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寨镇2017年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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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委发〔201710

水寨镇2017年村(社区)“两委”换届

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各村(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

我镇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和第六届村民委员会、第五届社区居民委员会于2017年上半年任期届满,需依法依规进行换届选举。根据《中共五华县委办公室、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五华县2017年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华办函[2017]44号)精神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换届选举的总体要求

(一)把握基本原则。做好村级换届工作,要牢牢把握工作总体要求,做到“五个坚持”1.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换届全过程,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牢牢把握换届工作的主导权。2.坚持依法依章依规。自觉维护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的权威性,做到遵守法律法规不变通,落实政策要求不走样,严格选举程序,认真落实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确保选举结果公正规范有效。3.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统筹安排,根据不同村(社区)实际制定换届实施方案,以问题为导向,实行一村(社区)一策。4.坚持严肃纪律。严肃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生活和换届纪律,狠刹拉票贿选等不正之风,严防干扰破坏选举等行为,加大监督和查处力度,保证换届工作有序健康平稳。5.坚持和谐稳定。始终把稳定放在第一位,保持村(社区)基层治理基本框架的稳定,精心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及早防范和及时化解换届过程中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为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的召开创造有利于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社会局面。

(二)明确时间安排和职数配备。1.明确时间安排。这次村级换届,我镇共有23个村、4个社区需进行换届,在时间安排上,从4月启动换届工作,至6月中旬基本结束。镇于48日召开动员会,412日前完成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推选工作,413日至418日进行选民登记,418日至58日进行选民名单公布,58日前基本完成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相对不复杂的村(社区)力争5月上旬进行村(居)委会换届选举,重难点村(社区)5月下旬至6月中旬开展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力争620日前全面完成村(居)委会换届选举,7月上旬全面完成村、社区“两委”交接工作。原则上一般先进行村(社区)党组织换届,情况比较复杂的村(社区),可先进行村(居)委会换届,或者同时进行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委会换届。村(社区)“两委”下辖组织可于7月后进行换届选举,以保证全心投入、集中力量先搞好村级换届工作。2.把握职数要求。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总职数原则上不超过上一届人数,村(社区)党组织职数、村(居)民委员会职数原则上也不超过上届人数。1)村(社区)党组织:党员超过7名、不足50名的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名额一般为35名,最多不超过7名。党员在50名以上不足100名的党总支部委员会,委员名额一般为57名,最多不超过9名。党员在100名以上的党的基层委员会,委员一般为59名,最多不超过11名。(2)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37人组成。社区居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59人组成,户数在1000户以下的设5人,户数在10002000户的设7人,户数在2000户以上的设9人。同时,要严格执行《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有关规定,确保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必须至少有1名妇女干部,并进一步提高妇女担任村、社区“两委”正职的比例。注重推荐优秀年轻干部进村、社区“两委”班子,村、社区“两委”成员中一般要有135岁左右的干部。

(三)实现“一肩挑”和交叉任职比例85%以上目标要求。按照省、市、县的要求,此次村级换届“一肩挑”和交叉任职比例不得低于85%。实践证明,交叉任职率低容易出现“两张皮”现象,工作效率也低。结合我镇实际,镇党委明确提出了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一肩挑”比例和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比例都要达到85%以上。各村(居)要紧紧围绕这一工作目标,掌控好“两委”干部总职数,切实提高“一肩挑”和交叉任职比例。要提高“一肩挑”和交叉任职比例,最重要的是要发挥好村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村党组织一定要牢牢把握换届选举的主动权,村委会换届选举必须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进行,要注重提高选委会成员中党员的比例,掌握选举工作的掌控权。对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分设的,如果党组织书记是最优秀的,就要旗帜鲜明地鼓励和支持其参选村(居)委会主任;如果村(居)委会主任比较优秀、同时也是党员的,就支持其担任党组织书记;如果村(居)委会主任比较优秀、但不是党员的,就尽快发展其为预备党员,并从镇党委选派干部担任第一书记,待主任成为正式党员后即推选其担任书记

