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67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韩江干流治理工程占地范围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广东省韩江干流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征地移民实物调查工作大纲》,根据梅州市人民政府批示,由梅州市水务局牵头召开“韩江干流治理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实物调查及安置规划工作会议”,会议确定项目法人单位,水寨镇人民政府、犁滩村委会等单位以及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于近期对工程占地范围开展了实物调查工作,现将工程主要内容及实物调查成果公示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韩江干流治理工程是列入《韩江流域综合规划》《广东省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和《广东省韩江流域水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重要防洪工程,由15段堤防和1宗水闸组成,韩江干流治理工程永久占地范围包括主体工程新增占地范围、管理用地范围和堤防除险加固范围。
二、工程永久占地涉及五华县水寨镇犁滩村委会实物的情况
本工程永久占地涉及五华县水寨镇犁滩村委会行政区域内实物如下:
1、土地:永久占地共63.84亩,其中:耕地7.58亩、林地34.32亩、草地0.04亩、商服用地1.80亩、住宅用地8.92亩、交通运输用地0.31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0.72亩、其他土地0.15亩。
2、零星果木:蕉树100棵;竹子5000株。
3、附属物:铁皮棚1600.00平方米;坟墓100座;禽舍4个。
4、文化、教育、服务设施:伯公4座。
5、其他小型专业项目:村道1.93千米;380V低压线路0.06千米;路灯28盏;护栏165.00米;标志牌22个。
现将调查成果予以公示。
三、公示时间
第一榜公示期为2023年8月8日至2023年8月20日,凡对该调查成果有疑问和意见的单位或者个人,请在公示期间前往水寨镇政府反映情况,经核实后确需复核的,填写实物调查复核申请表,由项目法人单位、水寨镇人民政府及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对提出复核权属人的所有实物进行重新复核调查,复核结果无论多少,都以复核结果作为最终成果。
如第一榜公示期间无申请提出,则不进行第二榜公示,此榜为最终榜。
五华县水寨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