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双华镇人民政府 > 通知公告
关于拟拆除五华县双华镇大陂村廖伯二郎法师宫无主违法建筑的公告
时间:2026-02-28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字号:

  位于五华县双华镇大陂村廖伯二郎法师宫的两座建筑物,建筑总面积约184.7平方米(其中一座两层建筑物面积约149.1平方米,一座一层建筑物面积约35.6平方米),经调查,两座建筑物建设时均未办理相关规划许可手续,属违法建筑,且属于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情形。因两座违法建筑目前无法确定建设单位或个人,为进一步查清事实并依法及时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本机关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持合法权属手续的单位或个人请于2026年3月28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相关审批文件等材料到本机关陈述、申辩,接受调查。

  二、无合法手续的相关责任单位或个人请于2026年8月28日前自行拆除两座违法建筑。

  请涉事单位或个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至五华县双华镇人民政府(电话:0753-4271000)主张权利,依法接受处理。公告期限届满未到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也未自行拆除的,两座建筑一律视为无主违法建筑,本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申请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五华县双华镇人民政府

2026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