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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县县城范围内不文明上街送葬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时间:2015-05-20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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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县县城范围内不文明上街送葬专项

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倡导社会主义文明新风,提高城市品位,提升城市形象,破除丧葬陋习,提倡文明治丧,节俭办丧的丧葬之风,决定对县城范围内不文明上街送葬行为进行专项整治。现结合本县的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创建省卫生城市的要求,提倡移风易俗,大力倡导殡葬新风,彻底改变陈规陋习,从而提升城市品位。

  二、工作目标

  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职能,落实责任,通过整治,使县城不文明上街送葬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不文明上街送葬是指送葬时在整治范围内成群结队、抛洒冥纸、燃放爆竹、鸣放礼炮、敲锣打鼓及违反规定摆设灵堂等行为。

  三、组织机构

  成立县城范围内不文明上街送葬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詹庆东(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宋国强(县府办副主任)

      刘旭伦(县民政局局长)

  成  员:陈春宣(水寨镇人民政府镇长)

      魏  婷(河东镇人民政府镇长)

      刘柏青(县公安局副局长)

      江辉林(县工商局副局长)

      邓志荣(县民政局副局长)

      吴想辉(县环境监测分局分局长)

      魏俊林(县文广新局副局长)

      张拥民(县城监大队副大队长)

      杨雄兵(县殡仪馆馆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民政局,主任由邓志荣同志兼任。

  四、整治范围

  (一)主要道路沿线

  1、河东镇水梅路交叉口沿S120线经琴江大桥至长安加油站,长安加油站沿S228线经水寨大道南、水寨大道中、五华大桥、水寨大道东至西外环路口(枫林塘);

  2、河东镇水梅路交叉口沿水梅路经水寨大桥至县汽车客运站,县汽车客运站沿水潭线至田家炳中学;

  3、华兴南沿华兴路经华兴中路、华兴北路至河口大桥,河口大桥沿水华路至斗米岭;

  4、华一东路沿华一路至交通路、华一南路;

  5、横陂镇赤沙嘴路口沿环城大道经水潭线至田家炳中学;

  6、横陂镇赤沙嘴路口沿水安线至长安加油站;

  7、梅华路口沿梅华线至长乐大桥。

  (二)主要路段

  沿江中路、河东中堤、澄湖堤、员瑾堤、沿江南路、水中堤、前进街、东方街、华侨街、农民街、华新路、公园路、工业大道、番禺大道。

  五、工作要求

  县职能部门和相关镇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积极采取措施,严厉整治不文明上街送葬行为,发现不文明上街送葬苗头,要立即上门做好群众工作,及时进行引导制止。对违反规定行为要报请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联合执法。

  (一)县民政局:要建立信息通报制度,规范接尸关口的管理。

  (二)县公安局:要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违反殡葬相关规定的人员进行依法处理,交警大队要依照交通管理的相关法规依法及时规范、制止送葬队伍上路干扰交通秩序的行为。

  (三)县工商局、文广新局:要加强殡仪仪仗队管理,对仪仗队签订不违反规定承诺书,积极配合政府其他部门对违反规定办理丧事活动的殡仪仪仗队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四)县环保局:对送葬队伍因燃放爆竹造成的大气污染等依法从严从快作出处理。

  (五)县监察局:对参与不文明上街送葬违反规定的党员、干部进行查处。

  (六)县公共事业服务中心:对乱丢丧葬垃圾、占用道路两侧摆设灵堂等不文明行为进行依法处罚。

  (七)县广播电视台:充分利用自身的优势,加大对群众移风易俗、丧事简办、自觉遵规守法的宣传力度,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要及时曝光,提高广大干部、群众抵制丧葬陋习的自觉性。

  (八)水寨、河东镇人民政府:要迅速召开村(居)干部会议,明确职责,把严禁在县城范围内不文明上街送葬的政策贯彻到每户,做到家喻户晓,杜绝不文明上街送葬行为的发生。同时,充分发挥殡改信息员的作用,加强巡查监控,发现不文明上街送葬行为,及时报县城不文明上街送葬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九)其他各镇要加大文明治丧、改变陈规陋习、倡导殡葬新风的宣传力度。

  六、工作保障

  县城范围内不文明上街送葬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不文明上街送葬的工作进行督查,对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人员实行问责,视其情节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