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法治校园”建设,进一步增强辖区中小学生的法治意识,切实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近日,岐岭镇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在皇华中学、岐岭中心小学等中小学开展“法制宣传”普法教育系列活动,为在校师生普及法律法规知识,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宣传活动上,镇党委副书记张小娟作动员讲话。她指出,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是明天国家的捍卫者和建设者,是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深入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有利于加强培养青少年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引导青少年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作知法、懂法、守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人才。
针对在校学生对社会事物认知能力不够强,容易误入歧途,或被不法分子利用,从而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等特点,派出所所长曾晓斌在宣讲中以自身办过的典型案例为教材,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以案释法、以案说法,向在校学生讲解基本的法律法规知识、禁毒知识,现场传授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防性侵、防溺水等安全防范技能,指导在场的老师和同学们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如何运用法律手段进行自我保护。
在活动宣传中,广东凡博律师事务所巫剑锋律师向同学们讲解什么是校园欺凌以及表现形式,并向同学们普及校园欺凌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告诉同学们要对校园欺凌说不!
此外,还向学生们讲解森林火灾的起因、森林防火灭火小常识、森林火灾逃生方法等知识,让同学们更加深入地了解森林火灾的危害,并掌握防范森林火灾的措施。在宣传教育学生的同时,也鼓励同学们将学到的防火知识带回家,与父母、邻居、亲友分享,争做森林防火的宣传员与监督员,营造了“护林防火、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