(四)切实选好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选出素质过硬、群众信任、组织满意的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特别是党组织书记,是村级换届工作的根本目的,是换届选举成功的重要标志。各村(居)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严格按照任职条件,严把人选入口关。1.把好班子成员的“七项任职基本条件”。⑴政治素质好,严守政治纪律,政治立场坚定,坚决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⑵模范遵守和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积极维护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⑶公道正派,作风民主,团结协作,廉洁自律;⑷愿意为村(居)民服务,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的能力强;⑸勤奋工作,任劳任怨,敢于担当,开拓创新;⑹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7、新进村“两委”班子成员一般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新进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一般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2.把握好党组织书记的“五强标准”。具体来讲,就是要按照党性强、管理服务本领强、带富能力强、化解矛盾能力强、廉洁履职意识强的标准,选好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的基层组织带头人队伍。3.严格做好候选人资格审查。《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提名为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⑴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公开发表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⑵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⑶有组织和煽动群体性事件,在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国家机关,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等违反《信访条例》的行为。⑷有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⑸受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不满3年或者正被纪检机关立案调查或司法机关立案侦查。⑹被处管制以上刑罚,解除劳动教养或者刑满释放不满3年。⑺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未经处理、处理未完结或者处理完结未满5年。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之间不得有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关系。前后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属父(母)子(女)关系的,必须报县委组织部审批同意。各村(居)要注意方式方法,对“两委”班子人选特别是书记、主任人选进行宣传推介,使他们在群众中树立威信、扩大影响,并通过法定程序、依法依规让他们在村、社区换届选举时成功当选。

二、抓住关键环节,依法依规全面推进村级换届

(一)做好宣传发动

要牢牢占领舆论宣传的重要阵地。各村(居)要积极利用网络、宣传栏、村喇叭广播和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广泛宣传村级换届选举的相关政策法规和要求,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注重加强选民的思想教育,向群众讲清楚换届对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性,讲清楚只有选好配强领导班子,把有能力、有公心的人选出来,农村才能发展、老百姓才能得实惠这个道理,动员广大党员群众积极参与换届选举,引导他们珍惜民主权利,投好自己神圣的一票。要大力宣传换届纪律,强化警示教育,通报违法违纪案件,引导党员群众文明参选、文明竞争。同时,还要放出一种信号,无论是干部、群众还是商人老板,如果想通过不正当手段介入或者干扰换届,都要坚决打击,绝不姑息,让这些人不敢轻举妄动。

(二)换届选举方法和步骤

1.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⑴党员群众推荐。结合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述职评议工作,组织本村(社区)党员、村(居)民或村(居)民代表推荐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参加推荐的党员和群众人数由镇党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⑵党组织推荐。村(社区)党组织按照任职条件,根据党员的素质能力和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情况,推荐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⑶确定候选人。镇党委按照村(社区)党组织职数1:2的比例,根据党员群众推荐情况和村(社区)党组织推荐情况综合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在考察的基础上,按照委员应选人数20%的差额比例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在所在村(社区)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后,根据情况确定正式候选人。⑷党内选举。村党组织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进行无记名投票,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经镇党委审查同意后,在新一届委员会全体会议上等额选举产生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社区党组织党员人数不足500名的,实行由党员大会差额选举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经镇党委审查同意后,召开新一届委员会全体会议等额选举产生正、副书记。社区党组织党员人数在500名以上或情况特殊的,经镇党委批准,可以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差额选举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然后召开新一届委员会全体会议等额选举正、副书记。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经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①患有精神病或因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②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③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④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⑤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2.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⑴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负责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和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推选工作。村民选举委员会的推选由村党组织主持,按照法定程序将村党组织书记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提倡村党组织对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建议名单。村民选举委员会可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无记名投票推选产生,也可将名额分配到各村民小组召开会议无记名投票推选产生,其成员按照得票多少的顺序当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应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其缺额按照原推选得票多少的顺序依次递补或者另行推选。对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履行职责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应当依法及时终止其职务。村民选举委员会要依法制定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含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推选),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⑵做好参加选举村民的登记。选举前应当对参加选举的村民进行登记。原则上以户籍为标准进行登记;对户籍不在本村,但在选举日前在本村居住满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且未参加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选举,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可给予登记。采取在村民委员会办公场所接受登记和登记员上门登记的方式进行登记,登记时做到不错、不重、不漏。对于登记期间不在本村居住的村民,村民选举委员会告知后,外出村民在法定期限内主动接受登记,逾期未登记的村民不列入参选村民名单,也不再补办登记手续。在选举日的20日以前,村民选举委员会在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所在地张榜公布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村民选举委员会要按时发放参选证。⑶推选村民代表。村民代表可按每515户推选1人的比例推选产生,也可将名额分配到各村民小组推选产生。妇女村民代表比例应当占三分之一以上。提倡通过法定程序将村党组织班子全体成员和党员推选为村民代表。⑷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可采取有候选人的选举方式,也可以采取无候选人的选举方式。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可以依法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参选申请,提倡村党组织对村民委员会成员人选提出建议名单。实行有候选人选举的,候选人要进行资格审查,体现差额原则,且至少要有1名妇女候选人。候选人或者有意参选的村民应当在村民选举委员会统一组织下,在选举日前的法定时间内,到指定的村内公共场所依法开展竞选活动,不得自行开展竞选活动。投票时,可通过召开选举大会的方式进行,也可以通过设立中心投票站和分投站的方式进行。凡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应通知其参加投票选举,确保基层民主参选率达到93%以上。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严格做好选举结果认定和当选资格认定。提倡引入司法公证制度,对选举全过程进行司法公证。

