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镇属相关部门,机关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健全辖区河道“河长制”管理制度,确保“河长制”工作全面、顺利推进,提升工作实效,鉴于人员变动,决定调整镇级总河长、“河长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后的名单如下:
一、镇级总河长名单
总 河 长:黎辉文(镇党委书记)
曾志辉(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总河长:张国荣(镇人大副主席人选)
二、镇“河长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黎辉文(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曾志辉(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张国荣(镇人大副主席人选)
宋治中(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
成 员:李建光(镇农业农村办主任)
曾杏金(镇经济发展办主任)
廖文军(镇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
戴 建(镇规划建设办负责人)
巫浪贤(镇公用事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邹春燕(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伟建(协和村书记、主任)
李建国(良美村书记、主任)
周国煌(上坝村书记、主任)
曾庆雄(员瑾村书记、主任)
李思庆(大岭村书记、主任)
邓小军(罗湖村书记、主任)
李思源(大布村书记、主任)
李洪文(犁滩村书记、主任)
曾志强(澄湖村书记、主任)
曾伟平(大湖村书记、主任)
曾 辉(七都村书记、主任)
曾繁新(莲洞村书记、主任)
李建辉(高车村书记、主任)
邓桓基(中洞村书记、主任)
罗锐华(善坑村书记、主任)
薛天高(岗阳村书记、主任)
张彩云(坝心村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政府5楼河长办,办公室主任由李建光同志兼任,成员由古健贵、李胤、崔超云、张淑婷同志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