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规范经营性扶贫项目资产使用管理的通知
时间:2025-04-18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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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委会:

  为切实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确保扶贫资产持续发挥效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现就进一步规范经营性扶贫项目资产使用管理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村级的经营性扶贫项目资产主要包括:一、县级下拨的县级统筹扶贫资产项目收益分红;二、镇级分配到各村的镇级统筹扶贫资产项目收益分红;三、原省定贫困村统筹的扶贫资产项目收益及收回的扶贫项目投资本金;

  扶贫项目资产收益要重点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实现乡村振兴。一是初次分配给村集体的收益,在二次分配时应当重点向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倾斜,巩固提升脱贫质量。二是属于村集体的资产收益,要通过设置一定的条件如绿化管护、卫生保洁、道路维护等长期稳定与短期机动的公益性岗位,鼓励采取参加村内项目建设和发展等劳动增收方式进行分配,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原则上比例不超过30%。公益性岗位要优先安排有劳动能力的“三类监测对象”和脱贫人口上岗。三是用于对通过就业、产业等方式实现增收“三类监测对象”和脱贫户进行“以奖代补”。四是适当用于产业投资,提升村集体经济收入。五是适当提取的公积公益金重点用于项目运营管护、村级公益事业等方面。六是合同期满后收回的扶贫项目投资本金要结合本地区特色产业来制定使用方案,报县镇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专项用于产业扶贫项目。

  村级对扶贫项目资产收益分配使用要要公开透明,并制定分配方案,经相关会议研究确定,分配结果要进行及时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要建立健全扶贫资产档案,分类归档,妥善保管,确保档案资料完整、准确、可追溯。

  请各村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的管理,规范规范经营性扶贫项目资产收益分配使用。镇政府将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对违规操作、造成扶贫资产流失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