3.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⑴推选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一般由511人组成。按照法定程序将社区党组织书记推选为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主任,提倡社区党组织对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提出建议名单。在社区党组织主持下,通过无记名投票推选产生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推选方式与村民选举委员会相同。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负责制定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具体组织实施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⑵做好参加选举居民的登记。通过设社区集中登记点和上门登记等方式开展参选居民登记,广泛宣传动员居民参加登记。在本社区工作的专职工作者,可以登记为本社区参选居民。户籍不在本社区、在本社区居住一年以上,且申请参加选举的居民,经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同意,应当对其进行登记。实行户代表选举方式的社区,以家庭(户)为单位登记户的代表。经动员仍无意参加选举的不纳入本届有效选民(户代表)名单。参选居民(户代表)名单及时公布,实行直接选举方式的可办理委托投票。⑶推选居民代表和居民小组长。合理确定居民代表名额,一般不少于50名,可分配到各居民小组。召开居民小组会议推选居民代表、居民小组长。⑷推选候选人。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选举可以有候选人,也可以无候选人。社区党组织可以提出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建议人选。实行有候选人方式的,按照差额数要求,组织推选产生相应名额的候选人。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对候选人或建议人选资格进行认真审查,镇给予帮助。积极宣传候选人,必要时可组织社区见面交流咨询会。⑸选举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可实行居民直接选举、户代表选举或居民代表选举方式,提倡实行居民直接选举。凡登记参加选举的居民、户代表或居民代表,应通知其参加投票选举,确保基层民主参选率达到93%以上。

   (三)做好后续工作

时做好选举后续工作,确保村(社区)新一届“两委”班子顺利开展工作。选出新一届“两委”班子后,选委会要在10日内,组织新老班子完成交接手续,重点要做好印章、财务账目、集体资产、资料档案等交接工作,镇党委、政府将加强监督。选委会不主持工作移交或者上一届村(居)委会不办理移交手续的,由镇党委和政府责令改正;造成村(社区)集体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新一届“两委”班子要开展集体就职宣誓承诺活动,制定任期目标和工作计划。镇党委将抓好培训工作,提高新一届“两委”班子成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退下来或落选的“两委”班子成员,要正确对待选举结果,继续发挥作用,支持新一届班子开展工作。同时,将妥善解决离任村干部的社保费续缴问题

三、严肃村级换届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风气

这次村级换届,是继去年全省市县镇换届之后,对我们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动形成良好政治生态又一次重要检验。各村(居)要高度重视,绝不可松懈忽视,把正风肃纪牢牢抓在手上,坚决做到风清气正。

