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岐岭镇农村村内道路建设攻坚任务工作方案
时间:2022-09-28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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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岐岭镇农村村内道路建设攻坚任务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三农”领域突出短板“九大攻坚”行动的指导意见》(粤乡振组〔2021〕8号)、《广东省农村村内道路建设攻坚行动方案》(粤乡振组办〔2021〕16号)、《广东省2022年农村村内道路建设民生实事办理方案》(粤农农〔2022〕114号)、《广东省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筹集使用监管办法》(粤财农〔2021〕126号)要求,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民群众生产生活质量,实施村内道路建设攻坚行动,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向全域自然村、向田间地头延伸,实现自然村村内道路路面基本硬化。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省、市、县部署安排,对标对表国家、省、市、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要求,以实现自然村村内道路路面全面硬化为目标,细化职责,整合资源,加大投入,严格质量,补齐短板,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保障。

  二、建设任务

  (一)建设目标。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向全域自然村、向田间地头延伸,除纳入搬迁、撤并、社区和城区建设规划的村庄,以及远离村庄的散居户和常年无人居住户的村外,2022年底前,完成乡道、村道砂土路改造约7公里,实现全镇纳入乡村振兴规划建设的自然村内干路路面基本硬化。

  (二)建设标准。乡、村道砂土路:原则上按照不低于四级公路标准,路基宽度4.5m,路面宽度3.5m。按照宜宽则宽、宜窄则窄原则,结合实际路况(原则不超过5m)。用地困难路段结合实际线型实施路面工程,要完善安防设施,保障行车安全。结合沿线地形合理设置错车道,满足错车通行。

  在农村村内道路建设过程中,要把村内干路建设作为主攻方向,优先保障完成建设任务。要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中的农村道路标准进行建设,严禁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

  (三)投资计划。项目测算总投资约433.7万元。项目建设采取定额补贴形式,按实拨付。

  (四)资金来源。所需补贴资金在2022年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中统筹解决。

  三、建设管理

  (一)项目审批管理。在确保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简化工程设计、财政投资审查程序。镇政府负责项目初审,做好立项审批和组织工程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等工作。

  (二)项目实施方式。原则上由镇村作为建设单位发包实施。根据《关于深化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粤涉农办〔2019〕18号)文件精神,按照“能简则简、能合则合”原则,对农村村内道路建设项目实行简易审批,优化审批程序,简化财政投资审查和资金支付程序;由镇负责牵头立项,委托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负责通用图纸设计,统一采用专项设计、按图施工。原则上对每个村的项目进行立项,项目规模小的可多个村整合立项。

  为了有利于调动镇村及群众积极性,广泛发动社会人士捐 资,项目由镇村组织实施,补助采取定额补贴方式。项目实施标准:路面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面层厚度不小于18cm,设计弯拉强度不低于4.0MPa。补贴标准:按水泥混凝土面层面积计算 113.4元/m²。工程完工后,按照定额补贴标准按实结算拨付工程款。

  (三)镇人民政府职责。一是负责做好立项、合同签订、管理、项目交(竣)工验收、硬底化项目的涉土地房屋征拆、矛盾纠纷调解、社会稳定等工作,确保项目顺利推进。二是负责组织验收,出具竣工验收报告,并按照“一路一档”进行资料整理。根据《广东省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一般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可将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合并进行。

  四、进度安排

  (一)项目启动阶段。2022年岐岭镇农村村内道路建设立项手续于7月5日前完成立项审批工作。7月15日前完成设计以及合同签订。7月25日前开展现场施工工作。

  (二)项目实施阶段。项目实施参照公路工程建设基本程 序进行。加强对安全监管、合同签订、质量保证、资金使用、 工程进度、档案管理、工程验收等环节的管理,认真落实农村公路建设“七公开”制度,抓好工程质量,保证工作实效。

  为确保在 11 月底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镇政府要成立由镇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督查、协调工程质量和进度,全力以赴配合县农业农村局做好相关工作。

  施工单位应按相关规定做好施工路段现场管理,设置规范、 齐全、醒目的施工及安全警示标志,保证施工路段的安全。

  (三)项目验收阶段。12月份,在项目全面完成建设后, 由镇政府组织职能部门进行联合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农村村内道路建设工作的 领导,结合我镇实际,镇政府决定成立岐岭镇农村村内道路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魏冠东(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林  振 (常务副镇长)

  副组长:    刘汉灵(党委副书记)

  谢万形(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队长)

  成  员:    翁颖明(人大主席)

  张小娟(党委副书记)

  刘宝雄(党委委员)

  张  想(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梁文彬(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张恒正(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李浩铭(人大专职副主席人选)

  何胡涛(副镇长)

  张雄光(副镇长)

  何  森(副镇长)

  钟  锐(副镇长)

  李铠名(副镇长)

  岐岭镇农村村内道路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乡村振兴办),由陈东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统筹推进农村村内道路建设工作。

  (二)强化资金保障。镇政府要按照《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统筹涉农资金做好乡村振兴大事要事保障的意见》要求,统筹涉农资金、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等对村内道路建设予以重点保障,集中力量推进。鼓励通过出让村内道路冠名权、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以及“千企帮千镇、万企兴万村”行动等方式引导社会多元投入。鼓励通过申报政府一般债券等方式拓展资金筹措渠道。

  (三)强化督导考核。建立“月调度、季通报”机制,每月26日前要通过广东省美丽乡村建设信息系统、“村路通”微信小程序填报《村内道路建设民生实事办理月进展调度表》。镇政府将建议镇党委把各村农村村内道路建设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列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并把农村村内道路建设列入镇领导督促检查挂点镇工作的重要内容。对攻坚工作实行清单式管理,建立“清单+台账+考评”制度,从6月起对各村推进情况进行动态跟踪,由镇乡村振兴办梳理汇总后转领导小组,并视情予以约谈通报。领导小组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分管领导每半个月研判一次,确保攻坚工作有力有效推进。

  (四)强化宣传引导。镇政府要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微信群、喇叭村村响等平台广泛宣传农村村内道路建设相关政策,充分调动党员干部、外出乡贤和广大群众参与农村村内道路建设的积极性,推动形成农村村内道路建设共建共治共享的工作格局。同时,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大力宣传典型经验做法,着力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总结推广农村村内道路建设在服务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方面的典型案例激发广大群众爱路护路的内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