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水寨镇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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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委发〔20175

关于成立水寨镇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居)、机关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断强化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的监督管理,督促其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休闲圈,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镇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  锋(党委书记)

第一副组长:彭龙华(党委副书记、镇长)

    长:何昭辉(纪委书记)

      员:张仲坤(人大主席)

黄文尖(党委专职副书记)

曾汉强(党委专职副书记)

林国标(党委挂职副书记)

魏耿华(常务副镇长)

陈建辉(党委委员)

曾永红(党委委员)

  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朱清辉(党委委员)

林锐鑫(党委委员)

游展航(党委委员)

钟水清(人大副主席)

张定环(副镇长)

周展红(副镇长)

刘远新(副镇长)

丘飞龙(项目专员)

李辉强(纪委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政府五楼纪委办,由李辉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统筹协调我镇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工作

中共水寨镇委员会

水寨镇人民政府

2017325