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水寨镇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时间:2017-03-22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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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府〔201749

关于印发《水寨镇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

    

各村(居)委会、机关企事业单位:

现将《水寨镇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水寨镇人民政府

                          2017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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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寨镇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为高效有序地做好防灾和抢险救灾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广东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制定本预案。

(二)本预案适用于本镇行政区域办发生地质灾害临灾险情,以及发生地质灾害灾情的紧急防灾和抢险救灾工作。

(三)本预案所称突发性地质灾害,是指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四)地质灾害应急,是指发生地质灾害或者出现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时,为了避免或最大限度减轻地质灾害适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而采取的不同于正常工作程序的紧急防灾和救灾行动。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镇政府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由分管副镇长任总指挥,宣传委员、党政办副主任、国土所长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安监办、水管所、财政所、卫生院、学校、供电所、电信局、畜牧站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指挥部主要职责:根据地质灾害险情或实情,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统一指挥和组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

(二)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土资源所,办公室主任由国土分管副镇长担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督促、检查、落实有关部门地质灾害应急准备工作;根据指挥部的各项指示、命令,负责组织实施、协调落实、督促检查各项应急工作;负责信息收集,联络等指挥部的各项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