坚持联系群众更直接,做到面对面、点对点、心连心联系;坚持联系群众全覆盖,确保每名镇领导干部都直接联系1个以上村(社区),每个村(社区)及每户群众(包括外出务工人员和外来人员)、驻村(社区)各类单位都有联系,实现镇领导干部和群众双向直接联系全覆盖;坚持联系群众常态化,固定联系人员、时间、地点等,常抓不懈;坚持联系群众制度化,建立运作、登记、督查、考核、评价机制,真心联系、真情服务、真办实事,保证联系工作规范有序。
二、主要做法和措施
(一)固定联系时间。全镇统一固定每周二为驻点日,时间不少于半天。除急难险重等特殊情况外,驻点日原则上不安排涉及镇领导干部参加的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位置偏远的联系点可每两周安排1次驻点联系工作。因特殊情况未在驻点日开展联系工作的,要安排夜晚、周末、节假日等时间补开展驻点联系工作。
(二)固定联系地点。一般安排在村(社区)行政办公楼开展驻点联系工作,有条件的村(社区)应整合所属各类管理服务中心(站、室),作为驻点团队接待群众的固定场所。在固定接待点要悬挂醒目牌匾,配备办公设备,组织构架、联系制度、服务内容和承诺事项要上墙公布。
(三)固定联系人员。镇党政班子成员、人大副主席等领导干部每人直接联系1个以上村(社区)。规模较大的村(社区)、重点村(社区)要由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直接联系。每个村(社区)安排1个成员相对固定的驻点团队和辅助团队。驻点团队由镇领导干部牵头负责,成员包括县有关单位设在镇的直属机构和镇机关、所属服务中心(站所)等部门负责同志或干部职工,驻镇的县、镇两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辅助团队成员包括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驻村(社区)各类服务中心(站)、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等的负责同志,大学生村官、驻村(社区)法律顾问及各类志愿者等。各团队确定1名镇干部为驻点团队联络员,确定1名村(社区)干部或大学生村官为辅助团队联络员,辅助团队要配合驻点团队做好服务联络等各项工作。
(四)固定联系方式。坚持“四个面对面”的形式联系群众。一是镇领导干部要到接待点“面对面”接待来访群众,确保反映情况的群众全部受到接待。二是团队成员要“面对面”走访群众,实行条块式网格化管理,每名团队成员相对固定联系一个网格,分片走访群众,确保每年对网格内的每户村(居)民、个体工商户和每个驻村(社区)单位至少走访1遍。三是“面对面”约谈外出务工人员和外来人员,除采取电话、QQ、微信、外出党组织等方式尽力联系外,每2年至少“面对面”约谈1遍。四是“面对面”座谈征询意见建议,出台重要政策和部署重要工作前,通过召开座谈会、听证会等方式,广泛征询群众意见建议。同时,要坚持“四个不代替”,即不能以协助团队、网络平台、电话通讯、日常工作代替领导干部驻点直接联系群众,确保驻点联系工作不走样。
(五)定绩问效请评。以“领导是否重视、驻点是否真到、成效是否明显、群众是否满意”为标准,细化联系服务内容、量化目标任务,作为镇领导班子尤其是党组织书记工作实绩评定的重要内容,列入镇、村年度考核。同时,要在一定范围内约请群众开展评议,对驻点团队作出“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等定性评价。考核评议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三、工作任务和内容
(一)联系密切群众感情。主动与群众“交朋友”、“结亲戚”,与群众身挨身坐、面对面谈、心贴心聊,有条件的地方要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发生重大灾害或群众遇到重大困难等情况时上门慰问,进一步沟通思想、增进理解、促进团结、形成共识,建立新型党群“亲戚关系”。
(二)联系宣传政策法规。及时准确向群众宣传、宣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帮助群众领会掌握上级党委、政府的主要会议和决策精神,指导、引导村(社区)和群众开展工作。
(三)联系掌握村情民意。收集掌握所驻村(社区)基本情况和最新动态。分类详细记录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愿清单,定期收集汇总、分析研判群众意见。涉及镇、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问题和重大决策,要广泛征询群众意见建议,问计于民、汇民智聚民心。
(四)联系解决实际问题。对群众反映的矛盾和问题,驻点团队要集体会诊,提出解决的办法,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够现场解决的现场解决,不能现场解决的报请有关部门按程序办理,切实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
(五)联系指导基层党建。围绕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重点抓好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五强书记建设工程”、优化活化党员队伍、规范提升村级组织运作水平、创新活动载体等工作,强化村(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切实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四、组织领导与保障
(一)强化职责保障。强化镇的主体责任,镇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是直接责任人,镇要制定实施细则,精心组织,具体落实,每月至少召开1次会议,专题研究解决驻点联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群众提出的必须解决的问题。强化村(社区)的承接责任,村(社区)要做好辅助工作,事前收集情况,事中主动配合,事后跟踪落实,原则上每周召开1次会议,研究落实职责范围内能解决的问题。
(二)强化纪律保障。坚持“亮身份、亮承诺、亮实效”。第一次上门对接时,统一发放《亲情连心卡》,一户一卡实现全覆盖,接受群众监督。如实、规范记录《驻点日志》,记录内容须经服务对象签名确认。建立联系服务工作台账,及时分类梳理收集到的群众意见建议,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登记“挂号”,并将解决情况及时反馈和公开。要真正驻点,不弄虚作假;要轻车简从,不层层陪同;要热情服务,不高高在上;要真抓落实,不应付了事;要廉洁自律,不以权谋私,杜绝走形式、摆样子、搞过场的现象,树立基层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
(三)强化资源保障。设立驻点联系工作和解决民生实事专项经费,整合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坚持把资源向基层倾斜,向驻点联系工作倾斜。对群众反映的部分难度较大的问题,各级各部门要联动协调,形成强大工作合力,保证驻点联系工作落到实处。
(四)强化督查保障。建立督促检查机制,注重总结经验,探索规律,防止驻点联系工作简单化,防止把驻点联系工作变成仅仅是为了解决群众提出的具体诉求的接访活动,真正把驻点联系工作办成增进群众感情、密切干群关系的民心工程。
(五)强化舆论保障。要充分运用报纸、网站、宣传栏等形式,大力宣传驻点联系工作的重要意义,及时向群众公开驻点领导干部的联系方式、驻点联系日等情况。要及时宣传活动开展情况、经验做法、先进典型和群众反映、社会反响,激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形成正确的工作导向和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