    (一)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各村(居)要及时找准、注意防范村级换届纪律风险点,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坚持贯彻落实换届纪律“九严禁”的要求,镇党委将“九严禁”要求制作成宣传卡下发,并启动每村喇叭和各村微信群广泛宣传,严禁拉票贿选、干扰换届等不正之风,严防敌对势力、黑恶势力、家族和宗教势力干扰破坏选举。对以不正当手段参选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其当选无效;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坚持正面教育与反面警示相结合。加大警示教育力度,突出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增强党员干部群众遵规守纪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各村(居)要和参与竞选人员进行谈话,组织参与竞选人员签订遵守换届纪律承诺书,教育和引导党员群众采取合法正当的方式,有序参与竞争。要广泛宣传换届选举政策法规和纪律规定,通过村(社区)宣传栏、告知书、党员远程教育中心等载体,形象生动、通俗易懂地让基层党员和老百姓知晓,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做到警钟长鸣,教育引导广大干部严守换届纪律。

(三)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镇党委将充分发挥组织监督作用,把风险隐患点紧盯到位,把高压态势延伸到村里去,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最基层,切实形成震慑。各村(居)要通过设立举报信箱、热线电话等方式,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加强对换届纪律新隐患的关注,严防用微信红包等网络手段拉票贿选。严肃执纪问责,对换届中的违规违纪问题实行“零容忍”,对弄虚作假、说情打招呼、干扰换届、破坏选举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并及时通报曝光,确保换届工作风清气正。镇将加大问责追责力度,对换届风气不正、监督查处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干部责任。

四、强化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

村级换届工作事关基层发展稳定大局,各村(居)要把它当成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严格依法依规组织好,确保换届工作顺利完成。

(一)落实领导责任。按照要求,实行挂钩联系制度,县领导每人挂钩联系1个镇、包干1个村(社区),各镇领导班子成员每人分片负责13个以上村(社区),确保每个村(社区)都有县、镇领导挂钩指导。各挂点贫困村(社区)、软弱涣散村(社区)、回乡联村及各县直单位主要领导要把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作为帮扶工作和单位工作的重点,发挥机关干部优势,加强对选举组织程序的指导和监督,掌控选情舆情,帮助解决存在问题,确保村级换届依法依规推进。

(二)建立领导机构和工作人员队伍。镇将成立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和维稳应急领导小组,并抽调精兵强将,组成办公室,集中办公,统一管理,做好协调、指导、监督和处理日常事务等具体工作。抽调工作经验比较丰富的同志,组成指导组,采取“领导分片负责、督查指导组专项指导”的方式,全程参与所负责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切实加大指导力度,确保换届程序规范、依法依规推进。同时,加强业务培训,对换届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使他们熟悉掌握选举的方法、程序,特别是一些难点和敏感点吃透吃准,提升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更好地指导村级换届,确保政策执行上下一致。积极筹集资金,确保换届工作经费的落实。

(三)抓好重、难点村(社区)换届选举。各村(居)要扎实开展打击村霸专项行动、涉农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抓好村务公开,杜绝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操纵选举,为顺利实现选举目标扫清障碍镇党委将盯紧重点村、把住难点村,尤其是上报省、市、县的重点村、难点村,采取“一村一策”、“一事一法”、镇领导包村、分类下派工作组等行之有效的办法,确保每个重点村都有镇领导挂钩指导、都有工作组入驻督导,认真研究解决办法,逐一研究制定解决方案,逐村逐条集中整顿。换届过程中将时时关注新情况、新问题,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立足实际主动去研究、想办法、找对策,把重点村、难点村研究透、把控住,切实把工作做实做稳。

(四)加强正确的舆论导向。各村(居)要加强合作,加强舆论应对和舆情监测,全力做好维稳防控工作,守住“维护社会稳定,保证不出问题,实现‘零群体性事件’”这条“底线”。要加强对换届选举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的领导,针对村级换届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制,积极引导网络和新闻媒体,以“正面为主、适度宣传”的原则报道村级换届工作。要加强舆情监测,密切关注网情、舆情的动向和变化,对外来人员拍照或观摩的均要密切掌控,对媒体和网络炒作换届选举负面新闻,发布不实消息的,坚决予以打击。各村(居)要及时向镇党委委汇报,并加强同有关部门的沟通,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

 中共水寨镇委员会

2017 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