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寨镇关于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三十二批99号案件的调处情况报告
时间:2021-10-09 来源:水寨镇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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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信访案件组:

  2021年9月28日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三十二批99号案件,案件内容称:“反映广东省双岗寨生态科技有限公司:1.在未取得林地砍伐和用地许可的前提下,擅自在该村砍伐树木、破坏几千亩生态林地,打造五指毛桃种植基地,造成山体裸露、水土流失;2.占用基本农田开设道路,破坏周边水利设施和灌溉渠道,造成村民农田无法耕种复种”。本案属重点关注案件,接案后,我镇高度重视,由镇长带队到现场进行勘查,调查了解。

  一、基本情况

  (一)关于反映“广东双岗寨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林地砍伐和用地许可的前提下,擅自在该村砍伐树木、破坏几千亩生态林地,打造五指毛桃种植基地,造成山体裸露、水土流失”的问题。

  2018年8月6日、8月31日,经水寨镇善坑村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同意将亚太森博(梅州)林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承包善坑村上门坑的2277.7亩村集体林地流转给广东双岗寨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双岗寨公司),同意双岗寨公司对流转的林地进行开发使用,双岗寨公司对流转的集体林地办理了林权变更登记。

  1、经县林业局核查,双岗寨公司使用的林地为一般用材林地,非生态公益林地。亚太森博(梅州)林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8月4日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并对该地块的桉树林进行了采伐;2018年林权流转后,双岗寨公司于2018年11月21日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并对该地块的桉树林进行了采伐。2018年12月13日,经县林业局批准,同意双岗寨公司在上述林地种植经济作物细叶五指毛桃,审批面积2200亩,双岗寨公司于2019年开始在上述地块种植细叶五指毛桃,现已完成种植面积约1000亩。此后,双岗寨公司加快立项申请,2020年8月14日五华县发展和改革局作出了《关于五华县五指毛桃种植加工、休闲养生养老旅游产业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同意双岗寨公司在善坑村的五指毛桃种植加工、休闲养生养老旅游产业园项目的建设。至目前,该公司只进行了五指毛桃和梅州柚种植。因此,群众反映的“双岗寨公司在未取得林地砍伐和用地许可的前提下,擅自在该村砍伐树木、破坏几千亩生态林地,打造五指毛桃种植基地”的问题与事实不符。

  2、双岗寨公司在五指毛桃种植过程中,分段开设了梯级水平种植带,大部分种植带种植了五指毛桃,长势良好,对水土保持起到良好促进作用;山腰开辟了环山道路,道路未实施硬底化。经县水务局核查,双岗寨公司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现场确实存在部分山体裸露、截(排)水沟、沉沙池等水土保持措施未配套问题,对下游存在水土流失的潜在风险。

  (二)关于反映“占用基本农田开设道路,破坏周边水利设施和灌溉渠道,造成村民农田无法耕种复种”的问题

  1、经县水务局现场核查,群众反映的“破坏周边水利设施和灌溉渠道,造成村民农田无法耕种复种”的问题不属实。双岗寨公司在开发建设五指毛桃基地过程中,为方便用地管理,对林地山脚间约128户农户的农田和旱地进行租赁或以土地入股方式进行使用,涉及面积约200亩,但未涉及其他下游耕种区的农田及其他水利设施。另,林地山脚至下游耕种区建有三面光水圳,水利设施和灌溉渠道未损坏,水圳水流不断,可供下游居民区大片农田灌溉。

  2、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的”占用基本农田“问题属实。双岗寨公司在承接上述200亩土地后对部分农田进行填土作堤,用于蓄水生产浇灌,被填土的农田属基本农田,面积约4亩。

  二、调处情况

  1、针对经查明属实部分,即双岗寨公司对基本农田进行填土作堤的行为,填土面积约4亩,属破坏耕地行为,我镇已于2021年9月28日向双岗寨公司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双岗寨公司对基本农田进行填土行为立行立改,清除所填泥土,恢复农田原貌。

  2、因双岗寨公司在善坑村五指毛桃种植加工,休闲养生养老旅游产业园项目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县水务局于2021年9月30日对该公司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华水改字〔2021〕34号),责令该公司在2021年11月30日前补办编制水土保持方案。

  三、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镇将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由镇党委书记黎辉文任组长,镇长朱清辉任常务副组长,迅速开展问题整改落实工作。一是要求双岗寨公司立行立改,立即开展清理在基本农田处所填泥土工作,恢复农田原貌。二是协调县水务局督促双岗寨公司加快补办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加强水土保持工作,防止发生水土流失。三是加强对周边水利设施和灌溉渠道的巡查监管,确保水利设施不受破坏,可供农业灌溉。


  中共五华县水寨镇委员会

  五华县水寨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