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府办函〔2019〕183号
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五华县
创建客家菜美食示范店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和中央、省、市属驻五华有关单位:
《五华县创建客家菜美食示范店工作实施方案》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反映。
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25日
五华县创建客家菜美食示范店
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客家菜师傅”工程,提高五华客家菜品牌质量和知名度,根据《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客家菜师傅”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梅市府办函〔2018〕181号)《关于印发<五华县“客家菜师傅”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华办函〔2019〕3号)精神,2019年至2020年,在我县每年评选出2家经营规范、信誉良好、客家菜特色突出、能代表五华旅游业对外形象的客家菜美食示范店,授予“客家菜美食示范店”牌匾。结合我县实际,制定相应的扶持奖励措施,并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科学规范、讲求实效。把绩效管理理念和公共服务优先观念贯穿于资金分配和使用全过程,科学确定鼓励和扶持重点,确保资金的有效分配和高效使用。
(二)竞争分配、绩效优先。资金分配引入竞争性分配办法,坚持“一对多”的选择性审批安排,建立“多中选好、好中选优”的项目竞争机制,更加注重资金的使用效果、效益和效率。
(三)程序公开、确保公正。通过竞争性分配、项目申报办法公开,确保资金分配公正、公平。
二、扶持项目与奖励金额
按照《五华县客家菜美食示范店标准与评定细则》,每年底由各企业自行申报,由领导小组组织统一评审,按得分选取前2名的五华客家菜美食店作为示范店。按照《五华县关于促进旅游产业快速发展的扶持奖励办法》,项目资金在每年度的旅游宣传推介经费中支出,每间店分别给予一次性扶持奖励资金30万元(分两年拨付,第一年拨付20万,第二年拨付10万)。
三、申报材料
根据《项目申报指南》(另行下发),需提供下列材料一式两份(复印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提交材料时需携证件原件以便核对:
(一)《年度五华县客家菜美食示范店扶持资金项目申报表》并附电子文件;
(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四)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五)税务(国、地)登记证复印件;
(六)该年度完税(国、地)证明复印件(加盖税务部门公章);
(七)开户行复印件;
(八)其他需要提供的佐证材料等。
四、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创建客家菜美食示范店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五华县创建客家菜美食示范店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爱芳 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常务副组长:赖俊香 县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赖玉才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廖焕雄 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局长
成 员:徐建力 县财政局副局长
廖旭标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曾晓东 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副局长
李金文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江辉林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温浪文 县环保局副局长
张志雄 县餐饮协会会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廖焕雄同志兼任。办公室下设专家组、初评组、明查暗访组。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如下:
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具体负责客家菜美食示范店产业发展的指导、服务、管理、培育等工作,组织开展客家菜美食示范店宣传、营销、推介和从业人员业务培训等工作。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形成服务和管理合力。开展客家菜美食示范店评定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专项扶持资金的拨付和监督管理工作。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抓好客家菜师傅工程人才培养。
深化校企合作交流,加大校企双制联合培养“客家菜师傅”力度。依托五华县技工学校和大昌职业技能培训学校2个客家菜师傅培训基地,聘用知名餐饮企业客家菜师傅和民间客家菜师傅传承人担任专、兼职教师,重点开设客家菜(酿豆腐)菜系相关课程。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做好客家菜美食示范店卫生许可审查工作,加强经营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从业人员健康的执法检查,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行为。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做好客家菜美食示范店营业执照的审批,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检查,督促客家菜美食示范店经营户合法经营,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配合许可部门查处无证经营行为。负责客家菜美食示范店经营户的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工作。做好客家菜美食示范店餐饮服务许可的审查,落实餐饮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依法查处餐饮服务无证经营行为。
县环境保护局:做好客家菜美食示范店油烟、污水处理等环保方面的指导、监管工作。
县餐饮协会:充分发挥行业自治精神,在行业自律方面,加强自身建设,制定行规行约,紧紧围绕五华餐饮业发展的中心任务,坚持为政府、企业做好双向服务,重点做好为企业服务。
五、评选办法与资金拨付程序
根据申报情况,每年年底由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组织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环境保护局、县餐饮协会等单位进行评定,包括组织初评和明察暗访。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根据评审结果拟订资金分配计划,报送县财政局审核同意后,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专项资金分配计划,由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县财政局按规定程序报县政府审批后,按有关规定拨付扶持奖励资金。
六、监督管理
(一)建立专项资金使用监督检查制度,由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县财政局按规定对专项资金支持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二)出现下列情形的,由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会同县财政局收回相关扶持资金,且下年度不予扶持;涉及违法行为的,依法依规处理:
1.利用虚假材料和凭证骗取扶持资金的;
2.违反使用规定擅自改变扶持资金用途的;
3.截留、挪用扶持资金的;
4.有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被查处的;
5.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
6.出现游客重大投诉且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7.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犯罪行为的;
8.其他违法行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七、其他
(一)本方案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此前与本方案有冲突的,以本方案为准。
(二)有关实施方案的解释工作,由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县财政局负责。
附件:五华县客家菜美食示范店标准与评定细则
附件
五华县客家菜美食示范店
标准与评定细则
一、本评分细则共5项,其中必备项4项,加分项1项;总分值为 120分;其中必备项目分值 100 分,加分项目20分。
二、必备项目包括经营场地、接待设施、环境保护、服务质量要求4个方面。其中:经营场地10分,接待设施60分,环境保护10分,服务质量要求20分;必备项目必须达到90分以上才能入选评定。
三、本评分细则设置前置条件,前置条件中如有一条不符合,取消评定。
序号 |
评定项目 |
大项分值 |
分项分值 |
初评 得分 |
评定得分 |
前置条件 |
1.开业证照齐全(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等); 2.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取得《广东省食品安全管理员考试合格证明》、厨师有厨师资格证、从业人员须持有效健康证; 3.店内食品安全有保障,合法经营; 4.店内近2年内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无游客投诉; 5.申报的餐饮企业量化分级必须为A级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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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经营场地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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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接待使用建筑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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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使用面积不少于3000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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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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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接待设施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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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厨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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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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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
使用面积不小于100m2且具有食品粗加工区、烹饪区、餐具洗消去、备餐区、仓库等五大功能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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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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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照明、通风、油烟排放及防蝇、防尘、防鼠、污水收集、废弃物存放设施合理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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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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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
冷藏、冷冻、消毒设施齐备,生、熟食品分开存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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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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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 |
设餐具洗消间,餐具、厨具清洗、消毒、保洁设施充足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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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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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 |
食品原料采购有进货单、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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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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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餐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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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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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装修装饰宽敞明亮,吊顶牢固美观,装修装饰具有浓郁的客家文化特色,客家文化氛围浓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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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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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餐具、酒具、茶具等各种器具配,有消毒设施并及时消毒,具有客家特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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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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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食品、菜品时令新鲜,符合食品卫生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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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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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
有50个以上具有地方特色的菜点,色香味俱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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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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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 |
整洁卫生,有防蚊蝇、蟑螂、老鼠、蚂蚁等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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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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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 |
雅间不少于8间,有酒水台、备餐柜,备有印刷精美的菜单和饮品单,明码标价,价位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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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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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卫生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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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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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 |
设计合理,与接待能力及服务功能相适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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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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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 |
装修装饰与建筑相协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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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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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 |
采光、通风、照明条件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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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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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 |
管理良好,清洁无异味,卫生条件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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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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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 |
有专人负责打扫,有除臭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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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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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6 |
冲洗设备完好,备有手纸、手纸框、衣帽钩、洗手池 (备有洗涤用品)、干手设备、镜台等辅助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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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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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环境保护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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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噪声质量达到GB22337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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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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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饮用水达到GB5749的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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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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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污水排放达到DB44/26的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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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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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油烟排放达到GB18483的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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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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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各项设备设施符合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要求,加强污染源管理,不造成生态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不破坏自然资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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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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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服务质量要求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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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建立健全各项岗位责任制和服务质量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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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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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各岗位的服务工作按服务操作规范要求,提供规范化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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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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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从业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胸牌),保持热情、周到的服务态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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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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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从业人员经专业培训率达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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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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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加分项目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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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获得省级以上相关部门给予的荣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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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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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获得市级相关部门给予的荣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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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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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获得县级相关部门给予的荣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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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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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积极响应“粤菜(客家菜)师傅”工程扶贫工作,有显著成效,积极帮扶贫困户就业增收10户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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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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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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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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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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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 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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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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